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非法行醫 嚴懲虛假宣傳和欺詐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4-04-23 內容來源: 中國中醫藥報
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六部門的統一部署,全國正在開展進一步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最近,一些地方就打擊非法行醫工作中有關中醫監督問題提出請示,對此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衛生計生委日前聯合發佈批復作出回應。
批復明確,非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在經營活動中不得使用針刺、瘢痕灸、發泡灸、牽引、扳法、中醫微創類技術、中藥灌洗腸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險性的技術方法;不得開具藥品處方;不得宣傳治療作用;不得給服務對象口服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可用於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規定的中藥飲片或者《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單》規定禁用的中藥飲片。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應當按照《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任何機構和人員開展醫療氣功活動,應當符合原衛生部《醫療氣功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
批復強調,在中醫醫療監督工作中,發現以涉及中醫藥的“預防”、“保健”、“養生”、“氣功治病”、“醫學研究”、“疾病研究”、“健康諮詢”、“理療”等為名,或假借中醫理論和術語開展宣傳、培訓、講座、體驗等涉嫌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對不屬於本機關管轄的,應當按照《行政處罰法》、《衛生行政處罰程式》的有關規定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胡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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