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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零查處”零容忍,紀委壓力傳導剎“四風”

發佈時間: 2017-02-14 |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 崔佳明 | 責任編輯: 孟超

新華社北京2月13日新媒體專電 題:對“零查處”零容忍,紀委壓力傳導剎“四風”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

近來,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連續發佈一批對重慶、青海、廈門、湖南等地紀委對區縣紀委、紀委派駐(出)機構“零查處”“零通報”進行約談的情況。專家指出,對紀委“零查處”“零通報”的零容忍,持續傳導壓力,釋放違紀必究、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

傳導壓力,紀委書記被約談

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近日,重慶市紀委對2016年第三、第四季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零查處”“零通報”的部分區縣紀委書記集中約談。重慶市紀委書記陳雍指出,紀檢機關和紀檢幹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中央抓作風建設的決心,找準職責定位,強化責任擔當,真正做到從嚴執紀。對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並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而在江西省九江市,因為多年沒有處置過黨員幹部違紀問題,監督執紀不力,去年11月,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濱興街道黨工委書記歐陽禮軍和紀委書記張冬梅因“零查處”“零通報”被九江市紀委約談。在約談後,街道紀委很快查辦了一起下屬事業單位的黨員職工工作日中午飲酒的案件。“不是沒有腐敗問題,很多時候是因為人情因素,沒有真正進去查。”歐陽禮軍説。

同樣,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通報,廈門市紀委在2016年上半年對5家派駐機構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要求11家零辦案、零查處、零問責派駐機構進行書面説明。

對問題“零查處”,紀委也會得“病”

對“四風”問題“零查處”“零通報”的地方紀委負責同志進行約談,正是因為一些地方紀委在監察工作中出現了不履職、不問責的現象。中國延安幹部學院教學科研部黨性教育研究室教授王濤認為,如何深刻認識和妥善解決“零查處”“零通報”現象,不僅事關紀檢監督責任落實,更在實質上考驗著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智慧與擔當。

“零查處”“零通報”現象更多發生在區縣一級紀委和紀委派駐(出)機構,首先與基層紀檢幹部的工作生活環境密不可分。王濤認為,基層紀檢幹部生活在人情社會中,他們面臨的“為權所惑、為利所誘、為名所累”的挑戰和壓力更加直接。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認為,約談“零查處”“零通報”的紀委負責同志,就是要通過責任倒逼的形式,傳導壓力,讓基層紀檢幹部在思想上有所觸動,落實紀委專職專責的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紀檢幹部需補“三氣”

“四風”問題披上了“隱身衣”,轉入了“青紗帳”,“零查處”“零通報”現象的出現,暴露了各別地方紀委不敢監督、不願監督、不善監督的問題。王濤認為,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紀檢幹部在工作中要向黨“真看齊”,補足履行監督職責的“硬氣”,補足為黨、為國、為民、為紀的“正氣”,更要補足講求善於監督和執紀問責的“才氣”。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濱興街道紀委書記張冬梅告訴記者,當了2年紀委書記,沒辦過一起案子,一方面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存在“老好人”思想,另一方面也暴露出自身能力的不足——“不會辦案、不敢辦案、辦案不規範”。“雖然被上級領導約談了,但從能力提升角度來看,也不失為一件好事。”張冬梅説,如今對整個辦案流程都已經全面掌握了。

相關專家認為,監督權力本身就是一件難事,越是基層幹部,越是要錘鍊在千頭萬緒中抓住矛盾實質的本領,將監督工作融入部門中心工作和行政管理之中,切實、有效、全面地掌控權力運作的具體情況。只有解決資訊失實、失真,才能解決“形至而神不至”的監督職能缺位問題。

莊德水錶示,在紀委工作,並不意味著進了“保險箱”。針對隱形“四風”問題,根據本地實際和需要創新工作思路,設專人研究新形勢、新情況,才能不斷提升監督執紀能力。(采寫記者:李力可 陸華東 張駿賀 胡錦武 參與采寫: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