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是各地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的最後期限。
商務部、公安部、環保部3家部委的辦公廳今年3月16日聯合發文,請各地4月14日上報情況。對進展緩慢的地區,將報請國務院適時啟動督查。
4月14日大限臨近。《法制日報》記者採訪發現,關於“允許實施限遷”車輛的標準,各地還存在不同認識,理解上與三部委的文件要求不一致。
對“黃標車”禁止遷入,理解上沒有差異;但對於“老舊車”應否限制遷入,地方政策與三部委的要求差異很大。這種差異,必然反映到具體政策上來,將直接影響行政目的能否實現。
多地限遷“老舊車”
清理二手車限遷政策,最高層級的文件是2016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13號),(俗稱“國八條”)。
國八條在要求“不得制定實施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的同時,有例外的規定。享受例外的,一個是地域,包括: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另外一個是車輛: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關車輛。
對地域的理解,沒有爭議。但對於哪類車輛可以限制遷入,爭議很大。
國八條允許限制遷入的車輛有兩類:一類是國家鼓勵淘汰的車輛;另一類是國家要求淘汰的車輛。
各地在落實國八條的文件中均明確: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車輛是指老舊車和黃標車。
理由是:環境保護部《關於明確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車輛標準促進二手車流通的通知》明確指出,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車輛是指老舊車和黃標車。環保部等六部委《關於印發2014年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中規定,黃標車是指排放水準低於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老舊車原則上是指未達到國四排放標準的車輛。
絕大多數城市,對達不到國四排放標準的“老舊車”禁止遷入。但是,三部委的文件卻不要求對“老舊車”限制遷入。
部委文件不限“老舊車”
2016年12月29日,環保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聯合發出《關於加強二手車環保達標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設定其他限制措施(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國家要求淘汰的車輛除外)。”“除外”條款只包括“國家要求淘汰的車輛”。與國八條相比,少了“國家鼓勵淘汰的車輛”。
今年3月16日,上述三部委辦公廳的聯合發文,進一步明確可以限制遷入的車輛,只有“國家要求淘汰的黃標車”。並對黃標車進行了界定:排放水準低於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很明顯,“老舊車”不在禁止遷入的範圍。
但是,對部委的解釋,地方政府似乎不太買賬。地方政府認為應按照國八條執行。比如,重慶市政府規定,限制遷入“國家要求淘汰的黃標車及老舊汽車”。明確:排放水準低於國四標準的“老舊車”也限制遷入。廣西、武漢、煙臺等地也有類似規定。
不該出現的政策歧義
重慶市商委特行處副處長陳夢鶴告訴記者,按照國八條,重慶目前是沒有限遷政策的。重慶商委牽頭會同環保、公安部門,將按時上報取消限遷政策的落實情況。
記者在重慶市公安局網上公開信箱,看到一群眾來信,詢問外地牌照的國三標準轎車能否遷回重慶。1月25日,市公安局的回信答覆:外地國三排放標準的汽車不能轉入重慶。
市場有何期待?西部汽車城是重慶市規模最大的二手車交易市場。每年交易量在10萬台以上,佔重慶市二手車年交易量的60%以上,每年增速維持在10%左右。西部汽車城副總經理向波説:“如果徹底取消‘限遷’,也就是執行‘國一’標準以上的汽油車均可遷入,那麼西部汽車城年交易量將增加20%。”西部汽車城總經理魏慶渝説:“由於國四標準以下的機動車在市場上的保有量很大,如果徹底放開限遷,對二手車交易量會是一個大的提升。”
陳夢鶴表示,相關幾個部門對此進行過商討。“國八條”提的標準是“國家鼓勵淘汰和要求淘汰的”除外,但是之後的兩個部委文件就把這個標準改了。那麼就出現一個問題:下位法與上位法是相抵觸的。如果執行上位法,那重慶現有的二手車遷入政策是符合規定的。□記者 吳曉鋒 見習記者 戰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