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目前國家不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擴大保障範圍;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低收入人群“等、靠、要”現象。近日廣東省廣州市出臺《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參加社會公益服務管理辦法》,從今年起,廣州市達到法定就業年齡且具有勞動能力但未就業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應當參加與其身體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社會公益服務,每人每月累計不少於60小時。此舉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不養懶人,讓社會救助權利與社會服務義務結合
“廣州市出臺並執行新的管理辦法,要求有勞動能力的人參加低保需參加社會公益服務,出發點就是‘不養懶人’。”廣州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處長李志雄介紹,該辦法是《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的配套政策之一,主要是進一步規範低保對象參加公益服務的管理,體現社會救助權利與社會服務義務相結合。
李志雄介紹,近年來廣州市低保對象保障全覆蓋,對低保對象的認定是依據家庭財産和家庭收入,至於個人是否有勞動能力,或者是否存在道德等方面的“瑕疵”,都沒有作為認定條件。
統計顯示,目前廣州市低保人群約5萬人,其中約25%是在16歲—60歲之間的法定就業年齡人群。在這部分人當中,約1/3具有勞動能力,這其中半數以上是“4050”人員,就業比較困難。廣州市目前執行的是每人每月840元的低保標準,加上各種分類保障、保障房貨幣補助、物價補差、節日慰問和各種社保、醫保補貼等,一個三口之家的低保家庭一個月拿到5000元至6000元社會救助並不稀奇,儘管這樣的家庭多數是因殘、因病致貧,但也不排除少數具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甘願領低保,“懶得出去找工作”,容易滋生“等、靠、要”思想,社會影響不好。
新辦法規定,每人每月服務時間累計不得少於60小時。對此,廣州市民政局表示,在每月20個左右的工作日中每天參加3小時左右的公益服務,是相關低保對象能夠承受的。這是依據《廣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制定的,該條款也是在徵求多方意見後確定的。
有網友提出這一辦法會不會影響部分低保對象打零工、做小買賣等。李志雄表示,這肯定不會,從事小買賣、打零工等都屬於“靈活就業”,廣州市對於低保對象就業,會讓他們繼續享受低保待遇基礎上對超出保障線的收入部分給予一定程度豁免,且只要他們“靈活就業”並提供相關的合同或證明等,就不屬於未就業人員,也就不需要參加社會公益服務。
不一刀切,兼顧能力和意願,五類情形可免公益服務
這一辦法具體如何實施呢?“低保對象符合法定就業年齡且具有勞動能力的,經過廣州市民政局批准後,系統將會有明確提示,低保對象所在的街道或相關行政部門將會主動約低保對象家庭,制定詳細計劃。”李志雄介紹説,對參加社區公益服務一般採取就近原則,同時兼顧低保對象的能力和意願。公益服務期間,相關管理部門將確保低保對象的勞動權益和勞動保障,部分公益活動中列入計劃提供的工作餐、誤餐補貼、高溫津貼等,低保對象將與其他社會公益服務人員平等享有。
低保對象適合參加的社區公益服務,廣州市明確,包括對困難群體、殘疾人提供社會福利和社會救助幫扶服務,社區基本環境衛生保潔服務,社區治安值勤巡邏,社區交通秩序維護,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舉辦的社會公益服務,以及其他由鎮、街、村、居委會安排或認可的內容。李志雄表示,鎮、街不能請保障對象從事政務、公共事務等工作,更不能安排其從事營利性的工作。社會公益服務項目的具體崗位由鎮、街提出,經區民政部門審核後確定。
考慮到現實情況,廣州還明確了5類情形的低保對象可以免除社會公益服務:全日制在校學生,患有不適宜參加勞動疾病的人員,重度(一、二級)殘疾人,精神、智力殘疾人,子女未滿6周歲且未入幼兒園的父親或者母親的一方,以及需要照顧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成員的人員。對需要照顧生活不能自理家庭成員的低保人員,同一家庭中只能免除一名照顧者參加社會公益服務。
另外,保障對象因病或因事臨時不能參加服務的,有請假制度;因家庭、就業、健康等狀況發生變化、被認定可以免除社會公益服務的,可適時調整。
廣州市民政局表示,低保對象參加社區公益活動,持有《社會公益服務手冊》,手冊內設有考勤表。每次服務結束後,社會公益服務單位的有關工作人員將做好考勤記錄,如實填寫服務時間、服務表現等情況,並由保障對象當面簽名確認。保障對象在完成全部累計服務時間時,社會公益服務單位主動向鎮、街報告保障對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表現。鎮、街以此對保障對象進行服務評估並記入《社會公益服務手冊》,在保障對象低保待遇有效期滿的前一個月內報送區民政部門,作為保障對象及其家庭重新申請或者復核低保資格的參考依據之一。
“這是一個良好的制度設計”
記者在廣州市越秀區北京街一幢老房子裏見到了59歲的低保對象李彥彬,他左腿三級殘疾,有高血壓糖尿病,妻子因為腰部傷病失去勞動能力。但從2013年開始,李彥彬就承擔起社區公益服務工作,去老人院做義工,或者去志願服務驛站做些力所能及的服務,最多的是幫助社區其他低保戶去區政務中心辦理各種文件、手續。平時他隨叫隨到,最多的時候一天要跑四五次。這些都是在街道和區裏的倡議下,他主動去做的。對於新的管理辦法,李彥彬表示,為社會服務很好,也很有必要。
其實在這項新的管理辦法出臺之前,廣州市也一直在組織、引導低保對象參加社區公益服務,多數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都能積極參加。不少人覺得,這樣做能體現自己的價值與能力。
“低保對象需參加公益服務,這改變了政府部門簡單給予、低保對象簡單接受的保障模式,讓低保對象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有所付出、回報社會,這是一個良好的制度設計。”長期關注弱勢群體權益問題的廣東法聖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王旭陽認為,相關部門其實還可以逐漸創造更多的社工崗位,符合條件的部分低保對象可直接從事社工工作。(本報記者 李 剛)
促托底保障 倡各盡所能(夜語)
我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十條規定,在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城市居民,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應當參加其所在的居民委員會組織的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對此,不少地方都結合地區情況出臺了相關細化舉措。
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激勵引導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對象進行力所能及的社會服務,可以破除個別吃低保者的“等靠要”思想,弘揚各盡所能的價值取向,也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有助於低保制度的公平、可持續。
廣州的辦法規定了免除情形,以及社會服務要與保障對象身體健康狀況相適應等原則。這些政策的善意,需要有溫度地落實。一方面,要結合地區低保對象的現實情況,用人性化的方式來細化、推進,合法權益保障到位,並如實記錄評估。另一方面,也要做好宣傳引導、及時解疑釋惑,充分調動所涉對象的積極性。
我們也期待,有更多的困難群眾在不斷參與社會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在政府和社會的幫助下,找到就業機會、發展謀生手段,體驗到更多價值感,鼓足幹勁,走出困境。(獵 獵)
本期統籌:胡安琪
《 人民日報 》( 2017年02月13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