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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切實解決執行難 擠壓“老賴”活動空間

發佈時間: 2017-02-16 |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 楊維漢 | 責任編輯: 孟超

新華社北京2月15日電 題:一人藏匿,百人難尋?看法院破解執行難擠壓“老賴”空間

新華社記者 楊維漢

失信被執行人千方百計隱匿財産,人民法院步步緊逼,壓縮“老賴”活動空間。記者從15日召開的全國法院執行工作視頻會議上了解到,全國法院針對“查人找物”難題,著手建立覆蓋全國的網路化查控體系,實現多種財産“一網打盡”。

切實解決執行難,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重要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2017年,全國法院將再接再厲,堅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

去年實際執行到位金額超過1萬億

去年,各級法院較好完成執行辦案任務,基本解決執行難取得重要進展,人民群眾獲得感有較大提升。2016年全國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529.2萬件,執結507.9萬件,同比分別上升24.2%和33.7%。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表示,這兩個數據説明,法院執行幹警佔全國法院幹警總數的八分之一,辦結了全部案件的四分之一,實際執行到位金額超過1萬億元。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出臺網路司法拍賣、財産保全等10多個涉執行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有效填補規則空白,使執行權運作的每一個環節都有法可依、有規可循。

同時,全國法院開展執行案款清理工作,共清理案件48萬件,基本甩掉了案款長期積壓的歷史包袱。

讓“執行不難”成為常態

基本解決執行難不是專項行動,而是一項長期工作任務,目標是讓“執行不難”成為常態。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提出,各級法院“一把手”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執行工作的院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做到親自部署、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察,撲下身子,狠抓落實。

2017年,各級法院將健全四級法院上下一體、內外聯動、規範高效、反應快捷的執行指揮體系,確保執行案件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

執行指揮中心的“中樞”地位將更加凸顯,它是執行辦案、執行指揮、執行管理、執行考核、決策分析的一體化、數據化、資訊化基礎性平臺,是執行工作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實實在在的平臺和抓手,是執行工作的資訊交換中心、指揮調度中心和決策分析中心,而不僅僅是完成遠端指揮、視頻會商等幾項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今後凡是能通過資訊化手段開展的工作,要儘量通過執行指揮中心進行部署。特別是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消極執行、不規範執行等問題,各級法院執行指揮中心要指派專人每天檢視,做到及時發現、隨時督促,以資訊化手段促進解決消極執行、不規範執行等問題。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最高人民法院負責人説:“執行工作執法記錄儀必須配備到位、應用到位,與指揮中心聯通,做到全程留痕,切實規範執行行為,同時為執行人員的正當執行行為提供有力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即將下發各級法院執行裝備配備標準,實現執行裝備標準化、規範化。

當前,全國法院已建成四級法院統一的執行辦案平臺,目的是要讓全國法院所有執行案件都在“一張網”上運作。

專項行動整治消極執行、濫執行、亂執行

解決執行難,需要全社會形成共識。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將開展“明鏡”行動,重點對“終結本次執行”案件“開刀”,對片面追求結案率、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的情況絕不姑息。對窮盡手段仍不能執結的案件,將建立專門模組進行管理。

終結本次執行程式是指在執行程式開始後,法院按照執行程式要求,履行了法定執行手續,採取了相應強制措施,窮盡了執行手段和方法,仍然無法使案件得以執結,在查明被執行人確無可供執行的財産、暫時無履行能力的情況下,執行工作暫時沒有必要繼續進行,由法院裁定本案執行程式階段性終結。

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在今年的規範執行行為專項整治行動中,將重點整治消極執行、濫執行、亂執行等不規範執行行為以及執行中吃拿卡要、冷橫硬推等現象,促進執行工作作風根本轉變,真正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執行工作的新變化、新氣象。最高人民法院監察部門將加大查辦力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巡查、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