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0日電 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發佈通知稱,各地要有序推進特色小鎮的規劃建設發展,應保持小鎮宜居尺度,不盲目蓋高樓,不盲目拆老街區,不盲目搬襲外來文化。
《關於保持和彰顯特色小鎮特色若干問題的通知》指出,要建設小尺度開放式街坊住區。應以開放式街坊住區為主,尺度宜為100-150米,延續小鎮居民原有的鄰里關係,避免照搬城市居住小區模式。
根據通知,特色小鎮建設應營造宜人街巷空間。保持和修復傳統街區的街巷空間,新建生活型道路的高寬比宜為1:1至2:1,綠地以建設貼近生活、貼近工作的街頭綠地為主,充分營造小鎮居民易於交往的空間。嚴禁建設不便民、造價高、圖形象的寬馬路、大廣場、大公園。
在建築高度和體量上,通知指出,新建住宅應為低層、多層,建築高度一般不宜超過20米,單體建築面寬不宜超過40米,避免建設與整體環境不協調的高層或大體量建築。
目前,特色小鎮培育尚處於起步階段,部分地方存在不注重特色的問題。通知強調,要尊重小鎮現有格局, 保持現狀肌理,延續傳統風貌,不盲目拆老街區。小鎮規劃要與地形地貌有機結合,融入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要素,彰顯優美的山水格局和高低錯落的天際線。嚴禁挖山填湖、破壞水系、破壞生態環境。
“嚴禁盲目拉直道路,嚴禁對老街區進行大拆大建或簡單粗暴地推倒重建,避免採取將現有居民整體遷出的開發模式。”通知指出,新建建築的風格、色彩、材質等應傳承傳統風貌,雕塑等構築物應體現優秀傳統文化。嚴禁建設“大、洋、怪”的建築。
通知指出,要傳承小鎮傳統文化,不盲目搬襲外來文化。不要拆除老房子、砍伐老樹以及破壞具有歷史印記的地物。住建部已將是否保持和體現特色作為特色小鎮重要認定標準,將定期對已認定特色小鎮有關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