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商務部、公安部、環境保護部三部委就二手車限制遷入問題首次聯合發函,再一次要求落實取消二手車限制遷入政策。
商務部網站上登出的《商務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請提供取消二手車限制遷入政策落實情況的函》顯示,三部委聯合要求各地加快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抓緊報送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情況。該函中明確表示,各地區(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除外)應在2017年4月14日前將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落實情況分別報商務部、公安部、環境保護部。對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進展緩慢的地區,三部委將提請國務院適時開展實地督查,並向社會公開各地工作進展。
所謂二手車限遷政策,通俗來説就是指外地的一些不滿足本地新車銷售所需達到的排放標準的二手車輛,不允許遷入本地。二手車限遷政策始於北京,2008年時,北京以治理環境為由,對外地遷入二手車輛設置了嚴格的環保門檻。此後,全國各省市紛紛效倣,使得這一政策幾乎在全國普遍推行。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初,中國約95%的地級市實施了二手車限遷政策,其中執行國Ⅴ排放標準的城市達18個,執行國Ⅳ排放標準的城市多達230個,在有限遷政策的全國地級市中,執行國Ⅳ以上排放標準的城市數量已經超過80%。
然而,大範圍的限遷卻引來了不小的爭議。一方面,限遷限制了二手車在全國範圍內的自由流通,成為二手車市場通向繁榮的絆腳石。另一方面,二手車限遷也抬高了流通成本,實際上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實際上,政府相關部門已經多次就取消二手車限制遷入問題公開表態。2016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要求各地于當年5月底前取消限制二手車遷入政策,並明確地方政府是這項工作的責任主體。2016年12月,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加強二手車環保達標監管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統一了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的標準。《2016年政府督查工作要點》則明確將“活躍二手車市場”列為督查重點工作。
根據《意見》和《通知》,對於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和安全檢驗有效期內,並經轉入地環保檢驗,符合轉入地在用車排放標準要求的車輛,各地不得設定其他限制措施(國家明確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國家要求淘汰的車輛除外)。這裡提到的在用車排放標準不是指轉入地要求新車銷售所需達到的排放標準,而是指本地區允許行駛車輛的排放標準。通俗地講,就是當地允許跑的車,就必須允許遷入。
雖然國家從2016年開始明確要求各地取消限遷政策,但一系列政策的落實情況卻打了折扣。據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去年6月,在《意見》要求的5月底的“大限”到來後,僅有貴州、四川等省,蘭州、大連、撫順、葫蘆島等城市取消限遷。大部分限遷城市仍按兵不動,實際解禁的城市寥寥無幾。
如今,雖然加入落實取消二手車限制遷入政策的地區有所增加,但仍有部分地區沒有按照要求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在執行了取消限制遷入政策的城市中,部分地區在執行過程中仍存在理解不一致、標準不統一的問題。政策的一再要求與各地的拖延應付形成了鮮明對比,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的落地也成了行業內公認的老大難問題。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沈榮在接受採訪時分析,地方政府執行政策沒有積極性可能是受到稅收政策的影響。他表示,根據現行稅收政策,二手車的交易對於各地政府來説,基本上沒有稅收收入。與此同時,二手車交易量的擴大,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當地新車的銷售,進一步影響當地的稅收。“所以,各個地方政府會缺少執行的積極性。”沈榮説。
其次,二手車排放標準較低,遷入會給當地造成環境壓力也是部分地區表示不願意放開二手車限遷的原因之一。
有業內人士認為,地方對二手車搞“環保限遷”的本質是地方保護主義。這種打著環保幌子干涉二手車市場自由流通的行為,不但有違《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的規定》,也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等法律。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孫繼文表示:“活躍二手車市場的根本前提是二手車能夠自由流通。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能夠把二手車市場蓄積的強大勢能轉化為二手車流通的巨大動能,充分釋放二手車市場的潛力,進而拉動新車銷售,並帶動維修、保險等相關服務業發展。”
沈榮預計,到2020年,我國二手車交易量將趕上新車交易量,並達到1:1的狀態,屆時每年將有至少3000萬輛二手車完成流通,按照每輛車5萬元計算,交易金額將達1.5萬億元。
值得肯定的是,此次國家三部委聯合發函,表態未來將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地區開展實地督查,無疑將推動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的落地,從而進一步盤活我國的二手車交易市場。(記者 程鴻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