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0日電 新華社10日受權發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意見》明確提出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全面提升全社會抵禦自然災害的綜合防範能力。
《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積累了應對重特大自然災害的寶貴經驗,國家綜合減災能力明顯提升。但也應看到,我國面臨的自然災害形勢仍然複雜嚴峻,當前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有待完善,災害資訊共用和防災減災救災資源統籌不足,重救災輕減災思想還比較普遍,一些地方城市高風險、農村不設防的狀況尚未根本改變,社會力量和市場機製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防災減災宣傳教育不夠普及。
《意見》明確了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要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強化地方應急救災主體責任。《意見》指出,對達到國家啟動響應等級的自然災害,中央發揮統籌指導和支援作用,地方黨委和政府在災害應對中發揮主體作用,承擔主體責任。省、市、縣級政府要建立健全統一的防災減災救災領導機構,統籌防災減災救災各項工作。
《意見》要求,完善社會力量和市場參與機制。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救災行動評估和監管體系,完善救災捐贈組織協調、資訊公開和需求導向等工作機制。鼓勵支援社會力量全方位參與常態減災、應急救援、過渡安置、恢復重建等工作,構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化防災減災救災格局。
《意見》提出,加快巨災保險制度建設,逐步形成財政支援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統籌考慮現實需要和長遠規劃,建立健全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鼓勵各地結合災害風險特點,探索巨災風險有效保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