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院內中藥製劑實行市場調節價格機制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5-09-17 內容來源: 中國中醫藥報
本報訊 (記者魏 敏)甘肅省近幾年已先後公佈了4批327種院內中藥製劑在省內調劑使用,甘肅省衛生計生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院內中藥製劑委託配製和調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加強院內中藥製劑管理作出部署。
《通知》提出,在省內調劑使用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院內中藥製劑,均可委託省內取得《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或者取得《藥品生産品質管理規範》認證證書的藥品生産企業配製和配送,委託醫療機構應與配製單位簽訂品質責任明確的書面合同,確保製劑配製品質。
《通知》要求,院內中藥製劑實行自主定價的市場調節價格機制,但零售價格在購進價格的基礎上加成不得超過5%。
《通知》指出,院內中藥製劑調劑費用由調劑使用醫療機構和委託配製的醫療機構進行結算,不得與配製單位、配送企業進行費用結算。
《通知》允許在省內調劑使用的院內中藥製劑,新農合按現行政策報銷。
《通知》提出,建立院內中藥製劑調劑使用平臺,省衛生計生委將院內中藥製劑調劑使用納入全省藥品招標集中採購平臺建設,推行院內中藥製劑調劑使用網上互通,降低院內製劑調劑使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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