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2013〕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扶貧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農業部《關於實施教育扶貧工程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3年7月29日
關於實施教育扶貧工程的意見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扶貧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農業部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要求和《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的戰略部署,充分發揮教育在扶貧開發中的重要作用,培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各級各類人才,促進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以下簡稱片區)從根本上擺脫貧困,現就組織實施教育扶貧工程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落實國家扶貧攻堅總體部署,把教育扶貧作為扶貧攻堅的優先任務,以提高人民群眾基本文化素質和勞動者技術技能為重點,推進教育強民、技能富民、就業安民,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二)總體目標。
按照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和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的目標,加快教育發展和人力資源開發,到2020年使片區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水準接近全國平均水準,教育對促進片區人民群眾脫貧致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提高基礎教育的普及程度和辦學品質。到2015年,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55%以上,少數民族雙語地區基本普及學前一至兩年雙語教育,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0%以上,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80%以上,視力、聽力、智力三類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80%。到2020年,基本普及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水準進一步提高,基本普及視力、聽力、智力三類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基礎教育普及程度和辦學品質有較大提升。
提高職業教育促進脫貧致富的能力。到2015年,初、高中畢業後新成長勞動力都能接受適應就業需求的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力爭使有培訓需求的勞動者都能得到職業技能培訓。到2020年,職業教育體系更加完善,教育培訓就業銜接更加緊密,培養一大批新型農民和在二、三産業就業的技術技能人才。
提高高等教育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能力。通過調整優化高等學校空間佈局和學科專業結構,改革人才培養模式,促進高等教育與當地經濟、社會、科技發展和城鎮化建設深度融合,使高等教育能為當地傳統産業改造升級、新興産業培育發展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援。通過多種途徑,增加片區群眾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
提高繼續教育服務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通過教育培訓與當地公共服務、特色優勢産業有效對接,大力提高就業創業水準。完善畢業生和接受培訓人員就業服務政策,通過帶技能轉移、帶技能進城、帶技能就業,使轉移勞動力在城鎮多渠道、多形式、穩定就業。
(三)基本原則。
一是以省為主,加強統籌。按照“省負總責、縣抓落實、扶持到校、資助到生”的教育扶貧工作要求,省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教育扶貧工程負總責,把教育扶貧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統籌各方面資源,加大教育扶貧工程的實施力度。
二是以人為本,尊重群眾。圍繞“人人受教育,個個有技能,家家能致富”的要求,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讓廣大人民群眾真正得到看得見的實惠。工程實施的重大政策和關鍵環節要充分尊重群眾意願,做好政策解釋和引導工作,確保工程有序穩步推進。
三是改革創新,加快發展。針對制約貧困地區教育發展的瓶頸因素和關鍵領域,加大改革力度,著力破除制約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調整培養結構,加快發展步伐。
四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結合各個片區的實際情況,確定教育扶貧工程的重點任務和政策範圍,做到“一區一策,一省一策”,不搞“一刀切”。根據各級各類教育的特點,實事求是確定規劃目標,落實政策措施,科學組織實施。
五是規劃引導,分步實施。加強與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相銜接,推動片區人口和勞動力通過教育向重點開發區和優化開發區轉移。制定教育扶貧工程的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明確重點,分步實施。
(四)實施範圍。
實施教育扶貧工程的範圍為《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所確定的連片特困扶貧攻堅地區,具體是:六盤山區、秦巴山區、武陵山區、烏蒙山區、滇桂黔石漠化區、滇西邊境山區、大興安嶺南麓山區、燕山-太行山區、呂梁山區、大別山區、羅霄山區等區域的片區和已明確實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區、新疆南疆三地州。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加強基礎教育。
1.切實鞏固提高義務教育水準。進一步加大片區義務教育投入力度,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要保障學生就近上學的需要。改善保留的村小學及教學點,特別是改善邊境一線學校及教學點基本辦學條件。完善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教學用房、學生宿舍等附屬設施,加強圖書、教學儀器設備、多媒體遠端教學設備和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器材的配備。進一步強化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開齊開足中小學課程,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切實保障特殊困難地區學校正常運轉。對片區不足100人的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補助資金,特別是要加大地處高原或寒冷地區的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公用經費保障水準,確保學校正常運轉。
2.加快發展學前教育。根據片區自然環境、適齡人口分佈等情況,做好當地學前教育規劃。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並舉”的原則,充分利用中小學佈局調整的富餘資源及其他資源發展學前教育。在鄉鎮和人口較集中的行政村建設普惠性幼兒園,在人口分散的邊遠地區設立支教點、配備專職巡迴指導教師,形成縣、鄉、村學前教育網路。
3.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民族地區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項目和普通高中改造計劃優先支援片區普通高中教育。改善普通高中的辦學條件,加強圖書館(室)、實驗室、體育場所建設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支援片區推進人才培養模式多樣化,鼓勵普通高中辦出特色、促進學生全面有個性地發展。
4.重視發展特殊教育。改善片區特殊教育學校和接受殘疾學生融合教育的普通學校辦學條件。建立普惠和特惠政策相結合的資助體系,保證每一個殘疾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
5.保障移民搬遷學生就學。配合實施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提出的易地扶貧搬遷、生態移民搬遷、地質災害搬遷等措施,優先在移民安置區建設好學校並保障正常運轉。
6.加強雙語教育和民族團結教育。片區的少數民族雙語地區要將雙語教育擺在重要位置。大力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權利。加大對雙語寄宿制學校、雙語幼兒園的支援力度。各地要通過擴大特崗教師規模、加強民語教師培訓和增加核定編制的辦法加快補充雙語教師。在各級各類學校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民族團結教育活動,將黨和國家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教育作為教師培養培訓的重要內容。
7.鼓勵教師到片區從教。研究制定教師到片區農村邊遠學校工作的獎勵措施。各地要研究完善符合片區村小學和教學點實際的職務(職稱)評定標準,職稱晉陞、榮譽獎勵和績效工資分配向村小學和教學點專任教師傾斜;城鎮中小學教師在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時,同等條件下有在片區農村學校任教經歷的優先。設立專項資金,對在片區鄉、村學校和教學點工作的教師給予生活補助。邊遠艱苦地區農村學校教師週轉宿舍建設工程優先在片區實施。實施好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援計劃教師專項計劃,選派優秀教師到連片特困地區支教,推動地方開展城鄉教師交流活動並形成制度。鼓勵免費師範生到片區從教。幼兒園和中小學教師國家和省級培訓計劃、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進一步向片區傾斜。合理配備寄宿制學校生活管理人員。
(二)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
1.大力發展服務當地特色優勢産業和基本公共服務的現代職業教育。在人口相對密集、當地産業發展具有一定潛力的地區,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規劃,結合城鎮化規劃,在産業集聚區、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辦好一批中、高等職業學校。重點支援一批社會有需求、辦學有品質、就業有保障的特色優勢專業,更好滿足片區産業發展對技術技能人才的需求。加大職業學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的傾斜支援力度。
2.實施中等職業教育協作計劃。支援東部和中西部城市職業院校擴大招收片區學生的規模,對口支援片區職業院校,培養片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人才。有計劃地支援片區內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初中畢業生到省(區、市)內外經濟較發達地區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接受教育。加大對承擔對口招生任務學校的支援。對西藏、新疆南疆三地州和青海藏區的對口招生任務,原則上由中央確定的對口支援省(市)承擔,按程式納入對口支援規劃後組織實施。
3.傳承創新民族文化、民族技藝。結合片區民族地區的發展需要和文化遺産保護的要求,將民族文化、民族技藝傳承創新納入職業教育體系。重點支援一批體現片區民族文化特點、具有産業化前景的民間傳統技藝專業。鼓勵民間藝人、技藝大師、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人參與職業教育辦學。支援民族貿易企業、文化旅遊企業參與校企合作。各級教育、文化、旅遊、貿易等部門加大對民族文化、民族技藝職業教育的支援力度。
4.廣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扶貧、農業等部門要聯合製定培訓計劃,安排有學習意願的未升入普通高中和高等學校的畢業生、具備一定文化素質的社會青年進入職業院校、培訓機構等學習。鼓勵通過發放“教育券”、“培訓券”等方式,讓學習者自主選擇培訓項目和培訓方式,提高培訓效果。
(三)提高高等教育服務能力。
1.提高片區高等教育品質。根據當地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總體佈局,優化片區高等學校佈局,加快調整學科專業結構。片區高等學校要明確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辦學定位,重點發展支撐當地特色優勢産業的學科、專業。中央相關高等教育項目和資金要對片區給予適當傾斜。將片區高等學校納入東部高等學校對口支援西部高等學校計劃,建立對口支援長效機制。
2.加大高等學校招生傾斜力度。實施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擴大片區學生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高校招生計劃和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向片區所在省(區、市)傾斜。普通高等學校舉辦的民族預科班、民族班向片區中的民族地區傾斜。
3.開展高等學校定點扶貧工作。發揮高等學校在人才扶貧、科技扶貧、智力扶貧、資訊扶貧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中央部(委)屬高校主要參與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定點扶貧工作,省屬高校根據省級人民政府統一安排參加本省級行政區域內的定點扶貧工作。
(四)提高學生資助水準。
1.穩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組織管理,確保學生得到實惠。逐步完善青少年營養標準,建立學生營養監測網路,加強營養干預,提高學生的營養健康水準。加快片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伙房或食堂等生活配套設施的建設。
2.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孤兒、殘疾幼兒入園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高等學校對來自片區農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優先予以資助,做到應助盡助,從制度上保障每一個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3.完善職業教育資助政策。實施好對片區中等職業學校符合條件的學生按國家規定實行免學費和給予國家助學金補助的政策。對有計劃轉移到省(區、市)外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在按國家規定免學費和給予國家助學金的基礎上,由生源地人民政府和接收地人民政府通過統籌教育、扶貧、農業和對口支援等資金落實住宿費、交通費等補助,中央財政對轉移就學工作做得較好的接收地政府予以適當獎補。對未升學的農村初、高中畢業生免費提供農業技術技能培訓。“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劃”、“陽光工程”等各項資金,按國家規定優先對當地農民或已進城的農民工接受技術技能培訓予以補貼。在國家獎助學金等資助政策上對高等職業院校涉農、艱苦、緊缺專業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傾斜。
(五)提高教育資訊化水準。
1.加快學校資訊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片區學校資訊基礎設施建設,到2015年基本解決片區內義務教育學校和普通高中、職業院校的寬頻接入問題。
2.推廣優質數字教育資源應用。通過衛星、電視、網際網路等遠端教育平臺將優質教育資源輸送到片區學校,實現優質資源共用。開放大學和高等學校繼續教育機構要開發適合片區的教育資源。加強片區學校教育資訊技術應用能力培訓。優先為村小學和教學點配置數字化優質教育資源。
3.推進教育管理資訊化建設。“國家教育管理資訊系統建設”相關項目優先在片區實施。開展片區教育行政幹部資訊化管理能力培訓,提高學校資訊化管理的標準化、規範化水準。加強學生學籍、資助等重要基礎資訊管理系統的應用。
三、保障措施
(一)經費保障。
1.加大教育扶貧工程資金保障力度。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加大對教育扶貧工程的投入,省級人民政府加強各項教育經費統籌,經費安排向扶貧開發任務較重的地區傾斜。加大中央一般性轉移支付、教育專項轉移支付等的增量資金向教育扶貧工程投入力度。
2.加強教育扶貧工程資金的使用管理。完善管理辦法,對重大事項實行公告公示制度,強化審計監督,堅決查處挪用、截留和貪污教育扶貧工程資金的行為。
(二)學生就業。
1.切實加強畢業生就業工作。加強對學生的社會實踐教育和就業創業教育,注重對學生進行職業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對轉移就學的畢業生在就學地就業的,就學地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免費為其提供公共就業服務,將其納入有關社會保險制度,並在人事檔案、職稱評定、教育培訓、人員流動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公安部門依照規定為轉移就學就業學生辦理戶口遷移手續。鼓勵就學地企事業單位優先接受轉移學生實習和就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接受轉移學生就業較多的用人單位予以表彰。完善轉移學生就業創業幫扶和勞務輸出組織工作機制,探索統一派送、勞務派遣、勞務外包等輸出安置新模式。
2.引導和支援高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制定為貧困地區培養人才的激勵政策。加大各類國家級基層就業項目對片區的傾斜力度,鼓勵地方政府設立省級基層就業項目。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國家規定落實到片區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辦法,鼓勵優秀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工作服務。
(三)對口支援。
1.把人才培養作為對口支援的優先領域。承擔對口支援西藏、新疆和青海藏區任務的省(市)、中央企業、高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要把支援片區教育發展作為工作重點,按照結對關係和對口支援規劃,加大教育幫扶力度。
2.完善教育對口支援工作機制。將教育對口支援納入到國家對口支援工作總體部署中統籌推進。國家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教育對口支援的政策支援和業務指導,建立績效評價機制。
(四)人才引進。
組織大中城市和東部地區學校的專家學者、優秀教師、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和志願者到片區學校服務。制定優惠政策,吸引東部地區人才到片區從教,特別是對片區高校引進人才要予以傾斜支援。
四、組織領導
(一)落實各級政府的責任。
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扶貧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農業部等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解決教育扶貧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完善實施工程的配套措施和辦法。鼓勵和支援片區所屬省級人民政府建立跨省級行政區域的組織協調機制。建立省、市、縣級政府領導定點聯繫學校制度。
(二)動員社會力量支援。
鼓勵社會各界參與教育扶貧工程。支援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等公益組織積極參與教育扶貧工程。引導各類企業、社會團體、非政府組織和有關國際組織在片區開展捐資助學活動。大力支援民辦教育發展。鼓勵共青團、婦聯、工會和各類社會團體有序組織志願者到貧困地區扶貧支教、培訓當地技術技能人才。鼓勵高等學校加強扶貧理論和政策研究,為扶貧開發科學決策提供依據。把扶貧納入基本國情教育範疇,加大教育扶貧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參與支援教育扶貧的氛圍。
(三)加強考核評估。
建立教育扶貧工程實施考核機制。省級政府要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教育扶貧工程,對工程實施進展、品質和成效進行考核,作為對各級政府績效考核和落實《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11—202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的重點內容。對工程重點項目作為督查督辦的重要事項,實行行政問責制。建立教育扶貧工作資訊系統,跟蹤監測教育扶貧工作。建立健全評估機制,開展第三方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