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7日電(記者高敬)記者7日從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獲悉,截至12月5日,7個督察組共計受理群眾來信來電舉報4309個,累計向被督察地方交辦有效舉報問題2563件,督促地方整改辦結497件,責令整改企業等559家,立案處罰295家,拘留18人,約談問責275人。
2016年第二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11月24日至30日陸續實現督察進駐,對北京、上海、廣東、湖北、重慶、陜西、甘肅7省市進行環保督察工作。
根據安排,首先進駐重慶的第五督察組已于12月4日開始下沉督察工作,分成4個小組對重慶市8個區縣及需要關注的重點問題開展現場督察;12月5日,負責湖北的第三督察組也召開了第一階段督察總結會議,擬於近日下沉到相關地市。其他督察組在繼續推進省級層面督察的同時,已初步擬定下沉督察方案。
據介紹,下沉督察是督察進駐的重要環節,主要任務是對重點環境違法違規問題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對群眾舉報突出問題查處情況進行抽查核實,對地市黨委、政府推進環境保護工作情況進行督察督辦。
各督察組表示,下沉督察將堅決嚴格督察、規範督察,嚴肅查處環境違紀違法行為。對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發現一起查實一起;對群眾舉報問題重視不夠、查處不力的,堅決督辦地方依法依規問責;對應付督察,甚至弄虛作假、欺瞞哄騙的,一經發現堅決予以公開通報,並責成地方依法處理。