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確保人民生命財産和國家森林草原資源安全。4月1日,省政府發佈2019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明確森林草原防火期,嚴禁森林草原防火區一切野外用火。
據了解,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禁止燒荒、燒秸稈、燒枝椏、燒煮加工山野菜、吸煙、燒紙、燒香、野炊、使用火把、點火取暖、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焚燒垃圾等野外用火行為,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的人員、車輛必須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檢查。
省政府明確各地要嚴格落實森林草原防火責任制,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各級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機構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帶班、有火必報、報撲同步制度。森林草原消防專業隊伍要實行24小時執勤、備勤、靠前駐防制度,保持臨戰待命狀態。對發生的火情要迅速查清原因,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紀懲處。(記者 徐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