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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的意見

文章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扶貧辦網站 發佈時間: 2016-02-17 責任編輯: 李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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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時期扶貧開發的重要戰略思想,現就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脫貧攻堅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總體要求

(一)重大意義。消除貧困、改善民生、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要使命。新一輪扶貧開發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自治區黨委、政府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把扶貧開發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和頭號民生工程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加大資金投入,強化幫扶舉措,大力實施農村牧區“十個全覆蓋”工程,著力興辦“三個一”民生實事,深入開展領導幹部聯繫幫扶活動,紮實推進“三到村三到戶”精準扶貧,全區扶貧開發工作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但也要看到,我區欠發達的基本區情還沒有根本改變,貧困地區發展滯後問題還沒有根本解決,貧困人口生産生活還比較困難,因災因病因殘致貧返貧現象突出,讓農村牧區80余萬貧困人口擺脫貧困仍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的任務。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扶貧開發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人民福祉、事關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事關國家長治久安、事關我國國際形象,充分認識打贏脫貧攻堅戰是促進全體人民共用改革發展成果、實現共同富裕的重大舉措,是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標誌,也是新常態下擴大國內需求、促進經濟增長的有效途徑,進一步增強做好新時期扶貧開發工作、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堅持把扶貧開發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切實解決好思想認識不到位、體制機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實等突出問題,加快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這塊突出短板,決不讓一個地區、一個民族、一個貧困人口掉隊。

(二)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作為基本方略,堅持扶貧開發與經濟社會發展相互促進,堅持精準幫扶與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開發緊密結合,堅持扶貧開發與生態保護並重,堅持扶貧開發與社會保障有效銜接,咬定青山不放鬆,採取超常規舉措,拿出過硬辦法,舉全區之力,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三)主要目標。到2017年,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自治區重點貧困旗縣全部摘帽;到2020年,實現農村牧區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國家重點貧困旗縣全部摘帽。

(四)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夯實組織基礎。充分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嚴格執行脫貧攻堅一把手負責制,自治區、盟市、旗縣、蘇木鄉鎮、嘎查村五級書記一起抓。切實加強貧困地區農村牧區基層黨組織建設,使其成為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堅強戰鬥堡壘。

——堅持政府主導,增強社會合力。強化政府責任,引領市場、社會協同發力,鼓勵先富幫後富,構建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互為補充的大扶貧格局。

——堅持精準扶貧,提高扶貧成效。扶貧開發貴在精準,重在精準,必須解決好扶持誰、誰來扶、怎麼扶的問題,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真脫貧,切實提高扶貧成果可持續性,讓貧困人口有更多的獲得感。

——堅持保護生態,實現綠色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生態保護放在優先位置,扶貧開發不能以犧牲生態為代價,探索生態脫貧新路子,讓貧困人口從生態建設與修復中得到更多實惠。

——堅持群眾主體,激發內生動力。繼續推進開髮式扶貧,處理好政府扶持、社會幫扶和自身努力的關係,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勤勞致富精神,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幹部群眾積極性和創造性,注重扶貧先扶智,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

——堅持因地制宜,創新體制機制。突出問題導向,創新扶貧開發路徑,由“大水漫灌”向“精準滴灌”轉變;創新扶貧資源使用方式,由多頭分散向統籌集轉机變;創新扶貧開發模式,由偏重“輸血”向注重“造血”轉變;創新扶貧考評體系,由側重考核地區生産總值向主要考核脫貧成效轉變。

二.全面落實精準扶貧方略,確保如期實現貧困人口脫貧、貧困旗縣摘帽目標

(五)認真落實精準扶貧要求。抓好精準識別、建檔立卡這個關鍵環節,逐村逐戶調查摸底,對每個貧困嘎查村、貧困戶建檔立卡,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打好基礎,為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創造條件。對建檔立卡貧困嘎查村、貧困戶和貧困人口定期進行全面核查,建立精準扶貧臺賬,實行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按照扶持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的要求,全面抓好以規劃、項目、幹部“三到村三到戶”為重點的精準扶貧工作,使建檔立卡貧困戶通過産業扶持、轉移就業、易地搬遷、教育支援、醫療救助等措施實現脫貧,其餘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實行社保政策兜底脫貧。根據致貧原因和脫貧需求,對貧困人口採取“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的方式實行分類扶持,確保産業發展扶持到村到戶、生産生活條件改善到村到戶、致富能力提升到村到戶,切實做到扶真貧、真扶貧、真脫貧。建立貧困戶脫貧認定機制,對已經脫貧的農牧戶,在一定時期內讓其繼續享受扶貧相關政策,避免出現邊脫貧、邊返貧現象;對因災因病因殘等致貧的新增貧困戶以及返貧戶,全部建檔立卡,切實做到應進則進、應扶則扶。認真執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旗縣退出標準、程式、核查辦法,由旗縣提出申請,盟市初審,自治區審定,報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制定實施自治區扶貧工作重點旗縣退出標準、程式、核查辦法。重點旗縣退出後,在攻堅期內國家和自治區原有的扶貧政策保持不變。加強對扶貧工作績效的社會監督,開展貧困地區群眾滿意度調查,建立對扶貧政策落實情況和扶貧成效的第三方評估機制。科學評價精準扶貧成效,既要看減貧數量,更要看脫貧品質,對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六)大力發展扶貧特色産業。立足貧困地區資源稟賦和産業基礎,以建設“五大基地”為牽引,科學制定扶貧主導産業發展規劃,宜工則工,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宜林則林,宜商則商,宜遊則遊,大力培育發展扶貧特色産業。實施貧困嘎查村“一村一品”産業推進行動,重點發展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乳、肉、絨、糧油、瓜果、蔬菜、林草、藥材、旅遊等特色産業,加快建設發展一批農牧業示範基地和設施園區。加強貧困地區農牧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培育,鼓勵引導扶貧龍頭企業進行産品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健全完善龍頭企業與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機制,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對貧困人口的組織和帶動作用。支援貧困地區發展農畜産品加工業,加大對農畜産品品牌推介行銷支援力度,加快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讓貧困戶更多分享農牧業全産業鏈和價值鏈增值收益。依託貧困地區特有的自然人文資源,大力實施鄉村旅遊扶貧工程,發展農家樂、牧家樂等特色旅遊。支援貧困地區調整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先將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工業園區、産業園區建設項目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扶貧開發用地需要,每年安排一定規模的增減掛鉤指標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指標支援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科學合理有序開發貧困地區煤炭、油氣、水、有色金屬等資源,調整完善資源開發收益分配政策。引導企業參與設立貧困地區産業投資基金,採取市場化運作方式,主要用於吸引企業到貧困地區從事資源開發、産業園區建設、新型城鎮化發展等。通過培育發展特色産業,著力提高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確保實現貧困農牧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區平均水準。

(七)積極引導勞務輸出。加大勞務輸出培訓投入,統籌使用各類培訓資源,以就業為導向,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大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和扶貧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實施力度,鼓勵職業院校和技工學校招收貧困家庭子女,確保貧困家庭勞動力至少掌握一門致富技能,實現靠技能脫貧。進一步加大就業專項資金向貧困地區轉移支付力度。支援貧困地區建設旗縣、蘇木鄉鎮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引導和支援用人企業在貧困地區建立勞務培訓基地,搭建用工對接平臺,開展“東西部勞務對接”“京津冀勞務對接”等多邊勞務對接活動,開展好訂單、定向培訓,建立和完善輸出與輸入地勞務對接機制。鼓勵對跨省區務工的農村牧區貧困人口給予交通補助。大力支援家政服務、物流配送、養老服務等産業發展,拓展貧困地區勞動力外出就業空間。加大對貧困地區農牧民工返鄉創業政策扶持力度。對在城鎮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農村牧區貧困人口,輸入地政府要承擔相應的幫扶責任,並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村牧區貧困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

(八)有序推進易地搬遷。對居住在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農村牧區貧困人口,加快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堅持群眾自願、積極穩妥的原則,因地制宜選擇搬遷安置方式,合理確定住房建設標準,完善搬遷後續扶持政策,確保搬遷對象有業可就、穩定脫貧,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緊密結合推進新型城鎮化,編制實施易地扶貧搬遷規劃,支援有條件的地方依託小城鎮、産業園區安置搬遷群眾,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幫助其儘快實現轉移就業,與遷入地群眾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積極爭取中央資金,加大各級政府投入力度,創新投融資機制,拓寬資金來源渠道,提高搬遷補助標準。有效整合各類涉農涉牧資金和危房改造、交通建設、農田水利、土地整治、地質災害防治、林業生態等專項資金,廣泛籌措社會資金,大力支援安置區配套公共設施建設和遷出區生態修復。在連片特困地區和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旗縣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允許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在自治區範圍內使用。為符合條件的搬遷戶提供建房、生産、創業貼息貸款支援。支援搬遷安置點發展物業經濟,增加搬遷戶財産性收入。探索利用農牧民進城落戶後自願有償退出的農村牧區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易地搬遷農牧戶。結合實施國家遊牧民定居工程和自治區“十個全覆蓋”工程,多措並舉,改善遊牧民群眾的生産生活條件。

(九)加大生態保護建設力度。堅持脫貧攻堅與生態保護建設相結合,國家和自治區實施的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防沙治沙、濕地保護與恢復、坡耕地綜合整治、退牧還草、水生態治理等重大生態工程,在項目和資金安排上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傾斜,提高貧困人口參與度和受益水準。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探索對屬於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貧困旗縣的轉移支付機制,創新生態資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工程資金使當地有勞動能力的部分貧困人口轉為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合理調整貧困地區基本農田保有指標,加大貧困地區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力度。開展貧困地區生態補償試點,健全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完善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推動地區間建立橫向生態補償制度。

(十)加快實施教育扶貧工程。加大貧困地區教育投入力度,各級教育經費重點向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和民族教育傾斜。健全學前教育制度,幫助農村牧區貧困家庭幼兒接受學前教育。穩步推進貧困地區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加大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支援力度,特崗計劃、國培計劃向貧困地區基層傾斜,為貧困地區鄉村學校定向培養留得下、穩得住的一專多能教師,制定符合基層實際的教師招聘引進辦法,建立自治區級統籌鄉村教師補充機制,推動城鄉教師合理流動和對口支援。全面落實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合理佈局貧困地區農村牧區中小學校,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加快標準化建設,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恢復並辦好確需保留的嘎查村小學和教學點,提高義務教育鞏固率。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支援貧困地區辦好綜合性高中,繼續實施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政策。加強有專業特色並適應市場需求的中等職業學校建設,提高中等職業教育助學金資助標準。辦好貧困地區特殊教育和遠端教育,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共用範圍。建立保障農村牧區和貧困地區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繼續實施對貧困家庭大學生每年資助1萬元的助學政策,對貧困家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支援。實施教育扶貧結對幫扶行動計劃。通過實施教育扶貧工程,讓貧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品質的教育,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十一)落實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脫貧政策。繼續加強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服務能力建設,完成貧困地區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標準化建設,確保所有貧困旗縣的醫療衛生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全部達標。對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制度對貧困人口實行政策傾斜,門診統籌覆蓋所有貧困地區,降低貧困人口大病費用實際支出。建立貧困人口大病保障制度,對貧困人口大病實行分類救治和先診療後付費的結算機制。以盟市為單位設立貧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和重大特大疾病慈善醫療救助基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支付後自負費用仍有困難的,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範圍,使貧困人口大病醫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農村牧區貧困殘疾人康復服務和醫療救助力度,擴大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建立貧困人口健康卡。建立三級醫院一對一支援貧困地區旗縣級醫院、二級醫院對口支援貧困地區蘇木鄉鎮醫院的幫扶關係,積極促進遠端醫療診治和保健諮詢服務向貧困地區延伸。為貧困地區縣鄉醫療衛生機構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類本專科學生,支援貧困地區實施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和專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制定符合基層實際的人才招聘引進辦法。支援和引導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採取針對性措施,加強貧困地區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全面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免費篩查、婦女“兩癌”免費篩查、孕前優生健康免費檢查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加強貧困地區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通過實施健康扶貧工程,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努力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十二)健全完善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農村牧區低保自治區級統籌力度,低保標準要繼續保持高於國家扶貧標準。進一步加強農村牧區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工作,推動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低保範圍,做到應保盡保。加大臨時救助制度在貧困地區落實力度。提高農村牧區特困人員供養水準,改善供養條件。抓緊建立農村牧區低保和扶貧開發的數據互通、資源共用資訊平臺,實現動態監測管理、工作機制有效銜接。加快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引導農村牧區貧困人口積極參保續保,逐步提高保障水準。通過完善農村牧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無法依靠産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現政策性保障兜底。

(十三)關愛服務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和殘疾人。對農村牧區“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詳實完備、動態更新的資訊管理系統。加強兒童福利院、養老幸福院、救助保護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殘疾人康復托養機構、社區婦女兒童之家等服務設施和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準。建立家庭、學校、基層組織、政府和社會力量相銜接的留守兒童關愛服務網路。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健全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殘等困境兒童的福利保障體系。健全發現報告、應急處置、幫扶干預機制,幫助特殊貧困家庭解決實際困難。加大貧困殘疾人康復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訓、托養服務實施力度。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重度殘疾人等重點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水準,確保基本生活。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特殊群體關愛服務工作。

(十四)加快革命老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和邊境地區脫貧攻堅。認真落實國家即將出臺的加大脫貧攻堅力度支援革命老區開發建設指導意見,加快實施重點貧困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擴大革命老區財政轉移支付規模。將少數民族聚居貧困地區作為脫貧攻堅主戰場,加快推進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實施少數民族特困地區和特困群體綜合扶貧工程,出臺並落實少數民族人口比例較高旗縣、人口較少民族整體脫貧的特殊政策措施。改善邊境少數民族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基本辦學條件,建立健全雙語教學體系,加大教育對口支援力度,積極發展符合少數民族地區實際的職業教育,加強少數民族地區師資培訓。加強少數民族特色村鎮保護與發展。大力實施興邊富民行動,把脫貧攻堅與沿邊開發開放有機結合起來,加大邊境地區轉移支付力度,研究建立邊民補貼機制,集中改善邊民生産生活條件,扶持發展邊境貿易和特色經濟,使邊民能夠安心生活、安心守邊。

三.加強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從根本上改善貧困群眾生産生活條件

(十五)加快推進農村牧區“十個全覆蓋”工程建設。深入實施危房改造、安全飲水、街巷硬化、村村通電和農網改造、廣播電視通訊、校舍建設和安全改造、標準化衛生室、文化活動室、便民連鎖超市、常住人口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十個全覆蓋”工程,紮實推進美麗宜居鄉村建設,確保在自治區成立70週年時,全面完成全區所有行政嘎查村和較大自然村的全覆蓋任務,使農村牧區面貌發生根本性改變,農牧民生産生活條件得到根本性改善。同時,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地解決好其他自然村(浩特)的基本公共服務和貧困戶的生産生活問題。實施過程中,要對貧困嘎查村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優先組織實施,給予更大力度的扶持和補貼,確保“十個全覆蓋”工程惠及到所有貧困人口,貧困地區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區平均水準。

(十六)加快推進貧困地區水利設施建設。積極支援貧困地區重大水利項目納入國家和自治區水利建設規劃,符合條件的優先列入年度投資計劃,加大投資傾斜力度。加強貧困地區重大水利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等水利項目建設,因地制宜興建一批抗旱水源工程和“五小水利”工程,鞏固提升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成果,解決靠天吃飯、靠天喝水、靠天養畜等問題。加大中小河流域治理和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力度,加強山洪和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建設。

(十七)加快推進貧困地區交通道路建設。優先支援貧困地區的高等級公路、鐵路客運專線、支線機場和通用機場等重大交通項目建設。加快推進貧困地區國省幹線公路提檔升級,構建對外暢通、路況良好、抗災能力強的國省幹線公路網路。繼續實施車購稅對農村牧區公路建設的專項轉移政策,自治區農村牧區公路建設資金重點投向貧困地區特別是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加快邊境旗市口岸公路建設,重點改造建設一批貧困地區縣鄉公路。分類提高貧困地區公路建設補助標準,加快建設和改造一批通鄉油路、通村硬化路,實現所有蘇木鄉鎮通油路,具備條件的嘎查村通硬化路,較大自然村通砂石路,根本改變群眾出行難、行路難、運輸難狀況。

(十八)加快推進貧困地區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推進貧困地區農網改造升級,實施貧困嘎查村通動力電規劃,全面提升農網供電能力和供電品質,逐步實現縣域電網同網同價、供電服務均等化,重點解決貧困嘎查村供電能力不足、電價負擔過重的問題。鼓勵貧困地區開展分佈式太陽能發電和風力發電,提升電力普遍服務水準。積極推進光伏扶貧工程,落實好國家支援光伏發電設施接入電網運作政策,因地制宜發展“光伏+種植”“光伏+養殖”“光伏+農畜産品深加工”,拓寬增收渠道。

(十九)加快推進貧困地區通信網路和流通體系建設。積極推動電信網、廣電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基本實現嘎查村通信網路和廣播電視全覆蓋。完善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採取政府補貼、企業減免、社會支援等方式,鼓勵農村牧區貧困戶使用資訊網路。大力實施“網際網路+”電商扶貧工程,支援電商企業拓展貧困農村牧區業務,加強貧困地區農畜産品網上銷售平臺建設和電商人才培訓。對貧困家庭開設網店給予網路資費補助、小額信貸等支援。開展網際網路便民服務,提升貧困地區農村牧區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水準。加快貧困地區便民連鎖超市和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支援郵政、供銷合作等系統在貧困鄉村建立服務網點,保障貨源渠道正規、採購價格實惠、産品品質安全。

(二十)加快推進危房改造和人居環境整治。農村牧區危房改造要把建檔立卡貧困戶放在優先位置,給予特殊幫扶。探索推進農村牧區公租房建設,注重盤活農村牧區閒置房屋,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為建不起、改不起房的特困戶提供保障性住房。加大貧困嘎查村生活垃圾處理、污水治理、改廁和村莊綠化美化力度。加大貧困地區傳統村落保護力度。繼續推行貧困地區農村牧區環境連片整治。加大貧困地區以工代賑投入力度,支援農村牧區山水田林路建設和小流域綜合治理。財政支援的微小型建設項目,涉及貧困嘎查村的,允許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直接委託嘎查村級組織自建自管。

(二十一)加快推進貧困地區鄉風文明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大力弘揚中華民族自強不息、扶貧濟困傳統美德,振奮貧困地區廣大幹部群眾精神,堅定改變貧困落後面貌的信心和決心。深化貧困地區文明村鎮和文明家庭創建,倡導現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制定完善鄉規民約,改變落後風俗習慣。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集中實施文化扶貧項目,普遍建立嘎查村文化室,推動文化投入向貧困地區傾斜,公共文化服務網路向農村牧區延伸。推動貧困地區縣級公共文化體育設施達到國家標準。支援貧困地區挖掘保護和開發利用紅色、民族、民間文化資源。鼓勵文化單位、文藝工作者和其他社會力量為貧困地區提供文化産品和服務。支援文藝院團增加到貧困地區演出場次,扶持農牧民演藝團體和烏蘭牧騎式演出隊。

(二十二)加快推進貧困地區科技、人才支撐體系建設。加大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計劃對貧困地區的支援力度,著力研究開發貧困地區特色産業發展和生態建設的關鍵共性技術。加大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對科技扶貧的支援,深入推進先進適用技術和高新技術成果推廣轉化工程、科技特派員創業行動等科技扶持計劃,發揮科技型企業、園區和示範基地帶動作用。強化貧困地區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加強新型職業農牧民培訓。加強科技資訊化服務體系建設,為貧困地區、貧困群眾提供更多生産生活技術、市場行銷資訊和政策諮詢服務。加大政策激勵力度,鼓勵各類人才紮根貧困地區基層建功立業,領辦創辦産業項目,廣泛開展科技人員精準到戶幫扶指導,對表現優秀的人員在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傾斜。認真落實國家對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援計劃,加快實施貧困地區本土人才培養計劃。積極推進貧困嘎查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突出抓好種養大戶、家庭農牧場主、農牧業合作社骨幹的培訓,不斷提高貧困地區農牧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和技術技能水準。

四.健全完善扶貧開發機制,進一步強化脫貧攻堅政策保障

(二十三)健全財政投入增長機制。發揮政府投入在扶貧開發中的主體和主導作用,積極爭取中央對貧困地區轉移支付和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發揮好自治區投融資主體承貸專項貸款的作用,開闢扶貧開發新的資金渠道,確保政府扶貧投入力度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各級政府財政扶貧資金規模實現較大幅度增長,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各類涉及民生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和預算內投資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傾斜。農牧業綜合開發、農村牧區綜合改革轉移支付等涉農涉牧資金要明確一定比例用於貧困嘎查村。各部門安排的各項惠民政策、項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貧困地區、貧困嘎查村、貧困人口傾斜。從2016年起通過擴大財政支出規模,增加對貧困地區水、電、路、氣、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準的投入。建立健全脫貧攻堅多規劃銜接、多部門協調長效機制,整合目標相近、方向類同的涉農涉牧資金。按照權責一致原則,支援大興安嶺南麓、燕山太行山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和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旗縣圍繞本地突出問題,以扶貧規劃為引領,以重點項目為平臺,把專項扶貧資金、相關涉農涉牧資金和社會幫扶資金捆綁集中使用,提高資金使用精準度和實效性。嚴格落實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級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地市級配套資金的政策,並加大自治區財政投資補助比重。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項目、分配下達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計劃和補助資金時,要向貧困地區傾斜。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扶貧模式,適合由市場和社會完成的扶貧工作和扶貧項目,要支援引導通過委託、承包、採購等形式去完成。加強財政監督檢查和審計、稽查工作,建立扶貧資金違規使用責任追究制度。紀檢監察機關對扶貧領域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挪用、揮霍浪費等違法違規問題,堅決從嚴懲處。貧困地區要建立扶貧公告公示制度,強化社會監督,保障資金在陽光下運作。

(二十四)完善金融扶貧工作機制。紮實推進金融扶貧富民工程,進一步擴大扶貧資金來源渠道,充分發揮金融扶貧的重要作用。跟蹤落實好國家扶貧再貸款,積極爭取人民銀行支農、支小再貸款,切實用好國家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扶貧開發信貸優惠政策。引導和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不斷增加貧困地區信貸投放。完善扶貧貼息貸款政策,鼓勵和支援各盟市、旗縣安排專項資金,通過採取財政資金擔保、貼息、風險補償等形式,引導金融機構放大扶貧資金的投放規模,調動金融資金參與扶貧開發。支援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貧困戶提供免抵押、免擔保扶貧小額信貸,由財政按基礎利率貼息。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助學貸款、婦女小額貸款、康復扶貧貸款實施力度。優先支援在貧困地區設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在貧困旗縣建立扶貧小額信貸機構,為貧困戶提供小額貸款金融服務,到2017年實現貧困旗縣全覆蓋。支援貧困地區培育發展農牧民資金互助組織,開展農牧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試點。支援貧困地區設立扶貧貸款風險補償基金。支援貧困地區設立政府出資的融資擔保機構,建立政銀保風險分擔機制,重點開展扶貧擔保業務。積極發展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對貧困戶保證保險保費予以補助。擴大農牧業保險覆蓋面,通過落實中央財政以獎代補等政策支援貧困地區特色農畜産品保險發展。探索建立農村牧區信貸與農牧業保險相結合的農保互動體系,支援貧困地區開展農畜産品價格保險,有條件的地方可以予以一定保費補貼,有效拓展貧困地區抵押物擔保範圍。組建自治區扶貧融資平臺,做好易地搬遷扶貧融資工作。

(二十五)探索資産收益扶貧機制。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涉牧資金投入設施農牧業、加工、風電、光伏、鄉村旅遊等項目形成的資産,具備條件的可折股量化給貧困嘎查村和貧困戶,尤其是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資産可由嘎查村集體、合作社或其他經營主體統一經營。強化監督管理,明確資産運營方對財政資金形成資産的保值增值責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機制,確保資産收益及時回饋持股貧困戶。支援農牧民合作社和其他經營主體通過土地託管、牲畜托養和吸收農牧民土地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帶動貧困戶增收。貧困地區礦産、風電、光伏等資源開發,賦予土地被佔用的嘎查村集體股權,讓貧困人口分享資源開發收益。

(二十六)創新社會扶貧機制。廣泛動員和凝聚社會力量參與扶貧,形成政府、市場、社會互為支撐,專項扶貧、行業扶貧、社會扶貧“三位一體”的大扶貧格局。繼續做好中央和國家機關定點扶貧、京蒙扶貧協作和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定點幫扶等工作。認真落實農村牧區貧困人口就業的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職業培訓補貼等就業支援政策。全面落實企業扶貧捐贈稅前扣除和各類市場主體到貧困地區投資興業的相關優惠政策。鼓勵引導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扶貧開發,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各類社會組織開展到村到戶精準扶貧。

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工商聯、群眾團體、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等團體和機構在扶貧開發中的作用,鼓勵、支援、幫助各類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自願採取定向、包乾等方式參與扶貧,增強脫貧攻堅社會合力。駐區部隊和武警部隊要發揮優勢,積極參與地方扶貧開發。工商聯繫統要積極組織民營企業開展精準扶貧幫扶行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設立扶貧公益基金和開展扶貧公益信託。發揮好“10·17”全國扶貧日社會動員作用。實施扶貧志願者行動計劃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計劃。大力發展慈善事業,培育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著力打造扶貧公益品牌,全面及時公開扶貧捐贈資訊,提高社會扶貧公信力和美譽度。構建社會扶貧資訊服務網路,探索發展公益眾籌扶貧。

五.切實加強黨的領導,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有力保證

(二十七)認真學習貫徹中國特色扶貧開發理論。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入學習貫徹中國特色扶貧開發理論,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時期扶貧開發的重要戰略思想,著力在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上下功夫。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等幹部培訓機構要把中國特色扶貧開發理論和習近平總書記新時期扶貧開發戰略思想列入學習培訓計劃,做到進教材進課堂、入心入腦,為脫貧攻堅注入強大思想動力。

(二十八)嚴格落實脫貧攻堅領導責任制。認真落實自治區負總責、盟市旗縣抓落實的領導體制和片區為重點、精準到村到戶的工作機制。自治區黨委、政府對扶貧開發工作負總責,抓好目標確定、項目下達、資金投放、組織動員、監督考核等工作。盟市黨委、政府(行署)主要做好上下銜接、域內協調、督促檢查等工作。旗縣黨委、政府承擔主體責任,旗縣委書記和旗縣長是第一責任人,做好進度安排、項目落地、資金使用、人力調配、推進實施等工作。盟市、旗縣、蘇木鄉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與上級黨委、政府簽訂脫貧責任書,每年向上級專題報告扶貧開發攻堅工作進展情況,減貧任務完成情況要報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完成一項銷號一項。自治區各部門要按照部門職責落實扶貧開發責任,實現部門專項規劃與脫貧攻堅規劃有效銜接,充分運用行業資源做好扶貧開發工作。改進縣級幹部選拔任用機制,結合旗縣換屆,選好配強貧困地區黨政主要領導,把扶貧開發工作實績作為選拔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脫貧攻堅期內貧困旗縣縣級領導班子要保持穩定,對表現優秀、符合條件的可以就地提級。加大選派優秀年輕幹部特別是後備幹部到貧困地區工作的力度,有計劃地安排廳局級後備幹部到貧困旗縣挂職任職。各級領導幹部要自覺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切實轉變作風,把嚴的要求、實的作風貫穿于脫貧攻堅始終。

(二十九)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加強貧困蘇木鄉鎮領導班子建設,有針對性地選配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熟悉“三農三牧”工作的幹部擔任貧困蘇木鄉鎮黨政主要領導。抓好以嘎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集中整頓軟弱渙散嘎查村黨組織,提高貧困嘎查村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發揮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選好配強村級領導班子,突出抓好嘎查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將嘎查村幹部報酬、嘎查村辦公經費和其他必要支出作為保障重點。注重選派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的優秀年輕幹部到貧困地區駐村,選聘高校畢業生到貧困嘎查村工作。根據貧困嘎查村的實際需求,精準選配第一書記,精準選派駐村工作隊,提高旗縣以上機關派出幹部比例。加大駐村幹部考核力度,不穩定脫貧不撤隊伍。對在基層一線幹出成績、群眾歡迎的駐村幹部,要重點培養使用。加快推進貧困嘎查村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認真落實“四議兩公開”、村務聯席會等制度,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組織群眾自覺廣泛參與扶貧開發。

(三十)嚴格扶貧考核督查問責。制定出臺自治區對盟市、旗縣黨委、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辦法,大幅度提高減貧指標在貧困旗縣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指標中的權重,建立扶貧工作責任清單。加快落實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貧困旗縣取消地區生産總值考核的要求。建立年度扶貧開發工作逐級督查制度,選擇重點部門、重點地區聯合進行督查,對落實不力的部門和地區,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要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報告並提出責任追究建議,對未完成年度減貧任務的地區黨政主要領導進行約談。落實貧困旗縣約束機制,嚴禁鋪張浪費,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堅決剎住窮縣“富衙”“戴帽”炫富之風,杜絕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建立重大涉貧事件的處置、反饋機制,在處置典型事件中發現問題,不斷提高扶貧工作水準。加強農村牧區貧困統計監測體系建設,提高監測能力和數據品質,實現數據共用。

(三十一)切實加強扶貧開發隊伍建設。穩定和強化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建立脫貧攻堅推進機制。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強化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檢查考核的職能。加強與精準扶貧工作要求相適應的扶貧開發隊伍和機構建設,完善各級扶貧開發機構的設置和職能,充實配強各級扶貧開發工作力量。扶貧任務重的蘇木鄉鎮要有專門幹部負責扶貧開發工作。加強貧困地區旗縣級領導幹部和扶貧幹部思想作風建設,加大培訓力度,全面提升扶貧幹部隊伍能力水準。

(三十二)紮實推進扶貧開發法治建設。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履行責任,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扶貧開發工作,在規劃編制、項目安排、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規範化、制度化、法治化水準。強化貧困地區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和基層執法隊伍建設。健全貧困地區公共法律服務制度,切實保障貧困人口合法權益。

(三十三)大力營造脫貧攻堅良好氛圍。深入宣傳各級黨委、政府扶貧開發的決策部署、政策舉措,全面展示各地區各部門推進脫貧攻堅的生動實踐、顯著成效,充分調動全社會關注扶貧、支援扶貧、參與扶貧的積極性、創造性。及時總結推廣扶貧開發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推出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先進典型,按照國家規定大力表彰為扶貧開發作出傑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加強思想工作,引導貧困群眾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提振信心,努力創造美好生活。

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守望相助,團結奮鬥,精準發力,苦幹實幹,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把祖國北部邊疆這道風景線打造得更加亮麗,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不懈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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