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個要點讀懂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5-12-21 內容來源: 中國中醫藥報
編者按:日前,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同發佈《關於同步推進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將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納入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總體部署統籌安排。今日,本報刊出有關問答,讓讀者更好地理解《實施意見》。
1.出臺《關於同步推進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的背景是什麼?
答:公立中醫醫院(含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醫院,下同)是公立醫院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了大量的醫療保健任務,是人民群眾看病就醫的重要選擇,為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發揮了重要作用。《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對包括中醫醫院在內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進行了部署。出臺《實施意見》,是為了中醫藥系統特別是公立中醫醫院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一系列醫改文件精神。《實施意見》一是將系列醫改文件中有關中醫藥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集中系統地重申、強調和闡述,使中醫藥改革政策系統化、整體化,成為一個全面指導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性文件;二是分類指導,根據公立中醫醫院建設發展要求和特點,結合各地實踐經驗和研究,創新提出部分差別化的中醫藥改革政策;三是突出細化實操,將部分宏觀政策措施進一步細化成中醫藥行業的具體要求,將部分中醫藥政策措施進一步實操化,增加可操作性。
2.《實施意見》的總體結構是怎樣的?
答:《實施意見》可分為總體要求和具體任務措施兩個部分,包括6個章節14條。第一部分是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第二部分是具體任務措施。包括優化中醫醫療資源配置,建立公立中醫醫院運作新機制,落實醫保對中醫藥服務的鼓勵政策,統籌推進管理體制、人事薪酬等改革,加強公立中醫醫院服務能力建設、推動建立分級診療制度等五個方面。
3.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是怎樣的?
答:《實施意見》提出,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把同步深化公立中醫醫院改革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將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同步納入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總體部署,統籌安排,整體推進,全面推開縣級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加快推進城市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在推進過程中,要將公平可及、群眾受益作為改革出發點和立足點,做到三個“堅持”。一是堅持公立中醫醫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和以中醫為主的辦院方向,落實政府對公立中醫醫院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建立起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公立中醫醫院運作機制。二是堅持中醫特色,在管理體制、運作機制、服務價格調整、醫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醫療監管等體制機制改革中,充分考慮中醫醫院和中醫藥服務特點,實行差別化的中醫藥改革政策措施,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三是堅持探索創新,在國家確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則下,鼓勵地方發揚首創精神,大膽探索、銳意創新,突破制約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的政策障礙,建立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和學術特點的體制機制。
4.公立中醫醫院的功能定位是如何規定的?
答:《實施意見》明確指出,公立中醫醫院是我國醫療服務體系的主體之一,應當堅持維護公益性,充分發揮其在基本醫療服務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診療等方面的骨幹作用,承擔醫療衛生機構人才培養、醫學科研、醫療教學等任務,承擔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援外、國防衛生動員、支農、支邊和支援社區等任務。三級中醫醫院主要是充分利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提供急危重症、疑難複雜疾病的中醫診療服務和中醫優勢病種的中醫門診診療服務。二級中醫醫院主要是充分利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提供區域內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醫診療,急危重症患者的搶救,疑難複雜疾病向上轉診服務。
5.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中,公立中醫醫院設置要求是怎樣的?
答:《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14號)明確要求,原則上,每個地市級區域至少設置1個市辦中醫醫院,每個縣級區域設置1個縣辦中醫醫院;暫不具備條件的,可在市辦、縣辦綜合醫院設置中醫類科室;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省辦、市辦中醫類專科醫院;公立中醫醫院床位數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張配置。《實施意見》要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根據《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按照中西醫並重的原則,制定本地區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根據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中醫藥服務需求,建立佈局合理、規模適當、結構優化、層次分明、功能完善、運轉高效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各地也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床位數配置標準。
6.如何推進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
答:鼓勵社會力量舉辦中醫醫療機構,既是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促進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增加中醫藥資源供給、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中醫藥服務需求的重要途徑。為了推進社會辦中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製定了《關於推進社會辦醫中發展中醫藥服務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發〔2015〕32號),為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進一步“鬆綁”,切實降低社會辦醫“門檻”,以滿足群眾多樣化健康服務需求。《實施意見》有關推進社會辦中醫的要求是對《通知》內容的高度概括,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鼓勵社會力量優先舉辦婦科、兒科、骨傷、肛腸、老年病等非營利性中醫專科醫院,發展中醫特色的康復醫院、護理院等醫療機構,引導其向規模化、多層次方向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的中醫藥服務需求。二是鼓勵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和中醫診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規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32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對這兩類機構不作佈局限制,取消具體數量和地點限制。三是支援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提升服務能力,鼓勵探索公立中醫醫院與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加強業務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體途徑,並探索開展多種形式的人才交流與技術合作。
7.《實施意見》對建立公立中醫醫院運作新機制明確了哪些內容?
答:《實施意見》對建立公立中醫醫院運作新機制從四個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改變和優化公立中醫醫院收入結構,提高業務收入中中醫藥技術勞務性收入的比例。二是鼓勵和規範中藥飲片使用。三是加快理順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四是切實落實政府投入責任。
8.如何鼓勵和規範中藥飲片使用?
答:中藥飲片是中藥材經過炮製後直接用於中醫臨床或製劑生産使用的藥品,是中醫臨床辨證施治的物質基礎。國家鼓勵使用中藥飲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先後明確規定取消藥品加成不包括中藥飲片、計算藥佔比不包括中藥飲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還根據中藥飲片的特點規定中藥飲片不納入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範圍。在鼓勵使用中藥飲片的同時,《實施意見》明確要求規範中藥飲片採購,確保中藥飲片品質和採購公開透明;加強中藥飲片合理應用監管,採取加強中藥飲片處方品質管理、建立專項點評制度等措施嚴格控制中藥飲片的不合理使用,防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和中藥材資源浪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繼制定實施《醫院中藥飲片管理規範》(國中醫藥醫政發〔2007〕11號)、《關於進一步加強中藥飲片管理保證用藥安全的通知》(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12〕22號)等文件後,2015年還專門制定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藥飲片處方品質管理強化合理使用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發〔2015〕29號),對如何以建立中藥飲片專項點評制度為核心加強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中藥飲片處方品質管理進行了詳細規定。
9.理順中醫醫療服務價格的政策要求是什麼?
答:一是要全面實施《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範(2012年版)》。二是要結合取消藥品加成、財政補償和醫保支付水準的具體情況,合理提高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充分體現中醫和中醫藥人員技術勞務價值。三是要改革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積極探索按病種、按服務單元定價,引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四是要探索建立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五是要進一步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係。《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各地在制定出臺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時要將中醫醫療服務價格調整作為重點之一,確保調整到位。
10.如何落實政府對公立中醫醫院的投入責任?
答:《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3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明確規定了政府對公立醫院的六項辦醫主體責任,包括符合規劃的公立中醫醫院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以及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農、支邊公共服務等。另外,《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明確提出“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染病院、精神病院、職業病防治院、婦産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據此,《實施意見》提出,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積極協調財政等有關部門,在全面落實政府對六項辦醫主體責任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落實政府對公立中醫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研究制定有利於公立中醫醫院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具體補助辦法。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探索開展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療法財政補貼試點工作,對中醫藥服務人次、中醫藥住院床日、中藥飲片處方進行補助。
11.如何落實醫保對中醫藥服務的鼓勵政策?
答:一是要逐步擴大中醫藥報銷範圍。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要積極協調醫保部門,切實落實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在規範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醫療機構中藥製劑、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範圍,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適當提高新農合中醫藥報銷比例。二是要探索鼓勵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的醫保支付政策。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在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中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通知》(衛計生發〔2013〕21號),在支付方式改革中,各地要充分考慮中醫藥和中醫醫院特點和實際情況,通過區分中醫醫院類型、級別、服務特色以及承擔的基本醫療服務量等,積極協調醫保部門合理確定醫保付費總額控制指標和中醫醫院醫療服務支付標準,尤其是在住院治療中引導運用成本相對較低、療效較好的中醫診療項目。在確定單病種付費標準時,探索按區域內中、西醫各病種綜合平均成本測算,實現“同區域、同級別(醫院)、同病種、同費用”。鼓勵各地探索符合中醫藥和中醫醫院特點和實際情況的醫保支付政策和措施,引導中醫醫院和醫務人員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
12.公立中醫醫院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有哪些?
答:《實施意見》明確提出:一是要落實公立中醫醫院人事管理、內部分配、運營管理等自主權。二是健全公立中醫醫院院長選拔任用制度,突出專業化管理能力,推進職業化建設。三是要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以中醫藥特色優勢為關鍵指標的考核評價機制。四是要強化公立中醫醫院精細化管理,全面開展便民惠民服務,加強預約和分診管理,創新中醫診療服務模式,整合資源,優化醫療服務流程,改善患者就醫環境和就醫體驗。深入開展優質護理服務。
13.公立中醫醫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要求有哪些?
答:主要體現為兩個“同步”,一是同步深化公立中醫醫院編制人事制度改革。落實公立中醫醫院用人自主權,對醫院緊缺、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由醫院採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結果公開。二是同步開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完善績效工資制度,合理確定中醫藥人員薪酬水準,著力體現中醫藥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14.公立中醫醫院能力建設的主要要求是什麼?
答:一是建立由國家、區域中醫診療中心(重點專科)和基層中醫專科專病三個層次構成的中醫專科專病防治體系,進一步強化臨床診療中醫思維,大力提升公立中醫醫院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中醫藥診療能力。二是進一步加強縣級中醫醫院標準化建設,不斷優化診療環境,大力推廣實施中醫醫療技術,引進現代科學技術,配備必要的診療設備,重點加強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骨傷科、肛腸科、腫瘤科以及針灸、推拿等中醫特色專科和臨床薄弱專科、醫技科室建設,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三是鼓勵和引導中醫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基層,鼓勵通過組建中醫醫聯體、城鄉對口支援或幫扶、推進中醫類別醫師多點執業等多種措施,提高基層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中醫診療水準,提升急危重症的救治能力。四是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特色診療區建設,推廣中醫藥綜合服務模式,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五是同步開展公立中醫醫院資訊化建設,納入區域性醫療衛生資訊平臺,實現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和不同級別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資訊共用,確保轉診資訊暢通。
15.如何推動中醫藥參與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答:《實施意見》提出,要積極推動公立中醫醫院參與建立分級診療制度,初步實現三級中醫醫院優質醫療資源下沉,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分工協作機制,形成科學合理就醫秩序。對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不健全、能力較弱的地區,《實施意見》明確要求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區別對待中醫醫院,將中醫醫院門診中醫診療服務納入首診範圍,充分發揮中醫醫院的服務能力,滿足人民群眾首診看中醫的需求。《實施意見》還提出,以高血壓、糖尿病、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為突破口,同步開展中醫藥診療慢性病分級診療試點工作;鼓勵中醫類別醫師積極參加簽約醫生團隊,開展中醫藥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危險因素干預和疾病防治。
責任編輯: 劉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