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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明確任務清單 “僵屍企業”清理處置加速

發佈時間: 2017-03-28 | 來源: 經濟參考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孟超

清理處置“僵屍企業”是今年去産能工作中的“牛鼻子”工程。《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了解到,目前至少已有14個省份明確了今年清理“僵屍企業”任務清單,但在處置“僵屍企業”的過程中,多地普遍遇到了人員安置壓力大、資金籌措渠道單一等障礙,如何確定“僵屍企業”,各地參考標準也不一致,相關方面亟待採取措施破解難題,保障“僵屍企業”處置工作平穩推進。

清理“僵屍企業”成多省工作重點

多地公佈了去年處置“僵屍企業”成績單,業績亮眼。據不完全統計,在今年各省份政府工作報告中,吉林、河北、山東、浙江、廣東等14個地方明確提出處置“僵屍企業”。

武漢江南集團是由武漢第二棉紡織廠組建成立的一家國有紡織企業,在冊職工為1465人。截至2015年底,公司負債8.9億元,凈資産為-3360多萬元,陷入經營困難、財務狀況惡化局面。

去年,託管武漢市數十家國有工業企業的武漢市工業控股集團,對下屬包括江南集團在內的3家“僵屍企業”進行清理處置。江南集團將紡織主業及其有效資産組建並轉移至新企業,與另一家知名紡織國企裕大華集團重組,並將1000名職工分流至新企業,由此完成“僵屍企業”的輔業剝離與人員安置,從而實現新生。

近期,多地公佈去年處置“僵屍企業”成績單。據統計,廣東國有關停類“僵屍企業”實現市場出清2394戶,浙江處置555家“僵屍企業”,山東125家省管“僵屍企業”實現退出。在老工業基地遼寧,去年關閉了39處煤礦和近20戶鋼鐵企業。

據不完全統計,在今年各省份政府工作報告中,吉林、河北、山東、浙江、廣東等14個地方明確提出處置“僵屍企業”。其中,一些地方還列出處置“僵屍企業”的具體數量目標。

比如,河北計劃完成4家鋼鐵“僵屍企業”出清;浙江省完成處置300家“僵屍企業”。山東省在去年處置完成第一批125家的基礎上,計劃在2017年完成處置的第二批 “僵屍企業”124戶。湖南今年要完成省級層面“僵屍企業”清理任務的50%。

處置“僵屍企業”,也成為各地國資系統今年的工作重點。據統計,2016年北京市屬國有企業共退出“僵屍企業”55戶,妥善分流安置職工1998人。北京市國資委有關負責人表示,2017年北京市將加快退出“僵屍企業”,重點退出長期虧損扭虧無望、吊銷營業執照及四級以下管理失控的企業,目標是完成50戶以上“僵屍企業”的退出。

湖北省計劃今年內力爭退出剩餘30家省屬國資“僵屍企業”,實現省屬國資“僵屍企業”全部退出。負責省屬“僵屍企業”處置的湖北省宏泰託管資産經營有限公司總經理李世傑表示,從去年到現在,宏泰已登出20家省屬國資“僵屍企業”,通過資産劃撥、整合、合作處置、拍賣處置等多種途徑,實現了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

針對“僵屍企業”的不同狀況,湖北省採取掛牌轉讓一批、關閉登出一批、兼併重組一批等不同方式完成清理處置。比如,對常年虧損、資産品質差的華聯楚天、糖酒副食品公司等多家企業,採取掛牌轉讓;對主業清晰、運營能力較強的理化測試中心、省輕工院等企業,通過股權改造、引進戰略投資者、管理層持股等方式進行兼併重組。

多地處置界定標準不一

在處置過程中,如何確定“僵屍企業”,各地參考標準不一。如何進一步進行更科學的分類,是“僵屍企業”處置工作中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所謂“僵屍企業”,是指已停産、半停産、連年虧損、資不抵債,主要靠中央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維持經營的企業。

“僵屍企業”的一大危害在於不斷消耗財政、金融資源。銀監會主席郭樹清日前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的“僵屍企業”禁止作為市場化債轉股的對象。

各地在處置過程中,紛紛強調“止血”。河北明確規定,停止對“僵屍企業”的各種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浙江要求,對“破産清算類”企業各級政府要停止各種財政補貼和不同形式的保護;湖北規定,停止對“僵屍企業”的財政補貼,停止對“僵屍企業”續貸。

記者調查發現,現實中,各地界定、排查“僵屍企業”過程中,普遍強調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具體標準。有的地方相對簡明,比如山東按照連續三年虧損且扭虧無望、已經停産停業或半停産、資不抵債喪失造血功能的標準界定“僵屍企業”。

有的參考標準相對較多,比如湖北規定符合以下兩條以上的即是“僵屍企業”:生産經營困難造成停産半年以上或半停産1年以上;資産負債率高且連續虧損3年及以上;主要靠政府補貼或銀行續貸等方式維持生産經營;長期欠薪、欠稅、欠息、欠費。

還有的地方對“僵屍企業”進一步分類,比如廣東、河北等地把國有“僵屍企業”分為關停企業和特困企業兩種類型,並分別列出具體參考標準。

多位專家認為,在經濟運作複雜多變情況下,每家企業特點情況都不一樣,在具體實踐中要做大量綜合研判,動態地科學把握。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清理“僵屍企業”是一個複雜的問題,在堅定不移地推進過程中,需要注意新舊動能相結合,不能刮“清退風”,要積極穩妥地重組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在這個過程中,合理甄別、科學準確分類非常關鍵。

記者採訪發現,為更準確掌握“僵屍企業”情況,目前,一些地方已在探索建立動態監測新機制。廣西提出建立“僵屍企業”數據庫,廣東將對“僵屍企業”進行逐年滾動排查,實施動態管理。

李錦説,當前亟待關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作為去産能的重點領域,去年以來鋼鐵、煤炭價格回升,在鋼鐵行業扭虧、煤炭行業盈利的情況下,如果按照企業是否虧損的標準來衡量,可能讓一些原本列入“僵屍”範疇的企業又“活過來”。

一些業內人士指出,處置難度較大的“僵屍企業”,主要集中在國企。現在“僵屍企業”處理的大體思路是分類處置、因企施策,但國企改革分類還比較粗糙,總體上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地方上有的分為公益類、特殊功能類和競爭類。國企分類還有調整完善的空間,如何進一步進行更科學的分類,是“僵屍企業”處置工作中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

清理退出過程困難重重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一些地方在處置“僵屍企業”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今年的去産能任務中,各地處置“僵屍企業”的壓力依然很大,主要集中在:

——職工安置壓力大。目前,各地採取內部安置、外部轉崗、解除勞動合同、扶持創業等多種方式分流職工。但值得注意的是,依然有很多“僵屍企業”在安置職工過程中存在困難,一些勞動技能弱、年齡偏大的職工二次就業安置很困難。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經濟學院教授聶輝華表示,目前經濟形勢導致很多行業不景氣,分流員工不容易找到新的工作,這給處置“僵屍企業”增添了新的困難。

一些地方在處置“僵屍企業”過程中還遇到了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山東省高院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多數企業在申請破産之前就長期拖欠職工工資和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金,破産財産不能全額兌現職工的欠發工資、養老保險等勞動債權。記者了解到,根據《社會保險法》,退休人員應該交由社會管理,但因種種原因,一些“僵屍企業”一直承擔著這一沉重的社會管理職責,拖累企業退出步伐。

——資金籌措渠道窄。一些地方負責人表示,在處置“僵屍企業”過程中,資金缺口成為最主要的制約因素。武漢市工業控股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去年以來該集團共處置3家“僵屍企業”,涉及職工安置1900余人。處置過程中最大的難題是錢從哪兒來的問題。他介紹,這三家“僵屍企業”安置職工資金支出為1.3億元,此前5年集團為這三家企業輸血支借了6億多元,這些資金目前都是集團承擔。

“去年去産能中,鋼鐵和煤炭國家都安排資金用於職工安置,但非煤炭和鋼鐵産業的‘僵屍企業’,職工安置、債務化解等方面,無論財政還是國資都沒有解決渠道。”這位負責人表示,這些資金支出若全靠集團開支很難持續。

——部分地方不放手。聶輝華等專家分析認為,這幾年全國法院受理的企業破産案件數量很少,一個重要原因是地方政府不願放手。有地方幹部坦言,之所以地方寧願讓地方國企變成“僵屍”也不願讓其退市,是因為少了一個國企,就少了不少的局級、處級職數。地方也擔心一旦沒了國企,搞宏觀調控就少了很多抓手,很難完成經濟發展和調控的任務。

“地方也有難言之隱,如果處置‘僵屍企業’過程中,出現大量工人下崗情況怎麼辦?地方很難經受太大壓力。”一位地方負責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