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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嚴禁水庫、水電站擅自超汛限水位運作

發佈時間: 2017-05-10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孟超

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網站消息,近日,國家防辦會同國家能源局安排部署水庫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要求確保大型和重點中型水庫防洪安全,保證一般中小型水庫安全度汛,充分發揮水庫防洪減災效益,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入汛以來,南方地區多次出現強降雨過程,部分河流發生超警洪水。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防總第一次全體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水庫、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近日,國家防辦與國家能源局聯合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流域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能源局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大壩中心,各有關電力企業下發通知,安排部署水庫、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要求確保大型和重點中型水庫防洪安全,保證一般中小型水庫安全度汛,充分發揮水庫防洪減災效益,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通知提出6條要求,一要全面落實責任制度,完善責任體系。要按照管理許可權及時公佈轄區內水庫、水電站防汛行政責任人名單,逐庫逐站逐個環節落實責任,細化行政、技術和管護責任人職責,加強新任職責任人的上崗培訓,提高調度運用、應急搶險等指揮決策水準,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等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二要深入排查安全隱患,落實消險措施。要督促轄區內所有水庫、水電站對大壩、泄洪建築物、監測、預警、調度等設施運作情況進行徹底排查,及時整改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全面消除度汛安全隱患,相關水庫、水電站要按期完成水毀工程修復任務,全面恢復防洪減災能力。

三要嚴格規範運作管理,加強安全保障。要規範完善水庫、水電站管理體制機制,配備專職管護人員,制定完善各項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和病險水庫、水電站要強化施工現場管理,落實應急措施,確保施工人員安全。

四要強化監測預報預警,及時報送資訊。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工作人員值班的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險情及時上報並迅速處置。要加強聯繫協作,完善預警通信系統和發佈機制,通過各種有效手段提前發佈重要預警資訊。

五要完善應急方案預案,有效處置應對。要完善水庫、水電站實時監測系統,儘快實現水庫資訊互聯互通,強化資訊共用和聯合演練,提高應急保障能力。險情發生後,及時轉移受威脅群眾,切實避免意外傷亡事件的發生。相關責任人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制定搶險方案,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要視情況及時派出工作組、專家組赴現場協助指導。

六要加強工程科學調度,發揮綜合效益。要加強日常會商,加強洪水監測預報和來水分析研判,實施精細化調度。要綜合考慮上下游、左右岸,兼顧防洪保安和蓄水興利,科學合理制定調度方案。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加強監督,確保水庫、水電站運作安全,嚴禁擅自超汛限水位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