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決定從2016年12月26日起,將試點地區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及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這標誌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正式拉開序幕。
黨的十八大特別是2016年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由治標為主邁向標本兼治。中央紀委注重制度建設的頂層設計,提高政治站位,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出發,不斷紮緊織密管黨治黨的制度籠子,制定修訂黨內法規制度,推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進一步完善黨內法規,不斷紮緊管黨治黨的制度籠子
“中央政治局委員應當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自覺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如實向黨中央報告個人重要事項。”2016年10月27日,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對黨內監督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監督主體、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方式等重要問題作出規定,為新形勢下強化黨內監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修訂的黨內監督條例,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圍繞理論、思想、制度構建體系,圍繞權力、責任、擔當制定制度。針對監督重點不聚焦問題,把“重音”放在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突出“關鍵少數”,強化對一把手的監督。針對制度設計重心偏移問題,正確貫徹民主集中制,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針對監督責任不明晰問題,改變原條例把監督主體和監督制度分列兩章的寫法,以落實監督責任為主軸,針對不同主體規定具體制度,把責任、制度、措施有機統一起來,以專章形式規定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職責,強化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規定黨的工作部門的監督任務,明確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發揮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和黨員民主監督作用,建立健全黨內監督體系。
2016年7月《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頒布,中央紀委高舉問責利器,把權力和義務、責任和擔當統一起來,為強化問責提供制度遵循。條例明確問責主體和對象,由黨組織按照職責許可權,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的政治責任;明確問責內容和情形,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維護黨的紀律、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等方面歸納問責事項;明確問責方式方法,將現有14種問責方式規範為對黨組織的3種方式,對黨的領導幹部的4種方式;把問責責任既落實到黨委(黨組),也分解到黨的工作部門,細化責任落實、層層傳導壓力。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使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相互促進
2016年11月7日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推送的一條消息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
此後不久,王岐山同志到北京、山西、浙江就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調研時強調,監察委員會實質上是反腐敗機構,監察體制改革的任務是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整合行政監察、預防腐敗和檢察機關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監察委員會,作為監督執法機關與紀委合署辦公,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中央紀委法規室有關負責人介紹:公務員隊伍中黨員比例超過80%,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黨員比例超過95%,黨內監督已實現全覆蓋,而行政監察對象主要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範圍過窄。原來的行政監察針對的只是狹義政府,而不是廣義政府,沒有做到全覆蓋。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就是要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賦予監察機關相應職責,整合工作力量,成立監察委員會,與紀委合署辦公,加強黨對國家監察工作的統一領導。這是一項重大組織制度創新,對於實現依法治國和依規治黨、黨內監督和國家監督有機統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增強人民群眾對黨的信心和信任,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更好地體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此外,中央紀委正在會同全國人大機關研究將行政監察法修改為國家監察法,將改革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化下來。
深化派駐監督全覆蓋,“探頭”作用顯著加強
2016年12月2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日前,經中央紀委批准,中央紀委駐工信部紀檢組查處了遼寧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原黨組書記、局長、總經理王志富嚴重違紀問題,對其作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決定。這是中央紀委駐工信部紀檢組開展綜合派駐、對國家煙草專賣局等多個中央部門進行派駐監督的結果。
2015年年底,經黨中央同意,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落實中央紀委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方案》的通知。2016年初,中央紀委共設置47家派駐機構,實現了對139家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的全覆蓋。與改革前相比,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從50多家減少到47家,監督單位增加80多家,真正做到精簡高效,內涵發展,統一名稱,統一管理;同時,職責更加聚焦,力量更加集中,不到兩個月,完成幹部劃轉調整配備工作,為派駐紀檢組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真正發揮“探頭”作用提供堅強組織保障。
截至目前,中央紀委47家派駐紀檢組配備幹部近900名,40歲以下幹部近一半,研究生學歷超過60%,工作經歷和專業來源廣泛,在監督執紀工作一線的人數佔紀檢組總人數的83.3%。一年來,中央紀委堅持五湖四海,通過公開遴選、擇優選調等方式,選拔了一批有經濟、法律、審計、黨務等經歷的優秀幹部,充實到紀檢組。2016年全年,中央紀委共組織紀檢組幹部參加機關各類業務培訓600余人次,堅持“一潭水走活”,加大紀檢組與中央紀委機關、駐在部門、地方和企事業單位之間的交流力度,煥發隊伍生機活力;加強實踐鍛鍊,抽調紀檢組幹部200余人次參加中央巡視、省級黨委紀委換屆考察、執紀審查等專項工作。
派駐監督全覆蓋使得紀檢組的“探頭”作用得到顯著增強。2016年前三季度,中央紀委47家派駐紀檢組處置問題線索件數、立案件數、結案件數、處分人數較2015年同期分別增長129%、71%、78%、66%;其中,共處分廳局級幹部364人,佔處分幹部總數的56.3%,較2015年同期增長176%,突出了監督重點。
《 人民日報 》( 2017年01月03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