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總局回應保護藥品智慧財産權問題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7-10-10  內容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0月9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吳湞今日指出,藥品智慧財産權的保護,符合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促進醫藥産業創新發展的需求。鼓勵創新,也鼓勵仿製。該保護的要保護,保護時間一到,仿製藥就上市,形成斷崖式價格下降。這樣為臨床用藥可及奠定基礎,這套制度設計在美國實行三十多年,達到兩個目的,既鼓勵創新,又促進仿製。

  資料圖:市民在藥店購買藥品。中新社發 李慧思 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今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改革鼓勵創新工作有關情況。有記者問:《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提到,比如藥品專利連結、專利期補償,以及臨床試驗數據保護等,這些內容對藥品和醫療器械創新方面發展會起到哪些積極作用?另外有一個擔憂,這些措施會不會阻礙仿製藥發展,影響藥品可及性?

吳湞對此回應,大家注意到這個文件提出了專利連結、專利期補償、數據保護,實際上這屬於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範圍。我們講創新,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力度還欠缺,還不夠,這也是制約我們醫藥創新産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藥品專利連結、專利期補償以及數據保護,這些實際上都是在一些歐美國家和發達國家是鼓勵創新制度設計,像美國是1984年,日本大概是1988年,歐洲大概是1992。這些制度實施以後,對創新企業積極性起到很好的作用,也激發了仿製藥生産的積極性,達到了兩個目的。

吳湞對記者提到的幾個概念進行了解釋。什麼叫藥品專利連結?首先要明白這個概念,實際上就是把藥品的審批和專利關聯起來,因為藥品審批是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負責,專利糾紛涉及智慧財産權局以及智慧財産權法院,現在把它們關聯起來,目的是什麼?就是在藥品審批過程當中,如果發現有專利侵權糾紛可以通過法院裁定解決,可以把專利糾紛和侵權風險解決在藥品上市之前,有利於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提高專利的品質,也有利於降低仿製藥企業挑戰專利的市場風險。

專利期補償是什麼?是在行政審批過程當中佔用了專利權人的時間,專利從研發開始到最後上市,審批時間越長,佔用專利保護時間就越長,減損了專利權人的權益。為此,監管部門為佔用的專利時間給予一些合理的補償。

所謂數據保護,就是研究者自行取得的數據不被別人商業利用,行政部門對企業申報的數據要採取保護措施。

吳湞提到,在這個文件裏,明確提出要探索建立藥品專利的連結制度,開展藥品專利期補償的試點,完善和落實數據保護制度,這三者合在一起,是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組合拳,著力構建科學、系統的保護機制,採取積極主動的保護,有效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激發創新活力。我們鼓勵創新,也鼓勵仿製,這套制度將起到很大的效果。該保護的要保護,保護時間一到,仿製藥就上市,形成斷崖式的價格下降。這樣為臨床用藥可及奠定了基礎,這套制度設計在美國實行三十多年,達到兩個目的,既鼓勵創新,又促進仿製。

吳湞指出,藥品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系列措施,完全符合我們國家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促進醫藥産業創新發展的需求,對保護和激發我國正在蓬勃發展的民族醫藥創新活力,尤其是對我國特有的具有獨立自主智慧財産權的中藥領域,將會發揮極大的積極作用,全面的提升我國醫藥産業的創新發展。

責任編輯:官志雄

責任編輯: 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