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醫大師唐祖宣提出的有關中醫藥建議提案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7-03-05  內容來源: 中國中醫藥報

3月3日上午,第12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代表唐祖宣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唐祖宣是全國人大第七、九、十、十一、十二屆人大代表,對中醫藥的發展和存在的問題有自己的看法和觀點。

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關於徵集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提案選題參考題目的函》的要求,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相關部門按照提案選題參考題目內容,緊密結合中醫藥工作實際,在廣泛徵求各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唐祖宣提出中醫藥提案選題參考題目,並根據參考題目擬定了提綱,具體如下:

一、支援國家中醫藥博物館建設,設立國家中醫藥博物館機構並配備人員編制

據統計,我國現有清以前中醫藥文化文物約50萬件,民國以來形成的中醫藥文物不下50萬件,總計有100萬件左右。全國中醫藥院校、科研單位有醫史館(室)10余所,收藏中醫藥文物3萬餘件,這些文物大都處於極其簡陋的保管條件,缺乏恒溫恒濕設備,處於被腐蝕、蟲蛀、毀壞的窘境,急需建設大型博物館對上述文物進行搶救式保護,避免民族寶貴遺産的不可逆損壞。迫切需要建設國家中醫藥博物館更好的搶救、保護中醫藥寶貴遺産。建設國家中醫藥博物館還有助於進一步弘揚中華優秀文化。通過建設國家中醫藥博物館,宣傳展示中醫藥的深厚底蘊和文化內涵,有助於進一步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播,樹立中國國家形象。建設國家中醫藥博物館可以更好的促進中醫藥對外交流與合作。建議加快建設國家中醫藥博物館,建立中醫藥國際交流展示中心,並給予人員編制和經費保障。

建議辦理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財政部、文化部、國家中醫藥局。

二、突出學科優勢,加強專項支援,將中醫藥學科納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規劃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2017年1月24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明確了黨和國家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指導方針和具體目標,為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6年12月29日,在中醫藥高等教育改革發展60週年座談會上,劉延東副總理提出,要推進中醫藥院校納入國家“雙一流”建設體系,努力辦出“中國特色、國際水準”的中醫藥高等教育,加快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世界一流中醫藥大學。隨著國家“雙一流”方案的提出,推進世界一流中醫藥大學和一流中醫藥學科建設,並納入國家整體方案加以推進,必將産生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建議將建設世界一流中醫藥大學和一流中醫藥學科納入國家“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規劃,加大對中醫藥大學和中醫藥學科建設的政策和經費支援。

建議辦理部門: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中醫藥局。

二、突出學科優勢,加強專項支援,將中醫藥學科納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規劃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2017年1月24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明確了黨和國家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指導方針和具體目標,為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6年12月29日,在中醫藥高等教育改革發展60週年座談會上,劉延東副總理提出,要推進中醫藥院校納入國家“雙一流”建設體系,努力辦出“中國特色、國際水準”的中醫藥高等教育,加快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世界一流中醫藥大學。隨著國家“雙一流”方案的提出,推進世界一流中醫藥大學和一流中醫藥學科建設,並納入國家整體方案加以推進,必將産生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建議將建設世界一流中醫藥大學和一流中醫藥學科納入國家“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規劃,加大對中醫藥大學和中醫藥學科建設的政策和經費支援。

建議辦理部門: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中醫藥局。

四、加強青蒿素研究中心建設

中國中醫科學院屠呦呦研究員獲得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後,青蒿素藥效的價值得到世界認可,特別是對治療瘧疾提供了新的方法。屠呦呦研究員認為“青蒿素是一個全新的物質,下一步還應該徹底弄清它的機制,全面挖掘它的潛力。”屠呦呦團隊加強了對青蒿素應用領域的研究,特別是在該藥治療新適應證——紅斑狼瘡開展臨床試驗的審批有了巨大進展,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領導的支援下,按照新藥審批的有關辦法,擴大適應證申請已獲得了北京市申請號,並報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為進一步挖掘青蒿素的藥效價值,特別是在抗病毒、免疫抑制、抗腫瘤、抗黴菌等作用和機理,建議進一步加強青蒿素研究中心建設,將青蒿素系列研究列入國家重大科研創新項目,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申請青蒿素的深化研究重大研究立項。相關部門要加大中心硬體建設投入,加強科研團隊建設,引進高素質的相關專業人才,為青蒿與青蒿素研究中心的用房、設備、人員編制、經費籌措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援。

建議辦理部門:科技部、國家食藥總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國家中醫藥局。

五、設立“中醫藥發展基金”

根據《中醫藥法》、《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和《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提出的“政府引導、推動設立由金融和産業資本共同籌資的健康産業投資基金”精神,為了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和中醫藥健康服務,發揮中醫藥“五種資源”優勢,採用與現代金融産業相結合的創新手段,推動中醫藥産業化、現代化和國際化,順應中醫藥事業發展趨勢。目前,設立中醫藥發展基金的條件已經具備和日趨成熟。“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累計投入330多億元支援中醫藥事業發展。與“十一五”之相比,投入力度逐步加大,促進了中醫藥事業的快速發展。但總體來講,國家財政對中醫藥事業投入嚴重不足。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瑰寶,是中國傳統文化的寶貴財富;中醫藥行業在支援“健康中國”、推進小康社會建設過程中發揮著不可磨滅的作用。因此,建議設立中醫藥發展基金,通過引導社會資本投入中醫藥産業,通過健康服務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醫藥發展基金設立及運營管理涉及證券管理、銀行監督、衛生醫療管理等多個方面,需要多個部門的支援;建立財政部、發改委、證監會、銀監會、中醫藥局等多部門聯席議事機構及工作機制,共同推動完善中醫藥發展基金治理結構。

建議辦理部門: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銀監會、國家中醫藥局。

六、關於加快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的建議

當前,我國中醫藥管理涉及多個部門,各部門從不同角度行使職能,缺乏統一規劃、統籌協調。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作為中醫藥行業主管部門,中藥管理職能薄弱。各省(區、市)中醫藥管理機構建制不統一,機構和人員的規模、級別各異。市縣級多數未設專門的管理機構及專職人員,中醫藥行政管理存在“高位截癱”現象。面對這種現狀,需要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主動加強調查研究,總結存在問題、現實需求和未來發展方向,積極協調相關部門著力完善中醫藥管理體制。建議統籌中醫中藥管理職能,建立健全各級中醫藥管理機構,確保政令暢通,是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基本保障。按照《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要求,健全中醫藥管理體制,就是要按照中醫藥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創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國家、省、市、縣級中醫藥管理體系,要做到有機構、有職責、有人員。同時,通過進一步完善領導機制和協調機制,切實加強中醫藥管理工作。一方面要盡最大可能理順管理體制,健全工作機構;另一方面立足事業發展需要,提出能夠更好適應中醫藥行政管理實際的改革創新方案並加以實施。

建議辦理部門:中央編辦、國家中醫藥局。

七、加快推進建立中藥傳統知識保護制度中醫藥作為我國具有優勢地位的、最具有代表性的傳統知識,在我國衛生、經濟、科技、文化和生態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戰略地位。中醫藥傳統知識和現行智慧財産權制度均帶有明顯的時代特徵,現行智慧財産權制度對中醫藥智力成果的漸進性、整體性、實踐性等本質特性難以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保護,甚至誤導中醫藥領域的技術發展方向,喪失我國的傳統優勢。建議應加快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制度,在堅持獨立自主、依照國情的原則下,充分吸收和利用國際傳統知識立法經驗,既順應國際趨勢,使得我國的相關立法可以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可;又可以把中醫藥作為我國傳統知識保護立法工作的突破口,豐富和發展符合中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體現社會發展規律的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搶佔國際傳統知識保護問題的話語權,引領國際傳統知識保護的立法趨勢。

建議辦理部門: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國家中醫藥局。

八、加強中醫理論傳承創新工作

近年來,中醫理論傳承創新取得了一定成績,為深化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礎。然而,隨著經濟社會進步、現代科技的快速發展與健康需求的增加,中醫理論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一是中醫理論傳承不足,缺乏對中醫理論原創優勢的研究,核心理論現代詮釋與現代科學基礎薄弱,理論對臨床的指導作用弱化。二是中醫理論創新不足,臨床應用不系統,難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要。三是經費投入和成果凝練不足,研究平臺條件薄弱,專業化人才隊伍作用有待發揮,缺乏穩定的傳承創新團隊,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亟待優化。

加強中醫理論傳承創新工作,建議一是加強中醫藥古籍文獻的整理、研究與保護利用,制定完善中醫藥古籍文獻整理研究規範。二是加強中醫理論傳承研究,建立和完善概念明確、結構合理的中醫理論體系,提升中醫理論指導臨床實踐和産品研發的能力。三是加強中醫理論實踐創新,推進基於臨床實踐的中醫理論昇華和應用研究,促進中醫理論與不同創新領域間的銜接與轉化,運用中醫理論加網際網路、大數據等現代資訊技術,推進中醫理論的廣泛應用。四是加強中醫理論內涵詮釋,開展中醫核心理論的現代詮釋研究,闡發中醫理論科學基礎,科學表述中醫認識生命、防治疾病的內在規律。五是加強中醫理論傳承創新方法探索,深刻理解中醫理論構建模式和方法學特點,廣泛吸納和借鑒現代科學方法與技術,探索建立適合中醫理論傳承創新的新模式與新方法,逐步形成中醫理論傳承創新的方法學體系和評價體系。

建議辦理部門:科技部、國家中醫藥局。

九、關於做好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工作的建議

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是中醫藥繼承的重要平臺和有力抓手,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近年來,一些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如名老中醫臨床經驗學術傳承工作室、中醫學術流派傳承工作室等建設,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不僅探索了有效的傳承方法與模式,而且提高了中醫臨床療效,推進中醫傳承人才培養模式的創新。按照《中醫藥法》的要求,建議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應該儘快組織遴選本行政區域內的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和傳承人,併為傳承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相關部門應該建立健全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的體制機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應將中醫藥傳承學術傳承項目與中醫藥高等院校教育相銜接,圍繞培養傳承人和提高中醫臨床療效開展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

建議辦理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家中醫藥局。

十、關於健全完善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的建議

中醫學的發展歷史證明,師承教育在中醫藥發展進程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今天仍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中醫藥師承教育符合中醫藥人才培養自身規律,滿足了中醫學術發展客觀需要,融合了現代醫學教育發展趨勢,實現了形式與內容的有機結合。師承教育已成為中醫藥人才培養過程中必不可少的一個重要環節。但就目前中醫藥師承教育發展情況看,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師承教育得到普遍認可,但仍然處於輔助補充地位。二是師承教育寫入法規和文件,但仍然處於探索試點階段。三是師承教育項目得到很好實施,但仍然處於工作項目層面。健全完善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建議加大投入為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人才培養專項提供經費支援,繼續開展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等中醫藥師承教育項目,建立中醫藥師承教育培養體系,將師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鼓勵醫療機構發展師承教育,建立傳統中醫師管理制度,加強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吸引、鼓勵名老中醫藥專家和長期服務基層的中醫藥專家通過師承模式培養多層次的中醫藥骨幹人才。建議辦理部門: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局。十一、加強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隨著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日新月異的現代科技和日趨嚴峻的國際競爭,我國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與能力建設仍顯不足,創新主體作用有待強化,資源配置亟待優化,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尚需加強,積極的創新型人才機制、符合中醫藥特點和規律的科技評價機制、多學科多領域的協同創新機制、區域創新機制及管理機制等中醫藥科技創新機制尚需不斷探索。為解決這些制約中醫藥科技創新的瓶頸問題,必須加快中醫藥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一是發揮創新主體優勢,促進協同創新。根據中醫理論創新、臨床實踐創新和産業技術創新等中醫藥科技創新領域的特點,在經費投入、運作機制和科技評價等方面對不同創新主體給予分類指導和建設,加強多學科協同創新與醫教研産協同創新,促進各創新領域之間的有效銜接與成果轉化,推進中醫藥全鏈條創新。二是優化資源配置,加強中醫藥科技平臺與體系建設。加強科技投入的統籌協調,強化中醫藥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深化中醫藥科研體系能力建設,推進科技資源和數據資訊開放共用,促進中醫藥科技仲介服務體系建設與成果轉化。三是完善中醫藥科技創新機制,完善創新型人才引進、培養、評價和激勵機制。促進多學科創新和科技合作,完善區域創新發展機制,創新中醫藥科技管理體制機制。

建議辦理部門:科技部、國家中醫藥局。

十二、加快推進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科技評價體系和臨床療效評價體系

為充分體現中醫藥特點和規律,激勵中醫藥科研人員開展科技創新,提高項目管理效率和研究水準,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推動中藥産業技術創新發展,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和規律的科研評價標準和體系。建議針對不同創新主體和創新領域,改進科研評價機制;通過同行評議和引進第三方評估,提高項目管理效率和研究水準;組織科學研究,積極參與中藥審評標準和評價體系改革;完善中醫藥科研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

近年來,中醫臨床療效評價方法不斷發展、完善,例如,借鑒和應用包括臨床流行病學和循證醫學等方法建立包括臨床療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和患者報告的臨床結局;建立針對病案數據的中醫藥個體化診療療效評價等方法,為規範建立中醫藥療效評價體系奠定了堅實的基礎;2012、2013年度實施的公共衛生專項資金中醫診療指南應用評價項目,重點評價了中醫診療指南的臨床療效,證明了現行中醫診療指南能夠切實地指導臨床實踐,能夠取得確切的臨床療效。建議在國家有關部門的組織領導下,將立足於中醫藥理論與臨床治療的基本特點和優勢,借鑒臨床流行病學和循證醫學等現代臨床研究方法,整合現有中醫藥療效評價方法,從基礎理論、方法研究、標準制定等方面開展中醫療效評價體系建設。建立有效的干預措施標準,合理利用西醫學的療效評價標準, 建立反映中醫藥“ 整體觀念”優勢的多維結局指標評價體系;繼續組織開展中醫複雜干預與診療方案療效評價、中藥新藥療效評價研究以及轉化應用研究,借鑒現代醫學療效評價指標,結合中醫症狀體徵與療效評價指標,充分體現中醫理論基礎研究和臨床研究特點,完善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中醫藥療效評價指標體系與方法學體系。

建議辦理部門:科技部、國家中醫藥局、國家標準委。

十三、制定完善醫保鼓勵中醫藥服務使用和提供的政策

近年來,儘管中央對中醫藥投入不斷增加,但政府對中醫藥投入機制還沒有形成,仍然存在不容忽視和必須加以解決的問題:一是現行的投入補償政策並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二是現行的投入補償政策沒有真正照顧到中醫藥的自身特點,難以適應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需要;三是現行中醫藥服務的投入補償政策較大的影響了中醫藥服務的提供。為進一步加大對中醫藥政策扶持力度,《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提出,落實政府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政策。改革中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價格。繼續實施不取消中藥飲片加成政策。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進一步增加中成藥品種數量,不斷提高國家基本藥物中成藥品質。各級政務要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中統籌考慮中醫藥發展需要,擴大中醫醫療、養生保健、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等用地供給。

建議辦理部門: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局。

十四、建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研究出臺基層中醫藥人員(職稱評定、工資待遇、表彰獎勵等方面)走訪基層的鼓勵政策 受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影響及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制約,長期以來,基層中醫藥人員待遇差、職業發展空間小,導致基層中醫藥機構很難吸引到高學歷、高水準的中醫藥人才,中醫藥專業技術骨幹流失現象嚴重。當前,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整體素質偏低,是中醫藥服務體系的薄弱環節,難以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為留住基層中醫藥人才,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議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積極地探索和實踐:一是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拓展基層中醫藥人才發展空間。二是擴大省(區、市)試點“縣招鄉用”“縣管鄉用”的人才創新管理機制。三是在各省(區、市)積極開展基層名中醫評選活動。四是加大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力度,通過建設基層名老中醫專家傳承工作室,提升基層中醫藥人員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水準。

建議辦理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局。

十五、給予民族地區及民族自治地方一定的醫療保險甲類藥品目錄調整許可權

民族醫藥主要服務於各少數民族地區,在保障各族人民健康、推動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促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由於民族傳統、用藥習慣及地區環境差異等因素,民族醫藥服務範圍較局限,民族藥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藥品目錄》)的品種亦較少。目前新修訂的《藥品目錄》雖然增加了部分民族藥品種,但相對於化學藥及中藥品種而言數量遠遠不足,影響了臨床使用。另外,雖然國家給了地方部分《藥品目錄》乙類藥品調整權,但受到乙類藥品調整品種數總量控制在全部乙類藥品總數15%以內的制約,不能滿足廣大民族地區群眾對民族藥的需求,極大地限制了民族醫藥優勢的發揮,成為制約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瓶頸因素。建議在《藥品目錄》的調整編制中,充分考慮民族藥的特殊性,給予民族自治地區一定的甲類藥品目錄調整許可權。

建議辦理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民委、國家中醫藥局。

十六、推動中醫藥文化進校園

中醫藥文化具有豐富的人文精神和哲學內涵,其“醫道自然、精誠仁和”的思想內核與中國傳統文化一脈相承。發揮好中醫藥特色優勢,有針對性的開展中醫藥文化進校園活動,在幼兒階段,幫助養成良好的健康意識和生活習慣,在兒童階段,促進個人綜合素質和人文素養的提升,激發對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自豪感與自信心,在青少年階段,推動建立具有中華民族優秀傳統美德特色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藉此將中醫藥文化作為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傳播載體吸納進基礎教育中,既是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途徑,也是中醫藥事業自身發展的需要。中醫藥文化進校園屬於一項開創性工作,需要從政府層面調動多部門力量,才能取得較好地效果。建議一是區分不同對象,中醫藥文化進校園有針對性。根據不同學段學生的接受程度,設計中醫藥文化進校園模式。二是設立實驗學校,發揮典型示範引領作用。三是實施“六一”工程,作為工作推進具體抓手,將中醫藥文化進校園由理念轉化為可供實施的具體行動,切實發揮了中醫藥文化進校園對提升師生中醫藥文化素養,提升健康水準,培育中醫藥人才等方面的作用。

建議辦理部門:教育部、國家中醫藥局。

十七、設立中醫藥文化傳播發展基金

目前,設立中醫藥發展基金的條件已經具備和日趨成熟。一是《關於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範設立與運作的指導意見》為創投引導基金的設立與運作提供了政策依據與制度保障。二是成熟的PE市場為設立中醫藥發展基金創造有利的發展環境。三是國家相關部委及各地創投基金的實踐經驗為中醫藥發展基金的設立提供了有益經驗及借鑒模板。據不完全統計,截止2015年上半年,全國省、市、縣各級政府成立的財政引導産業基金規模超過5000億元。建議設立中醫藥文化傳播發展基金,進一步扶持中醫藥健康服務新産業,開展融合中醫特色健康管理的養生保健、醫療、康復、養老、護理服務;支援中醫醫療創新模式探索,扶持中醫專科專病防治和基層服務能力建設,扶持民族醫藥發展;推動中醫藥文化産業發展,倡導太極拳、氣功、導引、藥膳、食療等傳統中醫養生保健手段;促進中醫藥健康旅遊等産業,打造以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為核心,融中藥材種植、中醫醫療服務、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為一體的中醫藥健康旅遊示範區。

建議辦理部門:財政部、文化部、國家中醫藥局。

十八、建立中醫藥文化科普人才激勵機制,設立國家級中醫藥文化優秀科普作品獎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劉延東12月29日與中醫藥高等學校教學名師座談中強調,要落實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築牢大健康理念,以人民健康為導向,深化中醫藥高等教育綜合改革。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發展中醫藥和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講話精神,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完善人才培養體系,打造知名院校和學科,辦好中國特色、世界水準的中醫藥高等教育,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援和人才保障。強化部門協作,加大投入力度,健全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營造中醫藥發展的良好環境。

建議辦理部門:文化部、國家中醫藥局。

十九、加強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的申報與保護,積極推動藏醫藥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産。在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項目申報中,充分考慮傳統醫藥類項目作為醫學類項目的科學屬性,與現行醫療衛生法律做好銜接

目前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理論研究還不夠,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內容涵蓋甚廣,既包括無形的思想與理念,以及承載相關思想、理念的有形的實物,還包括歷史文化、環境等要素。學術界尚未對中醫藥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産形成一致的認識,只有零散的一些研究。建議加強理論實踐研究,增強科學保護意識;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護與傳承的力度;做好全國普查工作,及時發掘並搶救瀕臨失傳的中醫藥遺産;加強文化內涵的挖掘與傳承;舉辦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與傳承的專題培訓,邀請國內外中醫藥與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領域專家授課,在全國範圍內組織有關單位和個人參加,講授有關保護理論與技術,培養一批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的專業人才、專家群體。建議充分考慮傳統醫藥類項目作為醫學類項目的科學屬性,與現行醫療衛生法律做好銜接。藏醫學3800多年前發源於青藏高原,通過藏傳佛教信仰和藏文化等傳播到我國周邊國家和地區,西藏自治區政府從2013年開始啟動藏醫“申遺”工作,2013年的申報未能通過文化部評審。此後在總結前期經驗基礎上于2015年提出了以“藏醫藥炮製技術”為題的申報,起早了申報文本。建議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繼續給予高度重視。建議文化部將該項目列入2017年申報計劃,並對西藏自治區進行技術指導,確定申報主體,修改完善申報文本。

建議辦理部門:文化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局。

二十、開展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內涵外延研究,推動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習總書記在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上指出:要推進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健康中國建設,迫切需要推動中國特色健康文化的建設,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必將進一步激發和釋放人民群眾對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的需求,為中醫藥文化建設奠定更加堅實的群眾基礎。建議要大力弘揚中醫藥健康文化,總結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的認識和理解,深入挖掘中醫藥文化內涵,推動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使之與現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設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及中醫藥健康文化傳播體驗中心,打造宣傳、展示、體驗中醫藥知識及服務的平臺。組織創作一批富有藝術魅力、體現價值追求的中醫藥文化精品,製作推出一批科學準確、通俗易懂、貼近生活中醫藥科普作品,徵集推廣一批具有中醫藥元素、內容生動、易於傳播的中醫藥音像作品,擴大中醫藥健康文化的影響,將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內涵轉化為便於民眾理解、掌握和應用的中醫藥養生方法。

建議辦理部門:文化部、中醫藥管理局。

 

 

責任編輯: 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