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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將進行評估總結 水資源稅試點年內將擴圍

發佈時間: 2017-05-09 | 來源: 經濟參考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孟超

《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期在河北調研水資源稅試點情況發現,自2016年7月開徵水資源稅以來,稅收收入明顯增加,水資源稅開徵前五個徵期,河北全省申報水資源稅超過7億元。與此同時,改革倒逼一些企業減少取用地下水,轉變用水方式,採取節水措施的成效初步顯現。

記者還從業內獲悉,國家層面將對河北的試點經驗做出評估總結,水資源稅試點將在年內擴圍。一些地方也已經在積極準備申報。業內專家指出,應綜合考慮水資源狀況和産業結構,體制銜接完善的地方有望納入本輪擴圍試點。

開源 河北稅收收入增加明顯

2016年7月1日,我國正式開啟水資源稅試點,鋻於取用水資源涉及面廣、情況複雜,為確保改革平穩有序實施,在河北省開展我國首個也是唯一一個水資源稅試點。具體而言,河北採取水資源費改稅的方式,將地表水和地下水納入徵稅範圍,實行從量定額計徵,對高耗水行業、超計劃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適當提高稅額標準,正常生産生活用水維持原有負擔水準不變。

河北水資源費改稅之後,稅收收入明顯增加。《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河北省地稅局了解到,水資源稅開徵前五個徵期,全省共有13325戶水資源納稅人,申報水資源稅超過7億元,計稅取水量共計7.93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0.87億元,佔申報總額12%,地下水6.33億元,佔申報總額88%。

統計分析顯示,水資源稅收入與原水資源費收入相比明顯上了一個臺階。對比來看,2015年河北水資源費月均收入0.78億元,改革後水資源稅月均收入1.43億元,比近三年水資源費月均收入增加0.65億元,增幅為83%。

據了解,實現增收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政策性增收。改革費改稅的同時,調高了取用地下水、超采地區取水和高耗水企業的徵收標準,增加了收入。二是管理性增收。實施費改稅後,稅收剛性增強,嚴格依率計徵,增加了稅款入庫。

具體來看,“改革前後水資源稅費負擔變化總體表現為‘三增三平’ ,總體符合政策設計初衷。” 河北省地稅局總經濟師朱清鬱説,“三增”即抽取地下水企業稅負增加,超採區企業稅負增加,特種行業稅負增加;“三平”是居民生活用水負擔持平,企業正常用水負擔基本持平,農業用水負擔不變。

他還表示,“增加收入不是費改稅的最終目的,改革主要是為了破解水資源稀缺與浪費並存的痼疾,調控意義大於財政意義。改革初期收入增加屬於正常現象,隨著企業加大節水力度之後,稅收收入會呈現出一個逐步下降的過程。”

倒逼 節水成效開始顯現

從水資源稅開徵半年多來的情況看,改革倒逼一些企業減少取用地下水,轉變用水方式,採取節水措施的成效初步顯現,總體顯現出“三倒逼兩提升”政策效應。

首先,差別稅率倒逼地下水取用量穩中有降。改革加大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稅負差。為降低成本,一些企業開始調整用水結構,減少取用地下水。如處於地下水嚴重超採區的唐山三友集團,這家企業生産主要抽取地下水,以前每立方水交水資源費2元錢;水資源費改稅以後,因為企業採水區域屬於河北省地下水嚴重超採區域,每立方水就要繳納水資源稅6元錢,稅額標準比原來水資源費提高了三倍。改革後該企業接入公共管網,地下水用量比重從改革前的60%降到改革後的8.7%。廊坊三河市的洗浴行業已全部改為使用自來水,不再抽取地下水。

河北省地稅局稅政一處處長高會民表示,費改稅後,在徵管力度不斷加強、納稅戶數逐月增長的情況下,地下水取水量不增反降,地下水使用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初步達到了抑制地下水超採目標。

其次,稅額大幅提高倒逼特種行業轉變用水方式。特別是耗水大戶高爾夫球場反應明顯,河北省內幾乎所有高爾夫球場都開始轉變用水方式,採取措施集約用水。

此外,用水成本增加倒逼高耗水工業企業強化節水措施。改革後,鋼鐵、水泥、化工等高耗水行業面臨用水成本顯著增加的壓力。水資源稅的徵收,迫使鋼鐵企業紛紛加大投入節水環保設施,配備先進的污水處理和水迴圈利用系統。

另一方面,水資源稅改革促進了水資源稅徵管水準和水資源管理水準的“雙提升”。朱清鬱説,財政、地稅、水利等部門密切配合,建立了多項工作機制,共同構建了“水利核準、納稅申報、地稅徵收、聯合監管、資訊共用”多部門共治的管理模式,形成了管理合力。

“在費改稅之前收費的力度,沒有這個收稅的力度大,收費的話費用高,他可以跟你討價還價,但是費改稅之後,我們嚴格執行稅法,可以説是全覆蓋,只要是他用水,我們就全額足額徵收。”唐山市南堡經濟開發區地方稅務局局長宿廣元説。

擴圍 年內將增加水資源稅試點

按照河北省日前印發《2017年全省水資源管理工作要點》,2017年還將不斷深化水資源稅試點改革,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全面開徵超限額農業用水水資源稅;完成取用水資訊管理系統升級改造,力爭與非農取水監控系統無縫連接,實現取水計量自動化;開展試點政策評估,總結改革試點經驗。

業內專家指出,水資源稅改革,能夠利用稅收杠桿調節用水需求,有效加強水資源保護,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同時促進企業轉變生産方式。而在河北試點,就是要率先在試點地區清費立稅,為全國完善資源稅制試製度、趟路子。

按照資源稅改革的路徑規劃,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將選擇其他省份逐步擴大試點範圍,條件成熟後在全國推開。記者了解到,對河北省水資源稅試點情況將開展第三方評估,在評估完成之後,將在年內選擇合適的地方擴大試點。

一位正在積極準備申報水資源稅試點的地方財政廳人士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現在正在積極做銜接和準備,爭取納入試點。費改稅的核心原則還是平轉,但是對於超采地下水,措施上還要有方向。他還指出,水資源費改稅給地方財稅部門提出了新的要求,具體而言:“徵管部門的技術配置要到位;徵收地和省級各級政府利益鏈條要理順,別打架;原體制和新體制要銜接。此外,費變為稅之後,公共財政收入納入統籌安排,肯定也有一個利益的再構,這個也要理順。”

“水資源稅試點擴圍是很有必要的。”社科院中國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水資源雖然是可再生資源,但是我國整體還是缺水國家。把水納入資源稅徵稅範圍,是符合我國的現實國情的,對於優化使用水資源有著重要意義。

具體到納入擴圍的地點選擇,蔣震表示,要綜合考慮水資源狀況和産業結構。水資源稅的功能就是調節用水結構,節約用水,構建生態友好型的經濟發展模式。在他看來,“在水資源相對匱乏、産業結構偏重化的地區推廣,改革的效果會更加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