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記者施雨岑)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高等教育學生資助工作,財政部、教育部、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落實高等教育學生資助政策的通知》,明確從2017年秋季學期起,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覆蓋範圍將從高校拓展到科研院所等各類培養單位。
通知提出,確保資助政策惠及高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等各類培養單位學生,不留死角。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研究生、預科生等各階段學生全覆蓋,均可按規定享受相應教育階段的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政策。同時,重申民辦高校學生與公辦高校學生按規定同等享受國家資助政策。
此外,通知要求,所有省份在2017年4月30日前出臺高校畢業生赴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政策,對於符合條件的跨區域就業學生,按照“誰用人誰資助”原則,由就業所在地區給予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據介紹,目前,我國在高等教育階段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為主的多元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保障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就學。2016年,政府、高校及社會共資助高校學生4281萬人次,資助總金額達95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