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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保督察1年通報9個省會城市 問責超4400人

發佈時間: 2016-12-28 | 來源: 京華時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孟超

據新華社電問責超4400人、辦結環境問題舉報超過15000件、立案處罰的環境問題舉報超過4000件……2016年,由環保部牽頭成立,中紀委、中組部的相關領導參加的中央環保督察組掀起的多輪“督察風暴”引發網友關注。如此高規格、大規模的環保督察背後有何深意?在督察過程中發現了哪些共性問題?16個省市區環境問題多發的原因是什麼?

9省會城市被點名通報

記者梳理髮現,從2015年12月起至今,中央環保督察組共對北京、河北、內蒙古等16個省區市進行了環保督察。

其中,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河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今年7月,第一批8個中央環保督察組分別負責對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雲南、寧夏等地進行環境保護督察。11月,第二批7個督察組分別負責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地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

環保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説,環保督察是新環保法實施以來首次大規模“重拳出擊”。相比之前,此次環保督察從由環保部門牽頭到中央主導,呈現出“高規格”“權威性”“層級高”的特點,足見中央對環保問題的重視程度。

“成立環保督察組除了增強環保部門本身的權威以外,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強督察。”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説,2015年7月,中央深改組會議審議通過《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提出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這意味著地方黨委將與政府一道接受監督,督察的內容也從“督企”到了“督政”。

值得注意的是,在9份已經公佈的反饋情況中,河北、黑龍江、江蘇等9個地區的省會城市都被點名通報。

超過4000件舉報被立案

根據環保部公佈的督察反饋情況,截至今年11月,中央環保督察組在16個省份已累計辦結群眾舉報的環境問題15761件。其中,中央環保督察組在河北辦結的環境問題舉報高達2856件。在第一批進行督察的8個省份中,督察組共辦結環境問題舉報12905件,其中最多的是河南,辦結2682件舉報;最少的寧夏辦結舉報476件。

在第二批進行督察的7個省份中,督察組共受理環境問題舉報8657件。其中受理舉報最多的廣東省受理了2206件舉報,最少的甘肅省受理了485件舉報。

根據環保部反饋的情況,截至目前,中央環保督察組在16個省份已確定由督察組立案處罰的問題舉報數量超過4000件。汪玉凱表示,群眾環境問題舉報多發、超4000件被立案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當前我國在經濟高速發展過程中仍面臨嚴峻的環境形勢。

記者梳理髮現,中央環保督察組掀起的“督察風暴”,已經有4475人被問責。

在督察河北期間,問責366人;在第一批進行督察的8個地區中,督察組共問責3422人,其中人數最多的是河南,共問責1231人;在第二批環保督查組進駐的7個省份中,督察組共問責687人,其中陜西問責人數最多,達256人。

“片面追求GDP增速的政績考核觀亟待改變,要不斷加強環保在地方政府政績考核中的權重,可考慮實行環保考核一票否決制。”王燦發説。汪玉凱建議,對環保問題要形成有獎有懲的制度,為環保做出貢獻的就要獎勵,污染環境的就要懲罰。這樣明確獎懲制度後也有利於改變“為官不為”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