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爭圖存 中醫教育成焦點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5-05-18  內容來源: 中國網

1929年赴京請願團。後排左起:張梅庵、張讚臣、蔣文芳、岑志良。前排左起:陳存仁、謝利恒。

民國時期,在西學東漸和日本明治維新廢除漢醫成功的影響下,政府限制中醫,甚至聽任廢止中醫,致使中醫教育被摒棄于官方學制之外。中醫教育合法化直接影響中醫執業的合法化,成為中醫界圖存與發展的命脈所在,為此中醫藥界進行了長達30餘年的抗爭。

1912年11月,北洋政府教育部《中華民國教育新法令》未將中醫列入“醫藥學教育規程”,這就是史上著名的“漏列中醫”事件。上海神州醫藥總會會長余伯陶等首先提出抗議,並在一年內聯合19個省市的中醫藥同仁,組織“醫藥救亡請願團”,掀開近代史上中醫抗爭的第一幕。迫於輿論壓力,教育部、國務院復文:無意廢棄中醫,准許中醫學校開辦。隨後,上海、浙江中醫專門學校(1917年)、廣東中醫藥專門學校(1924年)等相繼成立,但中醫加入學制卻被“暫從緩議”,中醫學校只能在內務部而不是在教育部立案,因而中醫並未真正加入學制。學制外中醫學校畢業生,不能獲得合法的執業資格。

1929年2月,南京政府衛生部召開第一屆中央衛生委員會議,通過余雲岫提出的《廢止舊醫以掃除醫事衛生之障礙案》,即近代中醫史上著名的“廢止中醫案”。同時余氏另擬《請明令廢止舊醫學校》送呈教育部,要求“明令禁其傳習,廢其學校”。此案一經公佈,全國輿論譁然,各地中醫藥團體及報社、商會紛紛致電南京政府,表示強烈反對。隨後成立全國醫藥團體代表大會,推選代表赴京請願。3月,代表們分別向國民黨第三次全代會、國民政府、行政院、立法院等請願。最終迫使“廢止中醫案”未予實行。

1930年5月,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舉行第226次中央政治會議,通過全國醫藥團體總聯合會關於設立中央國醫館的提案。中央國醫館成立,中醫存廢鬥爭一度有所緩和,但國民政府教育當局對中醫教育的限制仍然存在。1929年8月,教育部第949號部令取締中醫學校,禁止各校招生。教育部、衛生部主張將中醫學校改為學社、傳習所,不列入學制。

1937年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上,焦易堂等53位中委提出“責成教育部明令制定中醫教學規程編入教育學制系統以便興辦學校而符法令案”獲會議通過。經多方努力,重慶政府教育部于1938年頒布了《中醫學校通則》,1939年5月公佈五年全日制《中醫專科學校暫行課目時數分配表》,中醫界抗爭數十年的中醫教育合法化取得了初步成果。1943年9月公佈的《醫師法》,明確將“在中醫學校修習醫學,並經實習成績優良,得有畢業證書者”作為中醫通過“檢核”的條件之一。據統計,經過中醫師檢核委員會議認證,前後共有60所中醫院校頒發的畢業證書獲准通過檢核。

但好景不長。1946年2月,國民政府教育部指令上海市教育局取締上海中醫學院及新中國醫學院。同年6月,南京政府衛生署命令各地衛生局,規定中醫不得再稱醫師,公然否定1943年公佈的《醫師法》。1947年11月,上海不準各中醫學校畢業生參加中醫特種考試,使中醫教育再受重創。

中醫教育是關係到中醫藥學能否生存和發展的關鍵,因而成為存廢雙方歷次鬥爭的焦點。民國時期,中醫藥界在抗爭的同時,借鑒西醫學教育,興辦中醫學校,培養中醫人才,不斷改進自身,為發展中醫教育進行了艱苦的探索。

(作者:袁冰 中國中醫科學院中國醫史文獻研究所 文章來源:《中國中醫藥報》)

責任編輯: 劉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