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3日電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3日發佈2017年六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集中調整方案,包括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進一步提升了社會保障待遇水準。
據了解,從2017年1月1日起,北京為全市2016年底前退休、退職、退養的企業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北京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準將提高到每月3770元。此次調整從1月開始補發,7月15日即可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同時,自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475元。此次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在7月底之前發放到位。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準,保障其基本生活,北京市今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80元,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此外,北京市還對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進行了調整。根據傷殘等級,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35元,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15元,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95元,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75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4099元調整到4387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88元。
對於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75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1994元調整到2169元。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同時調整的還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調整為2000元,增加11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1元提高到每小時22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49.9元提高到每小時52.6元。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