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推進文化、數字服務、中醫藥服務等特色服務出口基地建設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9-12-04 內容來源:中國經濟網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4日訊 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的《關於推進貿易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意見》),從優化貿易結構、培育新業態、建設平臺體系等十方面具體闡釋了當前我國貿易高品質發展的方向。
《意見》明確,加快發展和培育壯大新興産業,推動重點領域率先突破。推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與貿易有機融合。著力擴大智慧財産權對外許可。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加強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産權保護和打擊假冒偽劣工作,鼓勵企業開展商標和專利境外註冊。強化品牌研究、品牌設計、品牌定位和品牌交流,完善品牌管理體系。加強商標、地理標誌品牌建設,提升中國品牌影響力。
《意見》提出,支援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聚焦主業,走“專精特新”國際化道路。加快推動智慧製造發展,逐步從加工製造環節向研發設計、行銷服務、品牌經營等環節攀升,穩步提高出口附加值。推動東部地區新舊動能轉換,實現貿易高品質發展。
《意見》強調,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深化服務貿易領域改革和開放,持續推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加快數字貿易發展。推進文化、數字服務、中醫藥服務等領域特色服務出口基地建設。加強服務貿易國際合作,打造“中國服務”國家品牌。鼓勵外資投向新興産業、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充分發揮外資對産業升級和外貿高品質發展的帶動作用。提升貿易數字化水準。形成以數據驅動為核心、以平臺為支撐、以商産融合為主線的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發展模式。
此外,《意見》還提出,推進貿易促進平臺建設。辦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不斷提升其吸引力和國際影響力。拓展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京交會)等綜合性展會功能,培育若干國際知名度高、影響力大的境內外展會。完善海外智慧財産權維權援助機制。推進商務、智慧財産權、海關、稅務、外匯等部門資訊共用、協同執法的監管體系建設。發展“絲路電商”,鼓勵企業在相關國家開展電子商務。積極開展促貿援助。
以下為政策原文: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
(2019年11月19日)
推進貿易高品質發展,是黨中央面對國際國內形勢深刻變化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奮力推進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必然要求,是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大事。為加快培育貿易競爭新優勢,推進貿易高品質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品質發展,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推動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建設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完善涉外經貿法律和規則體系,深化外貿領域改革,堅持市場化原則和商業規則,強化科技創新、制度創新、模式和業態創新,以共建“一帶一路”為重點,大力優化貿易結構,推動進口與出口、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貿易與雙向投資、貿易與産業協調發展,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實現貿易高品質發展,開創開放合作、包容普惠、共用共贏的國際貿易新局面,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出更大貢獻。
到2022年,貿易結構更加優化,貿易效益顯著提升,貿易實力進一步增強,建立貿易高品質發展的指標、政策、統計、績效評價體系。
二、加快創新驅動,培育貿易競爭新優勢
(一)夯實貿易發展的産業基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促進貿易與産業互動,推進産業國際化進程。加快發展和培育壯大新興産業,推動重點領域率先突破。優化升級傳統産業,提高競爭力。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特別是生産性服務業,推進先進製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加快建設現代農業。培育具有全球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先進製造業集群。
(二)增強貿易創新能力。構建開放、協同、高效的共性技術研發平臺,強化製造業創新對貿易的支撐作用。推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區塊鏈與貿易有機融合,加快培育新動能。加強原始創新、整合創新。充分利用多雙邊合作機制,加強技術交流與合作。著力擴大智慧財産權對外許可。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
(三)提高産品品質。加強品質管理,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標準,提高産品品質。推動一批重點行業産品品質整體達到國際先進水準。進一步完善認證認可制度,加快推進與重點市場認證和檢測結果互認。完善檢驗檢測體系,加強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健全重要産品追溯體系。
(四)加快品牌培育。大力培育行業性、區域性品牌。在重點市場舉辦品牌展覽推介,推動品牌産品走向世界。加強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産權保護和打擊假冒偽劣工作,鼓勵企業開展商標和專利境外註冊。強化品牌研究、品牌設計、品牌定位和品牌交流,完善品牌管理體系。加強商標、地理標誌品牌建設,提升中國品牌影響力。
三、優化貿易結構,提高貿易發展品質和效益
(五)優化國際市場佈局。繼續深耕發達經濟體等傳統市場。著力深化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貿易合作,拓展亞洲、非洲、拉美等市場。逐步提高自貿夥伴、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在我國對外貿易中的佔比,擴大與周邊國家貿易規模。綜合考慮市場規模、貿易潛力、消費結構、産業互補、國別風險等因素,引導企業開拓一批重點市場。
(六)優化國內區域佈局。以“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等重大戰略為引領,推動區域間融通聯動。推動東部地區新舊動能轉換,實現貿易高品質發展。支援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加快發展,承接國內外産業轉移,提高開放型經濟比重。提升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水準。
(七)優化經營主體。鼓勵行業龍頭企業提高國際化經營水準,逐步融入全球供應鏈、産業鏈、價值鏈,形成在全球範圍內配置要素資源、佈局市場網路的能力。支援推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聚焦主業,走“專精特新”國際化道路。
(八)優化商品結構。大力發展高品質、高技術、高附加值産品貿易。不斷提高勞動密集型産品檔次和附加值。優化資本品、消費品貿易結構,擴大中間品貿易規模,發展和保護全球産業鏈。加快推動智慧製造發展,逐步從加工製造環節向研發設計、行銷服務、品牌經營等環節攀升,穩步提高出口附加值。
(九)優化貿易方式。做強一般貿易,增強議價能力,提高效益和規模。提升加工貿易,鼓勵向産業鏈兩端延伸,推動産業鏈升級;推進維修、再製造、檢測等業務發展;利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資訊技術完善監管。發展其他貿易,加快邊境貿易創新發展和轉型升級,探索發展新型貿易方式。
四、促進均衡協調,推動貿易可持續發展
(十)積極擴大進口。適時進一步降低進口關稅和制度性成本,激發進口潛力,優化進口結構。擴大先進技術、設備和零部件進口。鼓勵國內有需求的資源性産品進口。支援日用消費品、醫藥和康復、養老護理等設備進口。促進研發設計、節能環保、環境服務等生産性服務進口。
(十一)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深化服務貿易領域改革和開放,持續推進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完善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管理體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數字貿易發展。推進文化、數字服務、中醫藥服務等領域特色服務出口基地建設。完善技術進出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技術貿易促進體系。探索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加強服務貿易國際合作,打造“中國服務”國家品牌。
(十二)推動貿易與雙向投資有效互動。持續放寬外資市場準入,鼓勵外資投向新興産業、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充分發揮外資對産業升級和外貿高品質發展的帶動作用。深化國際産能和裝備製造合作,培育一批産業定位清晰、發展前景好的境外經貿合作區。大力發展對外工程承包,帶動裝備、技術、標準、認證和服務走出去。
(十三)推進貿易與環境協調發展。發展綠色貿易,嚴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産品進出口。鼓勵企業進行綠色設計和製造,構建綠色技術支撐體系和供應鏈,並採用國際先進環保標準,獲得節能、低碳等綠色産品認證,實現可持續發展。
五、培育新業態,增添貿易發展新動能
(十四)促進貿易新業態發展。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複製推廣成熟經驗做法。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管理模式,優化通關作業流程,建立全口徑海關統計制度。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完善管理體制和政策措施,推進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完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政策,推動資訊共用和聯合監管。鼓勵發展其他貿易新業態。
(十五)提升貿易數字化水準。形成以數據驅動為核心、以平臺為支撐、以商産融合為主線的數字化、網路化、智慧化發展模式。推動企業提升貿易數字化和智慧化管理能力。大力提升外貿綜合服務數字化水準。積極參與全球數字經濟和數字貿易規則制定,推動建立各方普遍接受的國際規則。
(十六)加快服務外包轉型升級。健全服務外包創新機制,培育創新環境,促進創新合作。加快服務外包向高技術、高附加值、高品質、高效益方向發展。發揮服務外包示範城市創新引領作用,促進服務外包産業向價值鏈中高端轉型升級。積極發展設計、維修、諮詢、檢驗檢測等領域服務外包,促進生産性服務貿易發展。
六、建設平臺體系,發揮對貿易的支撐作用
(十七)加快培育各類外貿集聚區。推進國家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設,依託産業集聚區,培育一批産業優勢明顯、創新驅動突出、公共服務體系完善的基地。加快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範區、試點城市和梯度轉移重點承接地發展。推進國家級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各類開放平臺建設,創新管理制度。
(十八)推進貿易促進平臺建設。辦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不斷提升其吸引力和國際影響力。拓展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京交會)等綜合性展會功能,培育若干國際知名度高、影響力大的境內外展會。培育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創新監管制度、服務功能、交易模式,帶動周邊地區增強進口能力。
(十九)推進國際行銷體系建設。鼓勵企業針對不同市場、不同産品建設行銷保障支撐體系,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完善售後服務標準,提高用戶滿意度,積極運用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開展遠端監測診斷、運營維護、技術支援等售後服務。推進國際行銷公共平臺建設。
(二十)完善外貿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加強對重點市場相關法律、準入政策、技術法規、市場資訊等收集發佈。支援各級政府、行業組織及企業建設不同層級、不同領域的公共服務平臺,加強公共服務供給。
(二十一)構建高效跨境物流體系。推進跨境基礎設施建設與互聯互通,共同推動運輸便利化安排和大通關協作。加快發展智慧化多式聯運。加快智慧港口建設。鼓勵電商、快遞、物流龍頭企業建設境外倉儲物流配送中心,逐步打造智慧物流網路。
七、深化改革開放,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貿易環境
(二十二)深化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推進外貿體制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完善政策協調機制,加強財稅、金融、産業、貿易等政策之間銜接。推動世界貿易組織《貿易便利化協定》在國內實施。優化通關、退稅、外匯、安全、環保管理方式,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和應用,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加快打造國際一流、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二十三)充分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示範引領作用,高水準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先行先試,開展首創性、差別化改革探索,加快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和公平開放統一高效的市場環境。探索實施國際通行的貨物、資金、人員出入境等管理制度。積極複製推廣改革試點經驗。加快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打造開放層次更高、營商環境更優、輻射作用更強的開放新高地。
(二十四)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和信用體系建設。加大對侵權違法行為的懲治力度。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國際合作,積極參與相關國際規則構建。完善海外智慧財産權維權援助機制。推進商務、智慧財産權、海關、稅務、外匯等部門資訊共用、協同執法的監管體系建設。建立經營主體信用記錄,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八、堅持共商共建共用,深化“一帶一路”經貿合作
(二十五)深化貿易合作。拓寬貿易領域,推動優質農産品、製成品和服務進口,促進貿易平衡發展。發展特色服務貿易。推進中歐班列、西部陸海新通道等國際物流和貿易大通道建設。發展“絲路電商”,鼓勵企業在相關國家開展電子商務。積極開展促貿援助。推進商建貿易暢通工作機制。
(二十六)創新投資合作。拓寬雙向投資領域,推動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綠色投資,推動企業按照國際規則標準進行項目建設和運營。鼓勵合作建設境外經貿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等産業園區,促進産業集群發展。推動新興産業合作。推進商建投資合作工作機制。
(二十七)促進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積極開展共建“一帶一路”經貿領域合作、三方合作、多邊合作,推進合作共贏的開放體系建設,加強貿易和投資領域規則標準對接。推動削減非關稅壁壘,提高技術性貿易措施透明度,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水準。
九、堅持互利共贏,拓展貿易發展新空間
(二十八)建設性參與全球經濟治理,推動區域、次區域合作。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開放、包容、透明、非歧視性等世界貿易組織核心價值和基本原則,反對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推動對世界貿易組織進行必要改革。積極參與多邊貿易規則談判,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權威性和有效性。深入參與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亞太經合組織、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大圖們倡議等多邊和區域、次區域合作機制,積極貢獻更多中國倡議、中國方案。
(二十九)加快高標準自由貿易區建設。不斷擴大自由貿易區網路覆蓋範圍,加快形成立足周邊、輻射“一帶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路。推動與世界重要經濟體商建自由貿易區進程,努力提高開放水準,擴大市場準入,提高規則標準。
十、加強組織實施,健全保障體系
(三十)加強黨對推進貿易高品質發展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推進貿易高品質發展工作機制,整體推進貿易高品質發展,工作機制辦公室設在商務部。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協調指導,制定行動計劃。
(三十一)健全法律法規體系。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不斷完善貿易及相關領域國內立法,為貿易高品質發展提供法治保障。促進國內經貿立法與國際經貿規則的良性互動。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
(三十二)加大政策支援力度。在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前提下,發揮財政資金對貿易發展的促進作用。結合增值稅改革和立法,逐步完善出口退稅機制。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支援金融機構有序開展金融創新,提供多樣化、綜合化金融服務。進一步發揮進出口信貸和出口信用保險作用。穩步提高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比例,擴大經常項目人民幣跨境使用,拓寬人民幣跨境投融資渠道。
(三十三)加強貿易領域風險防範。加快出口管制體系建設,強化最終用戶最終用途管理。繼續敦促相關國家放寬對華出口管制。建立出口管制合規體系。完善對外貿易調查制度。健全産業損害預警體系。妥善應對貿易摩擦。提升運用貿易救濟規則能力和水準。研究設立貿易調整援助制度。加強風險監測分析預警,引導企業防範風險。
(三十四)完善仲介組織和智力支撐體系。加強與國際組織、各國各地區相關機構和工商業界交流合作,充分發揮行業組織、貿促機構在貿易促進、資訊交流、標準體系建設、行業自律、應對摩擦等方面的作用,助力外貿高品質發展。設立推進貿易高品質發展專家諮詢委員會。強化外貿發展人才支撐。
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具體政策措施,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擔當,結合本地區實際進一步明確重點任務,抓好相關工作落實。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 李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