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意見解讀——中醫藥地位和作用不可或缺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4-03-26 內容來源: 中醫藥局
4月6日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強調堅持中西醫並重方針,充分發揮中醫藥(民族醫藥)作用,涉及中醫藥內容有多處。究竟怎樣理解這些問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司長許志仁對此予以解讀。
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
——摘自(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
我國《憲法》總綱明確規定“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從根本上確立了中醫藥與西醫藥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相同的發展權利。在我國,中醫藥和西醫藥都是主流醫學,兩者相互補充、共同發展,這是中國特色醫藥衛生事業的重要特徵和顯著優勢。中西醫並重是我國衛生工作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方針,也是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
充分發揮中醫藥(民族醫藥)在疾病預防控制、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服務中的作用。加強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中醫院建設,組織開展中醫藥防治疑難疾病的聯合攻關。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中,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採取扶持中醫藥發展政策,促進中醫藥繼承和創新。
——摘自(五)進一步完善醫療服務體系
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中,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採取扶持中醫藥發展政策,促進中醫藥繼承和創新,以完善醫藥衛生四大體系,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在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中,要按照中西藥並重的原則,探索建立充分體現中藥內容、符合中國特色的基本藥物目錄和制度措施。在制定和發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時,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並重的原則,結合我國用藥特點,參照國際經驗,合理確定品種和數量。
在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中,研究制定既能鼓勵醫療機構提供、又能引導患者選擇中醫藥服務的相關政策。同時,加強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中醫院建設,組織開展中醫藥防治疑難疾病的聯合攻關。
在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中,探索發揮中醫藥“治未病”優勢的途徑和方法。
在推進公立中醫醫院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中,要研究公立中醫醫院的特殊性問題,探索建立有利於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的投入補償機制、體現中醫技術勞務價值的價格機制、有利於中醫藥人員專心提供中醫藥服務的分配機制和有利於中醫人才成長的用人機制。
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
——摘自(十)建立政府主導衛生投入機制
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根據中醫藥事業發展的需要,逐步增加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整合現有的用於中醫藥發展的各類資金,統籌規劃,集中財力,重點支援提供中醫藥特色服務、公立中醫醫院基礎建設、重點學科及重點專科發展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等。要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大中央、省級財政對困難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國家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資支援中醫藥事業。根據中醫藥資源配置需求,積極引進外資和國際組織項目資金,壯大中醫藥發展資源。
在中醫和中西醫結合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的突破
——摘自(十三)建立可持續發展的醫藥衛生科技創新機制和人才保障機制
針對影響我國居民生命和健康重大疾病的威脅,加強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的臨床研究,提高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的能力和水準。用3~5年的時間,通過加強協作、聯合攻關,優化完善一批中醫治療優勢病種診療方案,制定實施相關診療指南。與有關部門協調,建立中醫藥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救援協調機制。2009年對中醫藥治療艾滋病試點項目的有關數據進行總結分析,完成《中醫藥治療HIV/AIDS療效評價分期標準及指標體系》,制訂艾滋病中西醫綜合治療方案。總結優化中醫藥治療肝病和結核病的治療方案。開展中醫藥治療矽肺和戒毒研究試點。開展中醫藥人員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培訓。
培育壯大中醫藥人才隊伍
——摘自(十三)建立可持續發展的醫藥衛生科技創新機制和人才保障機制
制定實施《中醫藥教育發展綱要》,調整中醫藥高等教育結構和規模,改進中醫藥院校教育,堅持以中醫藥專業為主體,突出辦學特色,按照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施教,強化中醫藥基礎理論和基本實踐技能的培養。
用3~5年的時間,建立農村中醫藥人才定向培養制度和農村中醫執業醫師制度,探索農村師承工作機制。通過業務培訓、學歷教育及師承等方式,培養和引進城鄉基層中醫藥業務骨幹和實用型人才,初步解決農村中醫藥人員問題,滿足農村中醫藥服務需求。同時,開展鄉村醫生中醫專業中專學歷教育,2009年底前完成2.5萬名鄉村醫生的招生培訓任務。
借鑒歷史上師承教育的經驗,探索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中醫藥師承教育模式;制定師承教育標準和相關政策措施,使中醫藥的各種學術流派、老中醫藥專家的學術思想和經驗,以及獨特的技術、技能得以傳承和發揚;落實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與專業學位相結合的具體政策,妥善解決依法取得執業資格的師承人員在職稱評定和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關問題。
加快中醫藥立法工作
——摘自(十五)建立健全醫藥衛生法律制度
目前,中醫藥立法已經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這是中醫藥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把中醫藥立法作為今年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來抓,如開展立法中重點難點問題的課題研究、立法調研,總結現有的制度建設和地方好的實踐經驗,進一步修改中醫藥法草案。同時,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建設和中醫藥監督工作。(記者 周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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