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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産權規劃首次列入國家重點專項規劃

發佈時間: 2017-01-18 | 來源: 經濟參考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孟超

日前,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這是智慧財産權規劃首次列入國家重點專項規劃。規劃指出,到2020年,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將從2015年的6.3件增至12件,國際專利申請量將從2015年的3萬件增至6萬件。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智慧財産權仍存在“大而不強、多而不優”的階段性挑戰,智慧財産權數量與品質不協調,核心專利、精品版權較少。對此,規劃強調要提高智慧財産權品質效益,實施專利品質提升工程,實施商標戰略,打造精品版權。

中國科學院大學智慧財産權系主任李順德指出,核心技術和高新技術關係著國計民生,而這些含金量高的專利領域正是我國發展需要補齊的“短板”。他説,在落實規劃有關提高專利品質工程的同時,還要注重基本性和開拓性的智慧財産權在科技創新發展中的關鍵作用,加大對創新主體的投入力度,讓中國技術不再“受制於人”。

“十二五”時期,我國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體系不斷完善,行政保護不斷加強:全國共查處專利侵權假冒案件8.7萬件,商標權、商業秘密和其他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侵權假冒案件32.2萬件,侵權盜版案件3.5萬件。

針對“維權舉證難、成本高、賠償低”的問題,規劃指出,要提升智慧財産權保護水準,構建公正高效的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體系,加強“雙軌制”保護,發揮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完善行政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有機銜接的保護模式。要充分利用好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優勢互補,推進跨部門、跨領域、跨區域執法協作。

“未來中國要實現經濟轉型,就要更高效地配置創新要素。”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保護協調司副司長張志成説,智慧財産權制度為市場經濟條件下配置創新要素提供了最基本保障。

一頭連著創新,一頭連著市場,智慧財産權這座橋梁從提升全鏈條價值發力,打通的是創造與運用的良性迴圈“動脈”。“通過智慧財産權這一法律框架保護,科技創新成果才能實現資本化,使無形資産變為有形資金。”李順德説。

規劃指出,智慧財産權與經濟發展融合還不夠緊密,轉移轉化效益還不夠高,影響企業智慧財産權競爭能力提升。針對上述挑戰,規劃強調要促進智慧財産權高效運用,突出智慧財産權在科技創新、新興産業培育方面的引領作用,加大高科技含量智慧財産權轉移轉化力度,創新智慧財産權運營模式和服務産品。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局長申長雨表示,加強智慧財産權運用,必須構建有效的智慧財産權運用機制,完善以創新驅動為導向的評價體系,暢通智慧財産權價值實現渠道,以加速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的轉化。記者 王賓 胡喆 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