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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單車熱點釋疑:實名制後用戶資訊安全咋保障

發佈時間: 2017-05-24 |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 趙文君 | 責任編輯: 孟超

新華社北京5月23日電 題:“實名制後怎樣保障用戶資訊安全”:交通運輸部回應共用單車熱點問題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共用單車實名制後怎樣保障用戶資訊安全、是否會進行總量控制、如何更好地引導車輛規範停放?在交通運輸部23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有關負責人對《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的一些熱點問題予以回應。

實名制後怎樣保障用戶資訊安全

目前為止,共用單車的用戶數量超過了1億人次。共用單車運營企業掌握大量的電話、身份資訊、支付賬號等個人資訊,同時也涉及市民出行、城市交通、地理資訊等社會資訊。

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楊新徵説,徵求意見稿對網路和資訊安全保護提出了針對性措施:一方面,要求運營企業履行主體責任,遵守國家網路和資訊安全有關規定,將伺服器設在中國境內,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另一方面,規定了相關資訊的使用範圍,要求運營企業採集的資訊不得侵害用戶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租賃服務所必需的範圍。

楊新徵説,徵求意見稿同時提出,加快共用單車服務領域信用記錄建設,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數據庫,定期推送給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對用戶和企業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下一步,相關部委將聯合研究制定失信懲戒備忘錄,共同組織實施。

“從政府層面建立一個更廣的資訊共用機制,實施更有力度更廣範圍的懲戒,將對規範用戶行為發揮更好的作用。”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説。

押金要“守住安全底線”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蔡團結説,押金是徵求意見稿“守住安全底線”其中的一個底線,具體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鼓勵免押金的方式來提供租賃服務;二是,嚴格區分用戶資金(包括押金、預付金)和企業自有資金,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監管等,並要求企業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第三,鼓勵推行“即租即押,即還即退”模式,就是租車的時候交納押金,還車的時候立即退還押金;第四,要求運營企業涉及的資金結算業務,必須通過銀行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來提供,並與其簽訂協議;第五,要求運營企業實施收購、兼併、重組或者退出市場經營的,必須制定合理方案,確保用戶合法權益和資金安全。

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

“有的城市部分區域已經出現了一些車輛過剩現象。”蔡團結説,有些區域的“超負荷”現象可能是運營企業的組織管理、車輛調度等線下服務能力不足造成的局部區域、局部時間短期過剩,並不單純是投放總量的問題;有些則是企業投入量過大造成的,需要區別對待。

蔡團結表示,要堅持屬地管理,鼓勵城市根據自身特點、公眾出行需求和共用單車發展定位,研究建立與城市空間承載能力、停放設施資源、公眾出行需求等相適應的車輛投放機制,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有序投放車輛。同時也要求運營企業加強線下的運營調度,避免局部區域出現車輛嚴重過剩現象。

改善共用單車騎行環境

隨著道路上的共用單車越來越多,汽車佔用自行車道的矛盾進一步突出。蔡團結説,老百姓很歡迎綠色低碳的交通方式,政府應該提供更好的騎行環境。

蔡團結説,在徵求意見稿中,引導城市政府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對完善自行車交通網路進行了相關的制度設計:

一是城市應當合理佈局自行車交通網路和停車設施,納入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並與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相銜接。二是加快自行車道建設,提高自行車道的網路化和通達性。三是優化完善道路標誌標線,糾正佔用非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保障自行車通行條件。四是要求城市規範自行車停車點位設置,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

蔡團結説,在停車方面充分考慮共用單車“隨借隨還”的特點,避免設置過多的限制。尋求各方的最大平衡點,保障老百姓方便安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