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國行動—癌症防治行動實施方案(2023-2030年)》解讀
一、為何制定《健康中國行動—癌症防治行動實施方案(2023-2030年)》?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癌症防治工作,將其納入《“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在《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15個專項行動中設立“癌症防治行動”。
國家衛生健康委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19年,經國務院批准,國家衛生健康委等10部門聯合印發了《健康中國行動——癌症防治實施方案(2019-2022年)》。3年來,各地各部門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積極落實綜合防治措施,在體系建設、腫瘤登記、早診早治、規範診療、科技創新、科普宣教等重點領域穩步推進,癌症防治工作取得長足發展。
為進一步加大癌症防治專項行動推進力度,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路徑,切實保障癌症防治行動落地生效,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方案》主要特點有哪些?
《實施方案》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聚焦當前癌症防治工作中亟待解決的主要問題,進一步完善重大慢性病綜合防控體系和能力建設,切實提升癌症防治成效,確保“健康中國行動”有關目標落到實處。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強調多部門協作和社會參與。《實施方案》由13個部門聯合印發,明確提出要加強多部門協同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各項策略措施落到實處。同時,《實施方案》積極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癌症防治,推動建立多元化的資金籌措機制,集中各方力量為推進癌症防治提供支援和保障,動員全社會支援和參與癌症防治工作。
二是注重關口前移,聚焦健康全過程。《實施方案》堅持預防為主,加強癌症風險因素控制。完善從癌症預防、高危人群篩查到早期診斷、規範化治療以及康復服務的一體化全流程管理,明確提出完善國家-省-地市-縣四級癌症防治網路和腫瘤診療質控管理體系。開展全民健康促進,減少致癌相關感染,完善並推廣重點癌症早診早治指南,進一步提高早期篩查和早診早治能力。
三是創新癌症防治工作模式。《實施方案》強調癌症防治機構協作,加強醫防融合,強化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宣傳教育、健康諮詢及指導、高危人群篩查、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溝通協作。
三、《實施方案》主要內容有哪些?
《實施方案》明確了2023-2030年癌症防治工作的指導思想,提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推進健康中國建設,聚焦關鍵環節,全面提升能力,促進癌症防治工作高品質發展,更好的滿足群眾健康需求。基於目前癌症防治現狀和工作要求,明確到2030年,癌症防治體系進一步完善,危險因素綜合防控、癌症篩查和早診早治能力顯著增強,規範診療水準穩步提升,癌症發病率、死亡率上升趨勢得到遏制,總體癌症5年生存率達到46.6%的主要目標。並圍繞工作目標提出了以下主要措施。
一是控制危險因素,降低癌症患病風險。開展全民健康促進;減少致癌相關感染;加強環境與健康工作;推進職業性腫瘤防治工作。
二是完善癌症防治服務體系,加強資訊共用。完善高品質癌症防治體系;加強癌症防治機構協作;進一步提升腫瘤登記報告規範化、制度化程度;促進癌症防治資訊資源共用。
三是推廣癌症早診早治,強化篩查長效機制。完善並推廣重點癌症早診早治指南;深入推進癌症早期篩查和早診早治;構建分層癌症篩查體系。
四是加強癌症診療規範化,提升管理服務水準。加強診療規範化管理;加強診療品質控制;優化診療模式。
五是促進中西醫結合創新,發揮中醫藥獨特作用。加強癌症中醫藥防治網路建設;提升癌症中醫藥防治能力;強化癌症中醫藥預防及早期干預。
六是加強救助救治保障,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加強綜合醫療保障;提高抗腫瘤藥物可及性;鞏固拓展癌症防治脫貧攻堅成果。
七是加快重大科技攻關,推廣創新成果轉化。加強癌症相關專業學科建設;集中力量加快科研攻關;加強癌症防治科研成果的推廣應用。
四、如何確保《實施方案》落實落地?
為保障各項目標的實現,《實施方案》要求各地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癌症防治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強化部門責任,明確職責和分工,各地按規定落實財政投入。二是加強統籌協調,與各項健康中國專項行動有機結合、整體推進,充分調動全社會參與癌症防治工作的積極性,大力營造有利於癌症防治的社會環境。三是加強督促落實,完善評價機制,加強對癌症防治工作的動態評估,組織開展實地調研和綜合評價,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