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7月5日訊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佈的“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之智慧財産權侵權”顯示,2015年至2016年,全國智慧財産權侵權案件的結案方式以撤訴為主,佔比50.88%。
據了解,全國智慧財産權侵權案件量呈上升趨勢,2016年較之2015年同比上升41.34%。其中,著作權侵權案件量、商標權侵權案件量和專利權侵權案件量佔比分別為50.20%、34.17%和15.63%。廣東、北京和浙江審結的案件量最多。在智慧財産權侵權涉外案件中,涉及國家多達28個,美國、法國和德國涉案量最多。
智慧財産權侵權報告顯示,此類案件原被告均以法人為主,法人佔全部原告的87.32%,佔全部被告的74.76%。23.35%的智慧財産權侵權案件的被告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被告中超八成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單位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超八成自然人身份為私營企業主、個體勞動者。
智慧財産權侵權報告指出,全國智慧財産權侵權案件平均審理週期為105天,其中,假冒他人專利、侵害發明專利權和侵害電腦軟體著作權等9類案件審理週期超過平均審理週期。僅7.93%的智慧財産權侵權案件的原告訴訟請求全部獲得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