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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與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生育保險咋調整

發佈時間: 2017-05-03 |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孟超

今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提出按照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思路,在河北省邯鄲市等12個城市開展兩項保險合併實施試點。試點在2017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期限為1年左右。

在不少媽媽正準備迎接兩孩的時候,生育保險政策的這一變化引發不少關注。生育保險政策的調整,將怎樣影響職工所享受的待遇?在全面兩孩後,生育保險能起到多大的保障?

並非取消險種,享受待遇不變

“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併實施,不影響生育保險待遇水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副司長顏清輝的這番表示,給參保者吃了定心丸。

試點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併實施,主要是為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運作成本。顏清輝解釋説:一來,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在醫療服務項目上有共通之處,特別是在醫療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二來,兩險的管理服務基本一致,執行統一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統一的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範圍,使用同一資訊系統平臺,具備合併實施的條件。

顏清輝表示,兩險合併實施後,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徵繳、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資訊服務,這將有利於提高徵繳效率、整合醫療服務管理資源和經辦服務力量、提升經辦服務能力,能夠為職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合併實施,不等於從此沒有生育保險了。”顏清輝強調,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相比,有著不同的功能和保障政策。生育保險具有維護女性平等就業權益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獨特功能;生育保險費用無須個人繳納,體現了僱主責任;生育保險待遇除了醫療費外,還有生育津貼,這些都是其他險種不能代替的。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險種,將繼續保留。

因此,此次合併實施試點,不涉及生育保險待遇政策的調整,職工生育期間生育保險待遇也不會變,更不會降低。

不光報銷生育醫療費用,還有生育津貼

職工所享受的生育待遇,都有哪些?

很多參保職工首先想到的是生育期間的醫療費用。生育醫療費用,即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和計劃生育手術費,的確是生育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

不過,支出更大的一項,是生育津貼,即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佔到生育保險基金支收的60%以上。生育津貼是對工資收入的替代,由基金按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支付期限一般與産假期限相一致,不少於90天。

“給予參保者生育津貼,體現了生育保險設立的初衷。”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儲福靈説,生育保險的宗旨,在於通過向生育女職工提供有關待遇,保障她們因生育而暫時無法工作時的基本經濟收入和醫療保險,幫助生育女職工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並使嬰兒得到必要的照顧和哺育,是國家和社會對女性在這一特殊時期給予的支援愛護。

儲福靈表示,曾有很長一段時間,女職工生育期間的産假工資和醫療費用都由用人單位負擔。為了降低成本,部分企業在招用員工時,往往傾向於排斥女性,造成女性的平等就業權受到侵害。建立生育保險,明確不論男女職工、是否生育,都要參加生育保險,就把女性生育負擔由用人單位責任轉化為全社會的責任,平衡了用人單位負擔,也減輕了用人單位招用女性的成本,有助於消除就業時的性別歧視。

“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女職工因生育而暫離崗位的情況將有所增加。明確生育保險待遇不變,由社會保險基金支付女職工離崗期間的收入,對於女性平等就業具有積極意義。”儲福靈説。

基金運作平穩,覆蓋面擴大後將更充實

全面兩孩政策的實施與出生人口的增加,必將帶來生育保險基金支出的增長。

人社部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全國生育保險參保1.84億人,當期基金收入519億元,支出527億元,累計結余676億元,全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808萬人次。

基金支出大於基金收入,不少人擔心,今後基金能否兜得住?

據了解,生育保險歷年來運作平穩,大多數時間內是收大於支,節余比較充足。其中,2015年度,全年共有642萬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險待遇,全年生育保險基金收入502億元,支出411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2.5%和11.8%。2014年度,全年共有613萬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險待遇,全年生育保險基金收入446億元,支出368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21.1%和30.2%。

“2016年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人數的確有明顯增加,也使基金出現支大於收的狀況,這種情況要予以重視,但參保者無須太過擔心。”儲福靈分析,此前生育保險基金多是收大於支,基金積累充足,支撐能力較強。目前生育保險參保人數不足2億,今後繼續擴大參保覆蓋面,將使基金更充實。

儲福靈表示,生育保險的籌資原則,是“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統籌地區可以根據基金狀況、待遇享受人數等,確定繳費費率。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工資總額不超過1%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個人不繳費。前幾年,多數地區實際籌資比例在0.7%左右。部分基金有壓力的統籌地區適當調整費率,不會給企業帶來太多負擔。”

顏清輝則介紹説,兩險合併實施,將提高基金共濟能力,有利於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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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生育保險

我國的生育保險制度,建立於上世紀50年代初。1994年,原勞動部頒布《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2010年和2012年國家分別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工資總額不超過1%的比例繳納,個人不繳費。女職工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所發生的符合政策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國家規定的産假期間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的形式支付。(記者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