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1日電(于子茹)新的一年開始了。許多與我們生活密切相關的重大法規,於今天開始施行,影響著你我的生活。
哄騙拐走嬰幼兒視為偷盜嬰幼兒 可判死刑
最高法公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于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該司法解釋明確,對嬰幼兒採取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其脫離監護人或者看護人的,視為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偷盜嬰幼兒”;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單位工作人員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將所診療、護理、撫養的兒童出賣給他人的,以“拐賣兒童罪”論處。
中藥材品質將被全程監管
我國首部《中醫藥法》出臺,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專家認為,堅持扶持與規範並重是中醫藥法的一大亮點。針對中醫藥行業中存在的服務不規範、中藥材品質下滑等問題,中醫藥法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特別是對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違法行為,明確了處罰措施,以加大對危害中藥材品質安全行為的懲處力度,
為確保中藥材品質安全,中醫藥法規定,“國家制定中藥材種植養殖、採集、貯存和初加工的技術規範、標準,加強對中藥材生産流通全過程的品質監督管理,保障中藥材品質安全”;“嚴格管理農藥、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藥”。
對違規在中藥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藥的,中醫藥法規定,“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産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食用野生動物要被追究法律責任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最大的亮點是,禁止生産、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禁止為食用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這意味著,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凡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就要受到法律追究。
此外,新法還增加了保護野生動物棲息地的內容,指出保護棲息地是保護野生動物物種的關鍵,對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要給予處罰。同時更明確了“國家對野生動物實行保護優先、規範利用、嚴格監管的原則”。
網路表演經營要取得許可證 表演者應實名註冊
文化部2016年底印發《網路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並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從事網路表演經營活動的網路表演經營單位,應當根據《網際網路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向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申請取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的經營範圍應當明確包括網路表演。網路表演經營單位應當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編號。
辦法指出,網路表演經營單位應當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註冊,並採取面談、錄製通話視頻等有效方式進行核實。對境內表演者,網路表演經營單位應當於表演者開展表演活動之日起10日內,將表演頻道資訊向文化部備案。同時,未經批准,不得為境外表演者開通表演頻道。
航班延誤新規:三種情況下旅客享受免費食宿服務
交通運輸部公佈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將於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根據規定,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費用由旅客自理。發生以下三種情況旅客可享受免費食宿服務:由於機務維護、航班調配、機組等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國內航班在經停地延誤或者取消;國內航班發生備降。
乘坐飛機5類物品不能托運
從2017年1月起,包括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民航旅客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民航旅客限制隨身攜帶或托運物品目錄》等一系列民航新規將開始實施。
按照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規則》,除了額定能量超過160WH(32000毫安培)的充電寶不能帶上飛機外,槍支等武器、爆炸或者燃燒物質和裝置、管制器具、危險物品以及傳染病病原體、打火機、酒精體積百分含量大於70%的酒精飲料等其他物品也都禁止隨身攜帶和托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