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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組已問責687人 罰款金額6614萬

發佈時間: 2016-12-14 | 來源: 新京報 | 作者: 王碩 | 責任編輯: 孟超

新京報訊 (記者王碩)11月24日至11月30日,2016年第二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陸續對北京、上海、重慶、湖北、廣東等7省(市)實施督察進駐。至12月10日,7個督察組均完成第一階段省級層面督察任務,共計與275名領導談話,其中省級領導163人,部門和地市主要負責同志112人;累計走訪問詢169個部門和單位,調閱資料2.8萬餘份。

7督察組交辦案件5462件

進駐期間,督察組及時轉辦督辦群眾舉報問題。截至12月10日,7個督察組共受理舉報8657件,經梳理有效舉報併合並重復舉報,累計向被督察地區轉辦5462件。根據督察安排,目前各督察組正在開展下沉督察,進一步調查核實省級層面督察聚焦的有關問題,預計下沉督察時間10天左右。根據有關規定,督察進駐期間,督察組不處理被督察地方的具體環境問題。

據通報,截至12月10日晚8時,中央環保督察組共向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7省市交辦群眾舉報案件5462件。其中,廣東省受理的數量最多,為1348件,甘肅、陜西省較少,分別為442件和494件。

據了解,按照邊督邊改的要求,目前7省市已辦結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的案件1893件,責令整改2425家,立案處罰1479家,罰款金額達6614萬元。其中,廣東省罰金數額最大達2482萬,湖北省罰金也超過千萬。

陜西問責256人數量最多

在處理交辦的案件過程中,7省市立案偵查213件,拘留112人;約談1100人,問責687人。其中陜西省被問責人數最多,達256人,甘肅、廣東分別為159人和112人,湖北省97人,北京、上海、重慶三個直轄市問責人數較少,上海僅2人被問責。

截至12月10日,北京共接到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案件716件,已辦結192件,其中40件經核查不屬實。責令整改企業221家,立案處罰195家,罰款金額129萬。在處理過程中,拘留4人,約談215人,問責28人。

- 落地

北京如何處理督察組交辦案件?

對發現問題嚴查嚴辦,並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不反彈

12月7日,北京市在首都之窗上公佈了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信訪案件調查處理情況”。據介紹,在辦結的信訪案件中,主要涉及違法建設、垃圾亂堆亂放、油煙粉塵污染等。

比如,有群眾舉報朝陽區將臺鄉芳園裏路和芳園裏西路交叉的丁字路口附近飯館超市違規向雨水口傾倒泔水、垃圾等問題。11月30日夜,朝陽區將臺鄉主要領導帶領相關部門,赴現場進行查看,當即進行處理,批評教育各餐館負責人,責令其立即整改,並與餐館簽訂了“門前三包”責任書。

“海澱區車公莊西路老虎廟4號樓京頤商城設備噪聲擾民,4號樓房屋漏水,周圍違建;三虎橋南路樓下商鋪臟亂差”,這些問題督察組也都一一轉交給北京市政府相關部門。

而對於督察組交辦的信訪案件,北京市各區委區政府、市有關部門主要領導都高度重視,對於發現的問題嚴查嚴辦,並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不反彈。

房山區長陽半島紫雲家園10號院附近居民向中央督察組舉報,小區周邊晚上焚燒垃圾,異味嚴重。對此,長陽鎮制定責任落實制度,各村成立村內環境督察小組,開展24小時不間斷巡查,並安排專人管理村內垃圾箱,要求垃圾分類存放,垃圾箱滿後及時清運、消納,夜間垃圾焚燒的問題得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