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中醫師行業準入制度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5-12-03  內容來源: 法制日報

法制日報訊(見習記者朱琳 記者張媛)“中醫藥是中華民族的寶貴財富,為中華民族的繁榮昌盛作出了巨大貢獻,應大力推進中醫藥事業的發展。”民革中央近日提出建議,儘快出台中醫藥法,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

民革中央指出,目前我國中醫藥事業存在社會認同度降低、人才青黃不接、法治保障不足問題,現行涉及中醫藥的法律法規沒有充分體現中醫藥發展規律和自身特點,中醫藥法尚未出臺,執業醫師法將許多學徒出身的中醫師、傳承人排除在外。鋻於此,民革中央建議,按照中醫藥傳承和發展規律,制定出台中醫藥法,確保中醫藥事業在法治框架內持續健康發展,為醫療事故鑒定、中醫藥品研發、民間中醫機構院內製劑、經方的開發與利用提供法律保障。

民革中央建議,研究制定中醫執業醫師法,設立中醫師執業類別,健全中醫師行業準入制度,建立符合中醫人才成長規律的評價體系。

此外,還有必要分類培養中醫藥大師級人才、專科人才、基層人才。民革中央指出,振興中醫藥學是系統工程,需重視對中醫藥人才的挖掘、保護、培養、傳承和發展。建議在中醫藥院校舉辦中醫少年班,自主招收具有發展潛質的適齡少年,遵循傳統醫學人才培養規律,學制銜接、醫教融合、名醫授課、傳承國術,系統培養大師級人才。鼓勵中醫專科專病發展,為確有專長的中醫傳承人開闢特別執業資格通道,更好服務群眾。

責任編輯: 劉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