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中醫藥法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4-07-28  內容來源: 健康報

7月2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顯示,國家鼓勵和支援社會力量投資中醫藥事業,採取措施支援組織、個人捐助中醫藥事業。中醫藥文化建設將納入國家文化發展規劃,並把每年的10月11日確定為“中醫藥日”。

徵求意見稿規定,中醫藥是我國醫藥衛生體系的特色和優勢,國家將建立覆蓋城鄉的中醫藥服務體系,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合理規劃配置中醫藥服務資源,在公立綜合醫院和具備條件的專科醫院設置中醫藥科室及一定比例的中醫病床,保障社區衛生服務站能提供中醫藥服務。社會力量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與政府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在準入、執業等方面享有同等權利。

在中醫藥管理方面,徵求意見稿規定,中醫醫療人員將按照中醫醫師和傳統中醫師兩類分類管理。前者的執業資格和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規定執行,後者須經縣級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考核登記,並在登記範圍內開展中醫相關診療活動。

在中藥發展方面,徵求意見稿規定,國家將對藥用野生動植物資源實行動態監測和定期普查,劃定自然保護區,鼓勵發展藥用野生植物人工養殖和規範化養殖,鼓勵採取地理標識産品等措施保護道地中藥材。同時,國家將採取措施支援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安全有效的中藥新藥研發,支援中藥國際貿易。

國務院法制辦表示,為了繼承和弘揚中醫藥,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保護公眾健康,原衛生部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草案送審稿)》,報送國務院審查。該辦經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及多次調研,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送審稿進行了認真研究修改,形成了徵求意見稿。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對中醫藥立法的意見和建議,提高立法品質,現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在今年8月23日前,通過登錄中國政府法制資訊網、寄信和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提出意見。(記者孔令敏)

責任編輯: 劉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