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深入貧困地區調研,對扶貧開發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明確指出要以更加明確的目標、更加有力的舉措、更加有效的行動,深入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改革開放以來,我省扶貧開發取得顯著成效,貧困地區面貌發生顯著變化,但扶貧開發依然面臨艱巨繁重的任務,已經進入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衝刺期。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從體現社會主義本質要求、踐行黨的宗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高度,加深對做好新時期扶貧開發工作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增強政治責任感和工作主動性,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精神,採取力度更大、針對性更強、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可持續的措施,全力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確保我省扶貧攻堅決戰決勝。
一、總體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開發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把扶貧開發作為重大政治問題、重大發展問題、重大民生問題,將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湖北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務,擺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強力推進。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為統領,以“三維”綱要為基本遵循,以“精準扶貧、不落一人”為總要求,以連片特困地區為主戰場,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主要對象,堅持開發扶貧與社會保障兩輪驅動、片區攻堅與精準扶貧同步推進、政府市場社會“三位一體”、資源開發與綠色發展統籌兼顧、扶貧開發與基層組織建設有機結合,改革創新扶貧開發體制機制,強化各級黨委、政府“一把手”負總責的扶貧工作責任制,層層簽訂軍令狀,紮實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確保到2019年建檔立卡扶貧對象穩定脫貧、貧困村全部出列、貧困縣全部“摘帽”,貧困地區發展差距明顯縮小,我省在中部地區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二、基本原則
(一)黨政主導,合力攻堅。充分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充分發揮黨委、政府的主導作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扶貧的積極性,著力構建政府、市場、社會“三位一體”大扶貧格局。
(二)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按照扶貧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第一書記)精準、脫貧成效精準的要求,區分類別,因地制宜,定向施策,確保精準扶貧到村到戶到人。
(三)統籌兼顧,脫貧為要。堅持區域發展帶動扶貧攻堅、扶貧攻堅促進區域發展,切實做到發展扶貧並重,脫貧減貧為要。統籌推進片區攻堅與精準扶貧,協同推進插花地區扶貧。加強貧困人口的動態監測,建立阻斷返貧致貧長效機制。
(四)綠色崛起,持續發展。牢固樹立“綠色決定生死”理念,根據貧困地區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科學制定扶貧規劃,合理佈局産業和項目,強化生態保護,確保扶貧開發利民、利國、利生態,實現綠色化、可持續發展。(五)強基固本,自力更生。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將基層黨組織建設成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堅強戰鬥堡壘。充分發揮貧困群眾的主體作用,大力倡導脫貧光榮,激發貧困群眾自主脫貧的內生動力。
三、目標任務
按照“精準扶貧、不落一人”的總要求,我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總目標為:到2019年,實現全省59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2013年底靜態人口)全部脫貧銷號、4821個貧困村全部脫貧出列、國家和省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及享受片區政策的37個貧困縣全部脫貧“摘帽”。
(一)貧困人口全部脫貧銷號
1.扶持生産和就業發展一批。到2019年,實現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全部脫貧。主要標準為:貧困戶年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於全省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收入水準超過同期國家扶貧標準,並力爭達到所在縣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貧困戶自我發展能力全面提升,每戶都有一項以上增收致富的主業,掌握一門以上就業創業技能;基本公共服務主要指標達到小康水準;貧困代際傳遞得到有效阻斷。
2.移民搬遷安置一批。到2019年,確保人居和發展條件惡劣的貧困戶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主要標準為:每人平均20平方米以上的安全保障房;就近調配必需的生産用地。
3.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到2019年,實現低保戶和五保戶全部脫貧。主要標準為:低保戶和五保戶每人每年保障性收入超過同期國家扶貧標準,基本公共服務主要指標達到小康水準。
4.醫療救助扶持一批。到2019年,實現貧困人口就醫便利,看得起病,有效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主要標準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達到98%以上;貧困戶參與新農合就醫報銷比例提高20%;降低貧困戶大病保險起付線,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加大醫療救助力度,提高醫療救助標準;貧困人口享有更加均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貧困村全部脫貧出列
到2019年,4821個貧困村分4批全部出列,2016年出列45%,2017年出列30%,2018年出列20%,2019年出列5%。 主要標準為:貧困村貧困戶全部脫貧、貧困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達到全省平均水準70%以上、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5萬元以上;貧困村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生産生活條件顯著改善;貧困村基本公共服務主要指標達到全省平均水準。
(三)貧困縣全部脫貧“摘帽”
貧困縣2014年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與全省平均水準相比,達到70%以上的縣,2017年“摘帽”;達到65%以上、不足70%的縣,2018年“摘帽”;其他縣2019年全部“摘帽”。主要標準為:貧困縣貧困發生率、農村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每人平均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等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四、政策措施
圍繞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到村到戶到人,採取超常舉措、拿出過硬辦法,打好政策組合拳,確保打贏扶貧攻堅戰。
(一)突出增加農民收入,全力推進産業扶貧
1.大力發展特色種養業及其加工業。加大貧困地區特色資源、優勢資源、閒置資源開發力度,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且與貧困戶利益相關聯的産業扶貧模式,確保貧困戶合理分享資源開發效益。統籌使用財政資金,設立以財政支援為主的貧困村産業發展基金,強化科技支撐引領作用,大力發展有特色的種植業、養殖業及其加工業,推進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大力支援特色産業基地及工業園區建設,發揮龍頭企業的聚集帶動效應,形成具有比較優勢的特色産業集群,拉長産業鏈,提高附加值。大力扶持農業合作組織,提高貧困戶生産組織化程度,對吸納貧困戶參股、帶動增收效果好的農業合作組織在財政扶貧資金、扶貧貼息貸款及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援。
2.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貧困地區服務平臺建設,健全現代服務體系。加大銀行、保險、擔保及小微金融組織對貧困村的支援力度,擴大貧困地區小微企業發展、返鄉農民工創業、大學生創業、婦女創業、殘疾人創業等金融服務新産品的覆蓋面。大力支援貧困村發展農超對接、直供直銷、連鎖經營等新型流通業態。加強農機、農技、疫病防治等農業科技遠端服務體系建設。力爭到2019年實現現代服務業對貧困村的全覆蓋。
3.大力發展特色生態旅遊業。充分發揮貧困地區生態優勢,堅持“內修人文、外修生態”,著力發展生態文化旅遊業。科學編制貧困地區鄉村旅遊發展規劃,整合旅遊資源,打破區域界限,串點連線擴面,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發揮鄉村旅遊綜合帶動效應。確定並支援一批旅遊扶貧試點村,設立貧困戶發展鄉村旅遊産業基金,鼓勵旅遊資源、扶貧資金入股參與旅遊開發。實施“農家樂創業扶持項目”,開展鄉村旅遊創業培訓,落實好國家對貧困戶發展鄉村旅遊的稅收優惠政策,確保貧困群眾通過發展旅遊扶貧獲得穩定收益。
4.大力推進“網際網路+扶貧”。加快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加快貧困地區商業網點資訊化改造,到2017年貧困村寬頻網路信號覆蓋率達到100%。支援供銷合作社、郵政以及大型流通、電商企業建設農村電子商務配送及綜合服務網路。完善網購、繳費、電子結算和取送貨等服務功能,打通農村電子商務“最後一公里”。依託促進農村創業就業培訓項目,圍繞電子商務實操、網路市場行銷、物流配送等,為貧困村貧困戶提供電子商務培訓。利用網際網路、電商公司的資訊平臺,出臺貧困地區農副産品銷售的支援政策。
(二)突出貧困戶自主發展,全力推進脫貧致富能力建設
1.加大技能培訓力度。以促進農村貧困家庭勞動力轉移就業為重點,整合各種技能培訓資源,大力開展貧困勞動力技能培訓。全面開展貧困勞動力實用技術培訓,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開展就近就地培訓,促進轉移就業穩定增收。提高“雨露計劃”資訊化管理水準和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簡化補貼對象認定程式,實行應補盡補、直補到戶,對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按每人每年不低於3000元的標准予以補助。
2.加大創業培訓力度。優化創業服務,改善創業環境,強化創業培訓,激活創業動力。積極開展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創業培訓,支援創業致富帶頭人在貧困村創辦企業,發展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設立貧困地區“雙創”基金,加大對有能力扶貧對象“雙創”的支援力度。鼓勵金融部門支援貧困地區“雙創”主體及其項目。健全與扶持政策掛鉤的帶動增收激勵機制,鼓勵創業致富帶頭人帶動扶貧對象積極參與創業項目,多渠道增加收入。
3.加大人才支援力度。對在貧困地區基層服務的人才,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各項優惠政策。以推進區域人才協調發展為重點,繼續實施貧困地區人才支援計劃。鼓勵教育、科技、文化、衛生、法律等行業人員和志願者定期到貧困地區工作、服務,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為貧困地區培養人才,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人員在基層服務期滿的,經公開擇優程式可考核聘用為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公務員考試中拿出一定職位定向招考。
(三)突出生産生活條件改善,大力實施整村推進
1.著力實施交通扶貧。全面提升連片特困地區跨區域交通路網建設水準,2019年實現縣縣通高速公路。實施貧困村暢通工程,在“十二五”末全省所有行政村通瀝青(水泥)路的基礎上,提高通村路、産業路通達標準,將鄉鎮綜合配套改革時合併的村納入“村村通”計劃範圍,並給予補助。全面實施“村村通客車”工程,確保到2015年底實現全省所有行政村通客車。統籌使用財政資金,支援建立村組道路維護機制。
2.著力實施水利扶貧。2019年前,全面穩定解決貧困村飲水困難和飲水安全,實現安全飲水全面達標。優先支援貧困村加強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創新貧困村水資源和水利項目管護機制,按照事權劃分和分級管理的原則,統籌使用財政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優先將貧困村符合條件的重點小型水利工程納入省級項目、爭取納入中央項目維修養護和建設範圍。
3.著力實施電力扶貧。大力推進貧困地區水能、風能、生物質能、光伏開發扶貧,開通綠色通道,優先安排接入上網,帶動貧困村貧困戶受益。進一步加大貧困村電網建設投入,優先實施貧困村農網升級改造工程,全面提高貧困村動力電能用電安全和用電品質。到2017年底,全部解決貧困村和貧困戶生産生活用電問題,消除存量配電網供電“卡口”和“低壓電”現象
4.著力實施危房改造。編制貧困村建設規劃,科學確定人口空間佈局,引導人口相對集中居住。縣級可結合實際採取政策疊加、差異化扶持的辦法,統籌使用財政資金,提高危房改造補助標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優先用於貧困戶,實現貧困戶危房改造財政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翻番、建房貸款全額貼息。到2019年,全面解決貧困戶居住安全問題。
5.著力實施扶貧搬遷。按照應搬盡搬、應補盡補、應貼盡貼的原則,切實落實搬遷資金補貼及貸款貼息政策,補貼與貼息標準由各縣確定。加大資源整合力度,統籌相關部門資金,大力加強安置地基礎設施建設。將扶貧搬遷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相結合,創新扶貧搬遷方式,探索易地開發、公租房安置、基地安置等模式,對貧困戶在城鎮落戶就業給予政策支援。
6.著力實施人居環境改善行動。分期分批分類對貧困村實行生産生活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紮實開展以垃圾處理、污水處理、衛生廁所建設為重點的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實現生産污染和生活污染綜合整治工程全覆蓋。搞好“四旁”綠化,建設美麗鄉村。
通過大力實施整村推進,使每個貧困村達到“九有”標準,即:有主導産業,有集體收入,有健全的群眾服務中心,有小學教育、衛生文化等服務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戶的安全飲水,有安全的農村電網,有入戶的廣電通信光纖電纜,有清潔的生活能源。
(四)突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力推進保障扶貧
1.切實加強醫療衛生扶貧。加大貧困縣、鄉、村醫療衛生人才培訓力度。加大醫院結對幫扶力度,全省三甲醫院與貧困地區縣級醫院實行一對一對口支援;加大貧困地區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確保每個鄉鎮有一所“四化”標準的衛生院;採取鄰村聯建或分村單建的方式,實現行政村衛生室全覆蓋。貧困戶參與新農合就醫報銷比例提高20%;降低貧困戶大病保險起付線,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調整縣級財政支出結構,加大醫療救助力度,提高醫療救助標準;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機制,開展大病醫療補充保險試點,由縣級財政為貧困戶購買大病醫療補充保險;落實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切實解決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貧問題。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有針對性開展貧困地區地方病、流行病、常見病和多發病的防治。
2.切實加強教育扶貧。整合各種教育資源,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提高義務教育水準,擴大學前教育覆蓋面。全面實施貧困地區特設教師崗位計劃,擴大貧困縣教師職稱中高級崗位比例。教師培訓項目向貧困縣重點傾斜,實現貧困縣鄉村教師(校長)輪訓全覆蓋。制定貧困戶子女教育優惠政策,對貧困戶子女實施免費高中教育。安排貧困戶子女到大中城市接受學費、生活費全免職業教育,優先安排就業。完善貧困戶大學生學費減免制度,高校校內公益崗位優先安排貧困戶大學生。
3.切實加強低保五保救助扶貧。及時將貧困人口中符合條件的對象全部納入低保五保救助範圍,適時提高低保五保標準,實現動態條件下應保盡保。按照城鄉低保對象權力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原則,建立低保標準、五保標準自然調整機制,統籌推進城鄉低保制度建設,實現貧困縣扶貧標準與低保標準統一。搭建政府救助、社會救助與貧困戶救助需求相結合的救助資訊平臺,設立社會救助扶貧基金,鼓勵、引導和支援全社會參與扶貧救助。
4.切實加強養老與就業保障扶貧。到2019年,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貧困人員,由縣級財政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外出務工貧困人口參加就業技能培訓的,可按規定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對通過初次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能力證書的,可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外出務工貧困人口中,對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並參加社會保險的,可按規定享受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可按規定享受政府補貼。
5.切實加強文化扶貧。加強貧困地區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鞏固主流文化陣地。加大貧困鄉村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力度,加強貧困村公共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支援村民自主組織形式多樣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重點支援貧困地區文化骨幹培訓,加大文化下鄉力度。建設一批特色文化村,加強國家級、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傳統村落、文物古跡及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深入挖掘“一紅一綠”文化資源,促進鄉村文化産業發展。
(五)突出加大扶貧投入力度,改革創新投融資機制
1.強化財政扶貧投入保障機制。各級財政建立與本地區經濟發展水準以及精準扶貧需求相適應的財政扶貧投入增長機制,省、市州、插花地區縣(市)分別按當年地方財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專項扶貧預算。各級財政當年清理回收可統籌使用的存量資金中50%以上用於精準扶貧。
2.強化行業部門投入機制。各級行業部門要加大對口扶貧力度,將更多的資源投向貧困村貧困戶。對貧困村脫貧規劃中確定的各類項目,按照行業部門職能分解落實,確保項目資金投入精準到村到戶到項目。積極爭取中直單位加大定點扶貧力度,支援軍隊和武警部隊加強扶貧工作。
3.健全社會力量幫扶投入機制。加強省內區域協作扶貧,組織經濟強縣、強鄉幫扶經濟弱縣、弱鄉。鼓勵國有及民營企業參與扶貧開發,確保貧困村企業幫扶全覆蓋。鼓勵群眾團體組織開展扶貧志願者行動,組建扶貧志願者組織,構建扶貧志願者服務網路,開展“1+1”結對幫扶等活動。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扶貧開發,構建充滿活力的社會參與扶貧機制。全力打造“10·17”扶貧日等公益品牌,建立統一管理的社會扶貧捐贈平臺,落實扶貧公益捐贈企業稅收抵扣政策,促進社會各方面資源向貧困地區聚集。
4.創新金融扶貧投入機制。加快貧困地區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貧困戶個人信用檔案,全面實施金融服務網格化,提高貧困戶申貸獲得率。支援貧困縣統籌財政資金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健全利用扶貧資金建立擔保金機制,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對有需求的貧困戶實現“10萬元以內、三年期限、無擔保、免抵押、全貼息”貸款全覆蓋。穩步擴大貧困村互助金試點,探索小額扶貧貼息與互助金統籌使用辦法。支援貧困地區推進農業保險體系建設,實行貧困戶人身財産扶貧小額保險全覆蓋。加大扶貧貼息貸款支援力度,促進貧困人口脫貧增收。
5.探索建立扶貧資源資本化投入機制。積極推行農村資源變股權、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民的改革試點,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村民住房財産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林權抵押試點。鼓勵貧困戶按照量化到戶、股份合作、保底分紅、滾動發展的原則,抱團入股參與企業、合作社生産經營,最大限度釋放貧困村貧困戶的資産潛能,增加貧困戶的資産收益。支援貧困縣建立農村産權綜合交易平臺。
6.建立土地資産收益支援扶貧機制。城鄉建設用地佔補平衡、增減掛鉤試點政策優先保證貧困縣和貧困村,新增用地指標所得收益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優先用於支援扶貧搬遷、整村推進、危房改造、産業發展等項目。積極指導貧困縣結合貧困村實際,合理設置增減掛鉤項目。按照“好而快、優則先”原則,加大土地整治項目支援力度,對貧困村傾斜並力爭實現全覆蓋。
7.建立扶貧投入縣級整合機制。按照省級統籌、市州協調、縣級整合的原則,建立“以縣為主體、省級支援配合,以財政資金為主體、引導金融和社會資金參與”的貧困縣資金整合機制,夯實扶貧投入縣級整合平臺,實行資金、項目、招投標、管理、責任“五到縣”,建立縣審批、市備案、省備查的項目管理制度。省級做好總量分配,明確目標任務,強化督促落實,抓好資金監管。
8.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建立貧困縣生態動態補償機制。貧困縣設立生態公益崗位,優先安排貧困人口就業。對貧困地區符合新一輪退耕還林條件的坡耕地,優先安排退耕還林項目。加強碳匯交易市場體系建設,優先支援貧困地區開展碳匯交易。
9.完善扶貧資金使用績效監管機制。發揮審計、紀檢監察等職能作用,加大對違紀違法行為懲處力度,確保扶貧資金運作安全。減少相關部門專項考評,建立以績效審計為重點的綜合審計制度。認真搜尋財政扶貧資金運作風險點,進一步完善扶貧資金和項目的分配、使用、立項、審批、實施、績效評估等具體操作規程以及公示公告制度,健全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審計監察等監管機制,確保扶貧資金用於精準扶貧。
五、組織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依法扶貧,認真踐行“三嚴三實”,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實在行動上,確保扶貧攻堅決戰決勝。
(一)全面落實各級黨委、政府主體責任。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為組長的省扶貧攻堅領導小組,市縣兩級相應成立扶貧攻堅領導小組。按照“省負總責、市州主導、縣抓落實”的總體要求,全面落實扶貧開發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嚴格實行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限期脫貧責任制。建立省領導聯繫貧困縣工作制度,落實市縣鄉三級領導幹部扶貧聯繫村制度。突出縣抓落實的責任主體地位,確保精準扶貧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全面落實部門扶貧責任。各行業部門要將扶貧開發納入“十三五”規劃,制定加大精準扶貧工作力度的工作計劃和特惠政策措施。認真落實分工任務,切實履行協調、監管、督辦、考核職責。積極向上爭取扶貧項目,拓展扶貧資金來源渠道。全面落實行業部門扶貧開發責任制,將扶貧開發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各級目標責任制考核範圍。
(三)全面落實駐村扶貧工作隊責任。打通精準扶貧“滴灌”管道,實現貧困村駐村扶貧工作隊全覆蓋。強化駐村扶貧工作隊跟蹤管理,落實保障措施,建立工作隊考核、激勵、問責機制。建立健全駐村工作隊精準扶貧到戶到人包保責任制,切實做到不脫貧不脫鉤。
(四)全面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全面實施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規劃,著力提高基層黨建科學化水準。選優配強貧困縣、鄉、村三級黨組織書記,把素質高、能力強、作風實、敢擔當的幹部配備到精準扶貧主戰場,強化任期扶貧責任,不脫貧不換崗。建立健全基層幹部選拔任用、教育培訓、激勵保障和監督管理體制,加大從優秀外出務工經商人員、鄉土能人、復退軍人和大學生村官中選拔村黨組織書記的力度,實行貧困村“第一書記”全覆蓋。落實好村幹部的政策待遇。加強貧困村綜合性服務平臺建設,實現村民辦事不出村。建立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落實“五議五公開”,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的作用。
(五)充分發揮“1+N”支撐體制機制的指揮棒作用。以本決定為統攬,建立以貧困縣約束機制、幫扶機制、考核機制、退出機制、激勵脫貧機制、扶貧責任制、精神支撐機制和用人導向機制為主要內容的精準扶貧管理體系、責任體系和精神支撐體系,確保貧困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把工作重點和主要精力放在扶貧開發上。注重培養使用在貧困地區埋頭苦幹並作出突出成績的幹部,並在評先評優、表彰獎勵和提拔重用時優先考慮。對率先脫貧的縣,實行扶貧優惠政策不變,扶貧投入力度不減,對口幫扶單位不撤。對扶貧開發工作不力、績效不佳的,嚴格問責、追責。
(六)充分發揮共同攻堅的合力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扶貧攻堅的強大合力。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領導班子要發揮帶頭作用,全面謀劃推動扶貧攻堅,全力服務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大局。省直各部門要明確扶貧攻堅目標任務,主動作為,圍繞縣級抓落實,用功、發力到縣一級。全省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各級群團組織要圍繞扶貧攻堅出力獻策,並對扶貧開發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廣泛動員企業、社會組織及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扶貧開發,形成強大的攻堅合力。
(七)強化精準扶貧規劃的剛性約束。各地各部門要將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目標任務納入“十三五”規劃,制定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攻堅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每年考核結硬賬。繪製精準扶貧路線圖,明確精準脫貧時間表,實施挂圖作戰,倒排工期、脫貧銷號,確保如期完成攻堅任務。切實加強扶貧監測資訊系統建設,充分發揮監測數據對減貧成效、工作進程、監管考核、科學決策的基礎性作用。
(八)強化扶貧機構隊伍建設。切實加強全省各級扶貧機構和隊伍建設,扶貧機構設立、職能配置、人員編制要與新時期扶貧開發任務和精準扶貧要求相適應,加大貧困地區幹部培訓力度,提高執行能力,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扶貧任務重的貧困鄉鎮要進一步加大扶貧開發責任落實力度,明確機構和人員承擔扶貧開發工作。各級扶貧開發部門要加強思想、作風、廉政和效能建設,嚴禁懶政怠政亂政行為,切實履職盡責。
(九)積極營造精準扶貧氛圍。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整合宣傳力量,創新宣傳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的特點和優勢,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精準扶貧的戰略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開發的重要論述,大力宣傳扶貧開發政策,大力宣傳基層黨組織和廣大幹部群眾自強不息、自力更生、決戰貧困的先進典型和先進事跡,構建精準扶貧的精神支撐,著力營造凝聚人心、鼓舞幹勁、奮發作為的精準扶貧濃厚氛圍,形成堅決打贏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攻堅戰,率先在中部地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強大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