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筱山:外崇手法內重氣血愈傷疾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4-08-18  內容來源: 中國中醫藥報

石筱山(1904年-1964年),江蘇無錫人。著名中醫骨傷學家、教育家,上海著名中醫骨傷科石氏世家石曉山次子,石氏傷科第三代傳人。

在學術上,石筱山重視“十三科一理貫之”,強調傷科臨床以中醫基礎理論為指導,擅于外傷內治,強調氣血兼顧,以氣為主,以血為先;認為骨創傷病變多兼痰濕,故診治不僅筋骨並重,還應治兼邪重痰濕;並創立正骨手法“十二字訣”。因臨床療效卓著而享譽國內外,被尊為上海傷科八大家之一。

秉承“十三科一理貫之”

“十三科一理貫之”是由石曉山在明代薛己《正體類要·序》“人之所病,病疾多;醫之所病,病道少,吾以為患在不能貫而通之耳”的基礎上正式提出;具體指各種疾病都離不開中醫基礎理論,傷科亦不例外。

損傷涉及內外各科,傷科疾患離不開內治法,而有些患者本不屬於損傷範圍,但經石氏傷科診治,亦能“屢起沉疴”而恢復健康。且傷科與針灸、推拿關係密切,傷科醫生不僅要懂得傷科用藥,對其他各科也要聯繫貫通,立方用藥,一定要全面週到。石筱山將此理論進一步深化,主張治病務求靈活,不拘泥墨守,尤其是傷科,不能單憑幾張家傳秘方來通治一切跌打損傷,應根據不同病情,察其體質,審其陰陽,如此立方用藥效果更為顯著。

治外傷卻重氣血兼症

石氏傷科的學術理論頗具特色,概括有以下4個方面。

以氣為主,以血為先

論疾病發生之理,中醫基於陰陽而歸結于氣血,“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石筱山認為,傷科疾病不論在臟腑、經絡(脈),或在皮肉、筋骨,都離不開氣血。氣血之於形體,無處不到。由此可見氣血的重要性。氣屬陽而血屬陰,氣血是人體的物質基礎,因損傷而致的疾病,都關乎氣血陰陽之變。

石氏傷科理傷基本原則是氣血兼顧而不偏廢。因形變腫痛之恢復,百節活動之屈伸,皆依賴氣之充也;血的化液濡筋,成髓養骨,也依靠氣的作用。故理傷當兼顧氣血而“以氣為主”;積瘀阻道,妨礙氣行,又當祛瘀,瘀除氣才得以行,故又“以血為先”。

筋骨並重,內合肝腎

傷科疾病很大一部分是傷筋動骨。《黃帝內經》有十二經筋的名稱,配合十二經脈,多起于四肢、爪甲之間,終於頭面,內行胸腹空廓,主要功能是連屬關節。人體的俯、仰、屈、伸等一切動作都需筋來支援運動,而筋“束骨而利關節”功能的充分發揮則依賴於肝血的充分濡養。

骨是立身之主幹,需要依靠腎臟精氣的滋養,其主要功用是支援人體,保護內臟免受外力損傷。筋束骨,骨張筋,筋與骨的關係極為密切。石氏把強筋之理融于傷科,更有發揮。在治療上筋骨並重。特別是骨折、脫位,要求治骨同時治筋。早期進行被動和主動的功能鍛鍊,也要筋骨並重。

調治兼邪,獨重痰濕

石氏對傷科的“兼邪”尤多心得。石筱山指出:“凡非本病,其發生不論前後,而有一個時期與本病同時存在的證候病機,都叫兼邪。”如腰痛傷腎、風寒濕外侵、強力舉重的閃腰等,其中強力舉重的閃腰是本病,而與本病在某一時期同時存在的勞力傷腎、風寒濕外侵都是兼邪。

這類病例,“似傷非傷,似損非損,病者,果疑于似傷而來,醫者,豈能混以為傷而治”。須審證辨因施治才能得效。

損傷的人,生活在自然界和具體社會環境裏,外受風寒暑濕,內有七情六欲,而且體質有虛羸壯實之異。一旦受傷,“肢體損於外,則氣血傷于內,營衛有所不貫,臟腑由之不和”;除了損傷局部見有腫脹、瘀斑、畸形等諸證候外,尚有身熱、口渴、納呆、便秘等症。

石筱山把凡因損傷而出現的一切症狀都叫“見症”或“兼症”。損傷時有惱怒驚恐,或損傷後兼受風寒,則又有一番相關證候,更多見的是由於損傷後氣血失和,易致風寒濕邪外襲,或因氣血不和,內生痰濕留絡。這些都必須辨析施治,否則獨以損傷為治,難以見效。

石筱山認為,在骨傷科臨床上,常見痰與風、寒、濕、瘀諸邪相合為患。其症更多是積勞或過勞所致。反覆損傷,則導致氣血呆滯;損傷日久,痰濕因之留戀,痰瘀交凝,筋損失用,而成纏綿難已之痼疾。損傷氣血自屬氣脈閉塞,脘竅凝滯之類,易於痰聚為患。

痰涎之為物,隨氣升降,無處不到,入于經絡則麻痹疼痛,入于筋骨則頭項胸背腰痛,手足牽引隱痛。積久聚多,隨脾胃之氣而流溢於胃腸之外、軀殼之中,經絡為之窒塞,皮肉為之麻木,甚至結成窠囊,牢不可破。

他在《石氏理傷經驗簡介》中指出:“這種損傷並不重篤。症狀表現多種多樣,或關節腫脹,或筋塊,或麻痹疼痛,或有身熱等等,所謂‘痰生百病也’。患處殘留疼痛、腫脹、關節拘攣與屈伸不利,或肌膚不仁、肌肉萎弱、筋結成塊等,此皆氣虛而為邪所湊。先父治療這類兼邪,常以牛蒡子與白僵蠶同用,至我兄弟輩則發展為牛蒡子湯,加減化裁,廣泛應用於臨床。”

勘審虛實,施以補泄

“百病之生,皆有虛實。”一般損傷之初,無論內傷外傷,多屬氣滯血瘀的實證。損傷而致氣血不足者,唯在新傷出血之血虛,甚至氣隨血脫之候。這在開放性外傷及臟器損傷中每可見到。體質素弱而損傷者,屬邪實正虛、虛中夾實之證。治療當先調補虛怯之體,然後祛瘀,或攻補兼施,關鍵是審定患者是否耐攻。

石氏臨診精於辨證,勘審虛實。凡初損之後,日漸由實轉虛或虛中夾實,此時縱有實候可言,亦多為宿瘀;而氣多呈虛象,即使損傷之初,氣滯之時,亦已有耗氣之趨向。故必著眼于一個“虛”字。理傷攻逐之法,用補益之法為本。

補法的應用是多樣的,或先攻後補,或先補後攻,或攻中寓補,或攻前預補,靈活多變,但萬變不離其宗,總以溫補脾腎為主。脾胃功能正常,可使皮肉筋骨腦髓均能得到溫養灌注。取益脾健運以促資化、滋補腎元以壯骨生髓的治則,可使耗損之氣復原。

在傷損後期或慢性損傷時,石筱山多用自擬驗方“調中保元湯”,方中取黨參、黃芪、白術、熟地、山藥、鹿角膠、川斷、枸杞子、龜板、山萸肉、陳皮、茯苓、補骨脂、甘草等,是一張綜合補中益氣、六味八味、左歸右歸諸方化裁而成的方劑,充分體現了溫補脾腎的學術思想。

石氏手法十二字訣

石氏手法以“十二字”為用。手法要點為“穩而有勁,柔而靈活”。其“十二字”要訣是:拔、伸、捺、正、拽、搦、端、提、按、揉、搖、抖(亦作轉)。其中拔、伸、捺、正四法主要用於正骨,拽、搦、端、提四法用於上骱。拽是向前拉,搦是握住,端是端托,提是上提,雙手並用,左右分工。如右手端提,相機而行,左手為輔,輔之以拽搦。按、揉、搖、抖四法多用於理筋。

外治手法是石氏傷科治傷的一個重要環節,“夫手法者,謂以兩手安置所傷之筋骨,使仍復於舊也”。“必素知其體相(了解掌握解剖結構),識其部位,一旦臨證,機觸于外,巧生於內,手隨心轉,法從手出。”

石氏傷科對於傷骨的診治有系統的理法,如骨折時痛的重點不在肌肉,而在骨骼,不在周圍組織,而在局部受傷部位。處理時,先糾正骨位,然後夾裹、敷藥外治。近關節骨折的處理,夾裹時間不宜過長;破皮斷骨處理,先須清創,止血須防作膿,然後用手法按平夾裹。內治分早、中、後三期。

這十二字訣在骨折、脫臼及傷筋處理中運用如下。

骨折處理:事前必須仔細比摸和視折審斷。嚴重的骨折,多呈重疊或交錯,要細緻地拔、伸,耐心地按、捺、平、正,然後敷藥,綁扎固定。所謂“制器以正之,用輔手法之所不逮”。固定的重點應在“斷端左近”,用三條帶縛,以中心一條帶為主,縛時要適當壓緊,兩頭可以較松。“壓緊”的目的,是使骨位不致移動;“較松”的道理,在使血氣得以流通;尤其在近關節處,更宜注意其屈伸活動。

脫臼處理:上骱時宜兩手並用,左右分工。右手為主,左手為輔,摸清骱位,右手或端或提,相機而行。左手亦須隨著相輔,或拽或搦手法,都要穩而有勁,柔而靈活。

傷筋處理:多注意各個關節處,因為傷筋大多由扭捩而起,易傷筋膜。如肘或膝部損傷後,局部高腫,筋絡離位突出,屈伸不利。施以手法後,往往局部高腫消失,伸屈自如(倘腫而不顯者,多數復原較遲)。骨折接續後期易於僵硬,應適當而且不斷地(因人、因事及時地)運用按、揉、搖、抖等理筋手法。接骨前後亦須注意理順筋絡,糾正關節微細的錯位,使其活動順和,以符“動靜結合”的治療原則。

而且,石氏手法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這十二手法在應用上並沒有嚴格的界限,無論正骨、入骱、理筋,都可以隨著需要互相換用;二是將綁扎固定的方法認作是手法的範疇,綁扎固定的品質與治療後果直接相關。綁扎固定後的外觀應是與肢體勻貼,且能維持到下次復診,外觀臃腫或鬆散的包紮則難以達到固定目的。雖然綁扎固定與手法有所不同,但石筱山把綁扎固定提高到手法的同等高度加以認識,極具現實意義。(樓紹來)

責任編輯: 劉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