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關於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放開放寬重點群體落戶限制,“十三五”期間,城鄉間戶籍遷移壁壘加速破除,配套政策體系進一步健全,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年均提高1.8個百分點左右,努力實現100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到2020年,全省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到45%左右,達到全國平均水準。
實施意見提出,城中村居民將全部納入城鎮戶籍,實現戶口登記上的身份轉化,將原村民委員會依法改建為社區居民委員會。
另外,放開放寬重點群體落戶限制。大中城市均不得採取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方式設置落戶限制,在城市落戶條件中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求,不得超過3年。
實施意見明確,進城落戶農民將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確保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權利。全面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積極落實其參加城鎮養老保險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和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將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子女受教育權利,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確保進城落戶農民子女受教育與城鎮居民同城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