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8日電(呂春榮)日前,北京門頭溝法院發出全市首張男性人身安全保護令,引發輿論關注。有律師表示,這反映出當前人們在遇到婚姻問題時,越來越多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糾紛,而不是採用暴力等非理性手段,折射出人們法制觀念的轉變。
資料圖:2016年3月1日,市民在廣西南寧市民族廣場觀看反家暴資料。 中新社記者 胡雁 攝
北京首發男性“保護令”
今年3月1日“上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
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注意到,反家暴法實施後,各地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很快發出,不過申請人多為女性。諸如在北京,反家暴法實施首日,年過六旬的房山區某村村民谷女士便通過申請獲得了北京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
時隔9個月,北京此次發出了首張男性“保護令”。據媒體報道,家住門頭溝的張先生稱,婚後夫妻雙方多次發生爭吵並被妻子李女士家暴,所以來到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日前,門頭溝法院發出保護令,要求李女士停止家暴並且不再騷擾張先生,如李女士不遵守保護令,情節嚴重可追究刑事責任。
據報道,張先生是北京某公司的工程師,妻子李女士是護士,兩人于2014年5月20日登記結婚,2016年生育一女。此前,張先生曾因與妻子爭吵並遭多次家暴。其中,有次遭家暴後,張先生到醫院後診斷為多發傷(同一致傷因素同時或相繼造成一個以上部位的嚴重創傷),多處軟組織損傷。
資料圖:2016年3月8日,安徽合肥新華社區志願者夏一瓊(右)向市民普及反家暴相關法律知識。鐘欣 攝
還有哪些地方簽發了男性“保護令”?
在現實生活中,男性遭家暴的情況雖不常見,但確實存在。以四川為例,相關數據顯示,2015年,四川全省婦聯繫統接到的家庭暴力信訪量為1845件,其中約有2%的家暴受害者為男性。
其實,在北京首發男性人身安全保護令之前,今年8月底,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發出了該省首張男性“保護令”。
據報道,家暴受害者姜某因不堪忍受妻子鄭某的家暴,于8月30日向界首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並提交了病例、傷情照片、多次報警記錄等證據材料。該院家事少年審判庭立即對相關證據進行了查證,認定家暴事實存在。
而在反家暴法正式實施前,作為試點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的基層人民法院——湖南長沙岳麓區人民法院和廣東珠海香洲法院也分別在2010年6月、2011年7月發出了所屬省份首張男性人身安全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