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8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甘雯今日表示,立案渠道全面暢通,“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門檻”問題基本根除,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糾紛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18日上午,最高法召開立案登記制改革兩週年新聞發佈會。甘雯介紹,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改革,自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3月,全國法院登記立案數量超過3100萬件,同比上升33.92%。當場立案率超過95%,上海、重慶、寧夏等地超過98%。
甘雯稱,從各地情況看,北京、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四川等12個地區登記立案數量超過100萬件。其中,江蘇、廣東、浙江登記立案數量超過200萬件。
從登記立案增幅看,同比增長超過50%的地區有8個,增幅超過40%的地區有7個,增幅超過20%的地區有14個,增幅在20%以下的地區有3個。其中,增幅最大的為陜西,登記立案同比增長95.84%,最小的為天津,登記立案同比增長3.97%。
從案件類型看,民事案件同比上升25.15%。其中,河南、雲南等7個地區增幅超過50%以上。增幅最高的為陜西,達86.46%;其次為雲南,達63.81%。行政案件同比上升54.24%。其中,河北、山西等9個地區增幅超過1倍。增幅最高的為西藏,超過6倍;其次為上海,上升近1.8倍。刑事自訴案件同比上升60%以上。其中,上海、浙江等9個地區增幅超過1倍。增幅最高的為河南;其次為河北。執行案件同比上升55.79%。其中,江西、重慶等9個地區增幅超過70%。增幅最高的為陜西,超過1.2倍;其次為湖南,達89.13%。國家賠償案件同比上升102.07%。其中,天津、遼寧等7個地區增幅超過2倍。最高的為貴州、寧夏,增幅超過11倍;其次為天津、陜西,增幅超過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