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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發佈時間: 2017-06-30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孟超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清理規範涉企政府性收費,減輕企業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通知,降低了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通知》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降低電信網碼號資源佔用費、頻率佔用費、公民出入境證件費、機動車行駛證工本費、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工本費、水土保持補償費、農藥實(試)驗費、積體電路布圖設計保護費等收費標準。

《通知》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地區出臺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進行全面清理,及時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並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宣傳解讀,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通知》要求,各地區、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對降低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各級價格、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收費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據測算,此次降低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預計共可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2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