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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黑手伸向扶貧"救命錢" 基層幹部成"重災區"

發佈時間: 2017-02-06 | 來源: 經濟參考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孟超

截留侵吞住房困難戶危房改造扶持資金、冒用貧困戶簽名套取扶貧專項資金、挪用扶貧資金還個人房貸……隨著我國扶貧開發進入攻堅階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貧資金投入不斷增加,一些貪腐“黑手”伸向了貧困戶的“救命錢”“活命錢”。

2016年2月,最高檢和國務院扶貧辦召開會議,在全國部署開展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貧困人口超過170萬人的廣東,近一年來查辦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90人。《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期獨家採訪廣東檢察機關和扶貧部門發現,這些案件折射出當前扶貧領域“最後一公里”發案突出、案值雖小影響惡劣、基層幹部成“重災區”等特點,凸顯部分地區扶貧政策落實過程中對基層監管失之於軟的短板,敲響了嚴懲嚴防“扶貧碩鼠”的反腐警鐘。

“蠅貪”頻現

“歪嘴和尚”念壞扶貧好經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到2020年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2016年是廣東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的開局之年,當年僅省級財政就投入脫貧攻堅資金81.3億元,啟動超過1.3萬個項目,完成了50萬貧困人口脫貧任務。

2016年,廣東檢察機關共查辦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90人。《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廣州、清遠等地調研發現,這些案件主要集中在粵東西北欠發達地區,並呈現以下三宗“最”:

一是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涉案金額雖然不大,但已成為社會影響最惡劣的貪腐行為之一。

據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粵貴介紹,廣東去年查辦的扶貧職務犯罪案件平均每宗涉案金額12.5萬元,最高涉案54萬元。雖然涉案金額不大,但扶貧資金都是貧困戶的“救命錢”,貪腐行為直接影響脫貧進程、損害扶貧政策信譽、玷污黨委政府形象。

李粵貴舉例説,陳正傑、陳明受、陳善廣、楊茂芬等四人在化州市寶圩鎮大塘村委會任職時,貪污私分廣州海珠區華洲街道辦給予的扶貧專項資金2.8萬元,向危房改造戶索取錢財4000元,陳明受還向全崩戶、孤兒索取錢財8000元,陳善廣貪污危房改造補貼5000元。陳明受因貪污受賄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20萬元,其他三人案件已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二是村“兩委”幹部和工作人員成為扶貧職務犯罪最主要群體。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去年立案查處的90名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嫌疑人中,村“兩委”幹部和工作人員超過70人,其中不少人是村支書或村委會主任。扭曲惠民政策、侵佔扶貧資金、借機損公肥私、損害百姓利益的村幹部被群眾諷刺為念歪扶貧“好經”的“歪嘴和尚”。

在村“兩委”幹部這一貪腐“重災區”中,窩案串案、群貪群腐現象十分突出。如清遠市連南瑤族自治縣香坪鎮香坪村村幹部鄧一貴、房智偉、唐志榮、鄧妹九、沈新換等人,不僅騙取瓜分“兩不具備”(不具備生産、生活條件村莊)安置移民資金補助款15萬元,還將幫扶單位撥付給香坪村、擬用於幫助群眾購買魚苗的扶貧資金3.9萬元收入自家“荷包”。這一案件已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三是扶貧貪腐涉及多個補貼項目,最常使用的手段是虛報冒領和剋扣侵佔。

廣東檢察機關去年查處的扶貧職務犯罪案件涉及農村危房改造款、低保金、安置移民資金補助款、村改廁補助款、對口援助單位下撥扶貧款、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金、村道硬底化工程等工程款、水災救濟款、價格調節基金、農民培訓補助款等大大小小十多個項目。《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這些案件多發生在扶貧資金的最後分配發放環節,涉案人員多采取弄虛作假或隱瞞政策的方式,冒領侵吞扶貧資金。

廣東一些鎮村幹部利用協助政府管理髮放專項資金、農村五保扶貧救濟款的職務便利,或冒充貧困戶直接騙取冒領,或以“吃拿卡要”進行索賄,或以虛構工程項目方式貪污挪用。如雲浮市雲安區扶貧辦主任葉偉文,就利用其掌控調配劃撥全區扶貧開發項目資金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款項超過50萬元,這一案件已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李粵貴説,這些案件暴露出當前部分地區扶貧領域存在多個貪腐隱患,特別是管理體系不統一、戰線長、環節多,政策宣傳不到位,許多群眾對相關政策缺乏了解和監督,因擔心打擊報復不願、不敢捍衛合法權益,懲處監管力度仍有不足。

“打蛇打七寸”

懲防並舉強化基層反腐

面對扶貧領域貪腐問題,廣東扶貧部門加強與紀檢、檢察機關的協調配合,強化對扶貧資金的監督管理,通過精準定位、精準打擊和精準監督強化基層反腐力度。

“打蛇打七寸”。找準反腐工作切入點和著力點是準確打擊扶貧職務犯罪的前提。2016年,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和廣東省扶貧辦聯合製定了《廣東省檢察機關、扶貧部門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這一工作的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案件和重點地區。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這一方案上看到,懲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的重點領域是“發展生産脫貧、易地搬遷脫貧、生態補償脫貧、發展教育脫貧、社會保障兜底工作”等,而重點環節是“扶貧資金分配、項目申報、審核審批、發放管理、項目實施、檢查驗收”等,粵東西北貧困地區被確定為重點地區。

確定工作重點之後,檢察機關多途徑廣泛蒐集涉專項案件線索,集中查辦一批影響扶貧政策落實、損害貧困群眾利益的貪污賄賂、失職瀆職案件。廣東多地檢察機關不僅通過基層檢察室走訪、發動群眾舉報、引導辦理同類典型案件等方式廣泛蒐集案件線索,而且加強與扶貧部門、行政執法機關合作,強化資訊通報、線索移送、“兩法”銜接資訊平臺的管理運用、聯合查辦、重大項目聯合預防等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形成扶貧反腐合力。

今年1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外發佈8件扶貧開發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件,廣東檢察機關查辦的河源市和平縣彭寨鎮土厘村委會主任劉作曬貪污案名列其中。劉作曬以村委員會名義向上級申請撥付扶貧資金,隨後分多次將扶貧資金49萬元取出,除墊付了村務開支10.5039萬元外,餘下38.5萬元被其用於歸還個人購房貸款、生活等開支。2016年7月,劉作曬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罰金21萬元。

“光打不防,越打越忙”。為增強基層扶貧實時監督力度,2016年8月,廣東省扶貧辦和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在清遠市聘任261名駐村第一書記和6名基層檢察室負責人為扶貧開發廉政監督員,意在發揮他們法律意識高、直接面向群眾的優勢,讓他們參與對扶貧開發領域廉政、反腐倡廉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的監督,盯住扶貧專項“最後一公里”。

廣東省扶貧辦主任梁健認為,開展“扶貧開發廉政監督員”試點工作是廣東扶貧開發領域廉政建設的創舉,這一探索在制度上賦予駐村幹部廉政建設推動者和監督者的雙重責任,有利於建立聯動式監督聯繫機制,從源頭上堵塞農村扶貧監督體制上的漏洞。

“我們既是扶貧輔導員,更要以身作則,管好用活扶貧專項資金,當好廉潔扶貧監督員、宣傳員和預防員。”清遠市陽山縣七拱鎮西路村駐村第一書記陳文強舉例説,去年10月村裏自籌50萬元資金安裝137盞太陽能路燈,如走三方比價估計元旦前就能裝完,但村裏還是決定委託鎮政府採購,在省政府採購網挂標進行招投標,“這多花了幾個月時間,但嚴格按照資金使用管理規定程式,更好地減少扶貧資金被截流、挪用和揮霍的可能性。”

大數據建設

資訊精準“想要作弊不容易”

扶貧反腐的關鍵之一,是從源頭上確保脫貧攻堅資訊動態精準到村、到戶、到人。《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廣東省扶貧辦了解到,2016年,廣東32.67萬人次幫扶幹部進村入戶摸查,目前已基本完成相對貧困村、相對貧困人口的精準識別工作,並將在此基礎上運用大數據技術全面、準確、動態管理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

廣東省扶貧辦扶貧開發處處長馮思華告訴記者,為解決資訊不對稱問題,廣東正在建設覆蓋全省農村低收入群體的社會保障大數據平臺,建立完善貧困人口動態管理機制。目前,這一平臺已在四縣六鎮試點,實現試點地區“每個農戶一個二維碼”、個人所有扶貧資訊動態更新。

“試點結果非常出乎意料,扶貧資訊詳細得把我們都嚇了一跳,而且很方便,掃一下某個貧困戶二維碼,他是什麼類型、可以享受什麼政策、已經領取了什麼補貼都很清楚,想要作弊就不容易了。”馮思華説,該平臺預計在今年3月實現全省上線推廣,並在實踐中建立完善動態管理機制,實現有進有出、動態管理,不斷提高扶貧數據的精準度。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廣東省扶貧辦已同意向檢察機關開放平臺,待“扶貧雲”資訊管理系統全面建成推廣並向檢察機關開放端口後,就可實現貧困人口數量、區域分佈、扶貧項目清單和扶貧資金安排等基礎數據的有效共用,使檢察機關實時掌握扶貧開發基本情況。

李粵貴説,這是檢察機關繼“兩法”銜接平臺後又一個辦案“大數據池”,有此原始、全面的數據資訊,檢察機關針對扶貧職務犯罪的整治預防工作將更加有的放矢,必將進一步提高專項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平臺上線後村民可以通過電腦或手機查詢補貼項目和補貼數額,如發現與實際發放情況不符合就可以進行線上舉報,檢察機關也可以在這裡發現案件線索,要是哪條村該撥的錢沒有到位,或者無端端多了不該有的扶貧款,那就給辦案提供了強有力的資訊。”

精準監督

確保政策不落空不走樣

如何加快扶貧開發領域的反腐倡廉建設和懲防體系建設,確保每一分扶貧資金都用到刀刃上?多位受訪扶貧幹部和檢察官建議,應在“精準打擊”基礎上實現“精準監督”,進一步強化本地監督、社會監督和網路監督力量,提高精準扶貧預防職務犯罪水準,防止基層幹部在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上“踩紅線”,確保扶貧政策不落空不走樣。

首先是加強“精準培訓”力度,即加強對駐村工作隊、貧困村帶頭人、扶貧幹部、廉政監督員等重點對象的反腐倡廉培訓和交流指導,提升其自身廉潔自律程度和發現貪腐線索的能力。

清遠市清新區太平鎮山心村駐村第一書記陳謙、龍灣村駐村第一書記劉超群等幹部説,有些基層幹部、駐村幹部缺乏專業知識,有的扶貧開發廉政監督員對怎麼監督扶貧資金管理使用也缺乏了解,建議上級扶貧部門和反腐機構有針對性地加強培訓工作,制定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例指引,通過法治宣講、以案説法等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宣傳教育,讓基層一線幹部更好履行監督扶貧資金使用的工作職責。

其次要增強“精準預防”力量,發動更多社會力量進入扶貧一線,使之成為廉潔扶貧的“前線守護者”。

2017年,廣東省扶貧辦將開展扶貧成效考核和第三方評估,並設立全省扶貧信訪舉報電話12317及電子郵箱,統一受理貧困群眾信訪舉報線索。《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清遠扶貧開發廉政監督員聘期為三年並實行動態管理,檢察機關將根據試點運作實際效果來調整相關制度規範,並在試點成熟後考慮在全省推廣。

清遠市人民檢察院反瀆局局長于宏斌建議,擴大扶貧開發廉政監督員試點地域和選聘範圍,邀請媒體記者、駐村律師、挂點鎮街幹部等加入這一隊伍,通過群眾監督、暗訪監督、片區監督和專業監督相結合,構建扶貧立體監督機制。

再次是創新“精準宣傳”方式,提高扶貧資金管理使用透明度,確保“陽光扶貧”。

2017年,廣東檢察機關將聯合扶貧部門加強對扶貧政策的宣傳,力求實現“全覆蓋、無遺漏”,確保村民的知情權。廣東省清遠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劉斌認為,扶貧部門和反腐機構應加強對扶貧政策尤其是資金分配和補貼標準等的宣傳,及時公開村重大事項和財務收支情況,“考慮到大部分農村群眾還用不起智慧手機、上網不方便,建議爭取移動運營商支援,每月定期通過手機報將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打擊情況、預防資訊、扶貧政策等發送到扶貧幹部、農村幹部和貧困戶手中,推進精準預防工作。”

“我們還將結合辦理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案件,促進農村法治建設,通過法律監督強化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基層社會治理機制的創新和完善,化解社會矛盾,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李粵貴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