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法實施:為己正名還在路上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7-07-05  內容來源: 澎湃新聞

《中醫藥法》實施:“為己正名”還在路上,資本已聞風而動

澎湃新聞記者 陳卓 實習生 牛雨晗 來源:澎湃新聞

7月1日,我國首部《中醫藥法》正式施行,至此,中醫在法律層面上獲得了與西醫的同等地位。

“這部法律首次明確了‘發展中醫藥事業應當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體現中醫藥特點。’”南京中醫藥大學衛生經濟管理學院院長田侃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介紹。田侃教授帶領的團隊之前為了這部法律的立法承擔了大量基礎性研究工作。

據田侃介紹,這部法律的立法過程並非一帆風順,歷經33年之久才得以頒布。事實上,在啟動立法之初,便遇上了如何“命名”的難題——《中醫藥法》?《民族醫藥法》?《傳統醫藥法》?

當時有人認為,“中醫藥”的概念相對狹義,應當採用“傳統醫藥法”或“中醫藥和民族醫藥法”,而法律最終採納了“中醫藥”的概念,並進一步明確“中醫藥”涵蓋了我國各民族醫藥。

多位受訪專家對澎湃新聞表示,《中醫藥法》出臺具有里程碑意義,但中醫藥“為己正名”的道路依然漫長,尚需相關後續配套制度陸續出臺。不過,嗅覺靈敏的資本,早已看上了這個市場,悄然佈局中醫藥産業。

“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的《中醫藥法》

儘管中醫藥被奉為中華民族的瑰寶,我國在中醫藥領域的法制建設卻是相對滯後,尤其是缺乏一部體現中醫藥特點和規律的專門法律。相比之下,西醫技術、西醫理論卻在近幾十年來在中國大地上突飛猛進。江蘇省衛生法學會副會長胡曉翔曾用“中醫藥面臨生存和發展危機,立法亟不可待”來描述這種急迫性。

自1983年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董建華首次提出要制定中醫藥法起,這部法律便歷經無數次立法調研、論證、起草和修改。終於,由國家中醫藥局形成的《中醫藥法(草擬稿)》相繼經國家衛計委、國務院審議後,于2016年12月25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並定於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醫藥法》從法律層面上進一步明確中醫和西醫具有同等地位。同時,它也首次明確了“發展中醫藥事業應當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體現中醫藥特點”。

責任編輯: 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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