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檢察機關依法對莫重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新華社西寧9月25日電 記者25日從青海省人民檢察院獲悉,青海省科學技術廳原黨組書記、廳長莫重明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莫重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3年至2017年間,被告人莫重明先後利用其擔任青海省政府副秘書長,青海省海西州委常委、柴達木迴圈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常務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或利用其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