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鼓勵中藥生産産業鏈向中藥材産地延伸
日前,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和草原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印發《河北省推進〈中藥材生産品質管理規範〉實施意見》,明確要推進中藥材規範化生産,鼓勵中藥生産企業産業鏈向中藥材産地延伸,加強中藥材品質控制,從源頭提升中藥品質。
《意見》要求,打造中藥材優勢産區。傳承道地藥材歷史沿革,因地制宜,科學規劃,進一步優化道地藥材生産佈局,加強源頭和過程管理,建設全鏈條品質管理體系,引領打造中藥材種植“兩帶三區”,即燕山産業帶、太行山産業帶、冀中平原産區、冀南平原産區和壩上高原産區,培育鑄造連翹、酸棗、北蒼術、金銀花、柴胡、防風等中藥材的“冀藥”特色品牌。
《意見》提出,建立健全中藥材種子種苗管理制度,推進中藥材種質資源收集、評價和品種選育、良種繁育等工作。加大技術攻關和良種推廣力度,加快推動品種培優、品質提升、品牌打造和標準化生産。積極推進道地中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建設,提升優質種源供應能力。引導中藥龍頭企業自主或與中藥材專業合作社聯合開展中藥材優良品種選育,建立專業化中藥材種子種苗生産經營實體。
《意見》強調,規範中藥材種養植(殖)。加強對中藥材種植過程中農藥、化肥、植物生長調節劑等使用管理,嚴禁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開展應用倣生態種植、擬境栽培、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推廣有機肥替代化肥,積極採取輪作倒茬、深耕曬垡、有機培肥等傳統措施,整合和示範推廣土壤處理、生物防治、物理誘殺、科學用藥、統防統治等綠色防控技術,建設規範化、標準化種植基地和生態種植基地。嚴格按年限、季節和藥用部位采收中藥材。
《意見》要求,開展中藥材GAP(中藥材生産品質管理規範)實施示範建設。支援引導中藥生産企業、中藥材生産企業及具有企業性質的種養植(殖)基地和合作社,科學合理利用荒山、林地資源建設生態種植基地,推進中藥材GAP規範種植管理。鼓勵中藥生産企業在中藥材産地自建、共建符合GAP要求的中藥材生産基地,進一步細化中藥材規範化種植、養殖、采收及産地加工等環節的具體措施。規範中藥材産地加工管理,積極推動企業提高中藥材産地加工品質管理水準,督促中藥材生産企業建立完整的中藥材生産品質追溯體系,促進中藥材生産加工與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工作有機結合。
強化技術支撐方面,《意見》提出,建設國家藥監局中藥市場品質監控和評價重點實驗室、中藥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實驗室,從土壤、種子種苗、肥料、水以及中藥材全過程開展追溯和品質監測。研發並整合一批中藥材種苗良種繁育等技術,持續開展珍稀、瀕危、道地藥材種子種苗繁育和保護研究。鼓勵有關單位制定道地藥材標準框架,建立健全生産技術、産地初加工、品質安全等標準體系。鼓勵企業開展中醫藥新技術、新産品、新品種研發及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