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4月6日電(湯琪)日前,環保部官網發佈消息稱,環保部從全國抽調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將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
此次強化督查被稱作是環境保護有史以來,國家層面直接組織的最大規模行動。那麼,該行動將對哪些問題進行督查?又有哪些任務亟待完成?
中新社記者 李慧思 攝
督查哪些問題?
——地方政府落實情況、“散亂污”企業取締
2017年2月15日至3月18日,環境保護部會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東、山西等6省(市),組成18個督查組,共計260余人,開展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品質專項督查,最終走訪、檢查單位和企業8500余家,發現存在問題的單位企業有3119家。
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注意到,2017年第一季度空氣品質專項督查結束後,環保部派7個機動督查組持續在北京、天津、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邢臺和邯鄲開展專項督查。
日前,為繼續鞏固和擴大戰果,推動大氣環境品質持續改善,環保部宣佈,從全國抽調5600名環境執法人員,將對京津冀及周邊傳輸通道“2+26”城市開展為期一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
環保部官網消息稱,此次行動主要對7個方面進行督查——相關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任務情況,固定污染源環保設施運作及達標排放情況,“高架源”自動監測設施安裝、聯網及運作情況,“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情況,錯峰生産企業停産、限産措施執行情況,涉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企業治理設施安裝運作情況等。
中新社記者 張浩 攝
哪些任務亟待完成?
——多措並舉,出臺具體措施時間表
中新網記者發現,在部署此次強化督查工作的時候,環保部要求,通過督查,抓實、抓細、抓好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大氣十條》、《京津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2016-2017年)》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確定的各項任務。
其中,日前發佈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改善區域環境空氣品質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重點,多措並舉強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區域污染排放負荷,並提出了多個具體措施的時間表。
例如,方案要求,2017年9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鋼鐵、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天津、河北及環渤海所有集疏港煤炭主要由鐵路運輸,禁止環渤海港口接收柴油貨車運輸的集疏港煤炭等。
10月底前,“2+26”城市要完成違法“小散亂污”企業取締工作;完成小燃煤鍋爐“清零”工作;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完成“禁煤區”建設任務,傳輸通道其他城市,每個城市完成5萬~10萬戶以氣代煤或以電代煤工程等。
12月底前,“2+26”城市均要安裝10台(套)左右固定垂直式遙感監測設備、兩台(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重點篩查柴油貨車和高排放汽油車;加快推進京津冀地區電子標識試點,加快遙感監測設備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