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人社部日前聯合衛計委就《關於基本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制定規則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再次向各省廳徵求意見,預計醫保支付標準正式稿最遲于3月出臺,新版醫保藥品目錄有望同時發佈。與此前按比例報銷方式不同,其最大亮點在於醫保支付標準與醫院的藥品銷售價之間存在的價差允許醫院留存。因此,醫院有動力壓制藥品價格。
如此一來,仿製藥市場競爭格局將發生劇變,臨床必需藥品、通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工業企業價格壓力或有所減輕。對於性價比差的藥品,通過醫保支付標準、醫保控費、醫院藥佔比考核等措施,引導醫療機構結構性減少此類藥品用量,其減少的份額將轉化為優質仿製藥和創新藥的市場。(本報記者 戴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