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記者鬱瓊源)記者29日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中央編辦日前出臺《關於做好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的意見》,提出到2020年底,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全面推開。
意見明確,到2020年底,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準明顯提升;現由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擔並且適宜由社會力量提供的服務事項,全部轉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促進建立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財政經費保障與人員編制管理的協調約束機制。
意見指出,推行政府向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購買服務;探索建立與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相適應的財政支援和人員編制管理制度;將現由事業單位承擔並且適宜由社會力量提供的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落實稅收等相關優惠政策;加強合同履約管理;推進績效管理;強化監督管理;做好資訊公開。
根據意見要求,2017年開始,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逐步增加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的項目和金額;各省(區、市)要按照本地區改革實施方案,紮實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及時總結經驗,完善政策,確保2020年底前完成本意見確定的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