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20日電(記者 闞楓)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20日在北京發佈的一份報告稱,2016年,中國職務犯罪的增量明顯下降,職務犯罪多集中在工程建設領域、涉農惠民領域、國企管理領域等。
這份報告名為《法治藍皮書——中國法治發展報告(2017)》,由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編撰,社科文獻出版社出版。作為以中國法治發展為主題的年度報告,這份報告專章研究了2016年中國犯罪態勢的總體情況。
報告稱,2016年,中國的犯罪態勢總體情況較2015年有所緩解,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成效明顯,非法集資類犯罪、電信網路犯罪受到嚴厲打擊和有效控制,傳統暴力犯罪繼續呈下降態勢,但是危害生産安全、環境安全和食品藥品安全的犯罪仍然十分突出,毒品犯罪繼續處於高位。
中新網記者 闞楓 攝
此外,報告指出,2016年,中國職務犯罪的增量在明顯下降。報告分析,2015年11月1日生效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對貪污賄賂犯罪的定罪及量刑作了重大調整,兩高於2016年4月18日聯合發佈了《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貪污罪、受賄罪起點數額提高到三萬元,明確貪污罪、受賄罪死刑、死緩及終身監禁的適用原則等。
報告稱,由於該司法解釋大幅度提高了貪污賄賂犯罪的定罪數額,全國新增的職務犯罪數量同比普遍下降,但由於職務犯罪的存量較大,一些地區的職務犯罪仍然很嚴重。
根據最高檢網站的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王松苗介紹,2016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35397件47650人,立案人數同比下降12.2%。但是立案人數的下降並不代表檢察機關辦案力度的減弱。數據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立案標準發生了變化。
他介紹,根據兩高司法解釋將貪污罪、受賄罪數額較大的起刑點由5000元上調至3萬元。而過去3萬元以下的案件佔到反貪辦案總量的20%左右。因此,可以説去年職務犯罪立案數的波動是在正常範圍之內。
就職務犯罪的審判來説,上述法治藍皮書顯示,2016年,新增立案偵查的省部級以上官員20余人,與2015年的40人相比下降了50%。但是,2016年是大案要案審判最密集的一年,全國共有35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接受審判獲刑,且無一例外全部被指受賄。
對於職務犯罪涉及的領域,這份報告分析,2016年中國職務犯罪的重點領域集中在工程建設領域、涉農惠民領域、國企管理領域、行政審批和執法監管領域等。
報告舉例,在工程建設領域方面,除物資採購、資金撥付、招投標等關鍵環節外,項目的立項審批、土地出讓、徵地補償、移民拆遷等也都是滋生貪污賄賂犯罪的高風險點。
除了在國內的反腐情況,報告還特別提到了2016年中國在境外追逃追贓方面的成績。報告同時建議,繼續加大力度打擊腐敗犯罪,需要進一步嚴密刑事法網,完善刑事立法,加強國際合作,對腐敗犯罪形成國際國內、全面立體的包圍態勢,建立有效的防範、監督和懲罰機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