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醫藥防治擬納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20-07-29  內容來源:新華網客戶端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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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對《北京市中醫藥條例(草案)》進行首次審議。結合疫情防控經驗,本市將進一步強化中醫藥服務在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中的作用,在二級以上中醫醫療機構建立感染疾病科,設立發熱門診,以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同時,對按摩、理療等中醫養生保健企業提出規範要求,明確其不得開展診療活動。

每區至少建一所三級中醫醫療機構

條例草案規定,市、區政府應當按照相關規劃和標準,舉辦中醫醫療機構,調整、完善其佈局和規模。區政府應當至少舉辦一所三級中醫醫療機構。政府舉辦的綜合醫院、康復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和有條件的專科醫院應當設置中醫藥科室,按要求配備中醫醫師、中醫或者中西醫結合床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應當設置中醫藥科室,配備一定數量的中醫醫師。此外,中醫醫師可以在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專科醫院等醫療機構臨床科室執業,在其執業範圍內從事診療活動。

中醫藥在新冠疫情防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條例草案規定,市、區政府應當將中醫藥防治納入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加強中醫藥應急物資、設備、設施、技術與人才資源儲備,將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納入本市應急救援隊伍。

二級以上中醫醫療機構設立發熱門診

為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傳染病防治中的作用,條例草案規定,支援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建設中西醫結合的傳染病臨床研究基地、傳染病病區。政府舉辦的二級以上中醫醫療機構應當建立感染疾病科,按照標準設置發熱門診、腸道門診及其他與傳染病防治相關的科室。

中醫養生保健機構不得開展診療

為有效規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條例草案規定,舉辦提供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企業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登記,登記的經營範圍為“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非醫療)”,其提供的服務應當運用中醫理念和技術方法,並不得從事診療活動。此外,開展中醫藥文化宣傳和知識普及活動,應當符合中醫藥文化內涵和發展規律。任何人不得對中醫藥作虛假、誇大宣傳;不得冒用中醫藥名義牟取不正當利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記者 高枝)

責任編輯: 王坤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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